我是男生
我身高一六五,體重五十六,身材比例不錯,走在路上常常引來愛慕的眼光。
天知道我根本沒穿過短裙在街上亂晃,頭髮也不比別人長。
但是路上總有不長眼的白目跑來搭訕,
說,「小姐,我是XX經紀公司的星探,能不能請你拍廣告…」
或是電影或是電視或是話劇,不一而足。
我已經練到目不斜視,視若無睹的走過去,讓他尷尬的手繼續伸著名片。
真的被追得煩了,我會回頭說,「我是男生。」
通常那些白目的表情像是被雷打到一樣。
其實,我在合唱團裡唱男高音,真要唬唬人當然沒問題,只是…我幹嘛
「其實阿法只是長得可愛點,又不是什麼娘娘腔…」
哎,媽媽,這麼說的感覺,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
「就是說阿,真的是太可愛了,連我們教授都問,那個可愛的少女是誰的妹妹?
哥哥,拜託你去跟教授吃頓飯,說不定我那科就過了…」
對於自己的弟弟,就可以目露兇光,狠狠地跟他海K一頓。
聽著他的慘叫,用不著同情他。他可高我十公分,體重比我重六七公斤。
「你不要仗著練過合氣道,老把我電假的!」老弟被電過後,總是不甘願。
「不服氣?把追女人的時間,拿來練合氣道阿。」
「那怎麼可以!女人是我的命ㄟ~」
身高相差十公分,命運就截然不同。
他的女人大把大把的揮霍,我卻從小一開始接男生寫的情書。
雖然沒有真的發展成戀情,但卻莫名其妙的多了許多護花使者,
弄個不好,還為了誰可以跟我回家打個你死我活。
可憐這群念男校的不幸男生們吧…假女人他們也好。
至於媽媽…老逼我穿她年輕時的衣服起來…
我們也原諒她一直想要個女兒又生不出來。
說沒有女人追我是不可能的。記得嗎?她們喜歡可愛的東西和人。
剛好我是可愛的人。有回我接受了個女孩子的告白,結果第二天,
我就像稀有動物般被她一卡車的親朋好友鑑賞。這麼騷擾了一個禮拜。
真的,我沒有生氣。但是這樣的窺看讓我有點精神衰弱。
所以,我很理性溫柔的想跟她分手,結果她慘叫一聲。
「不行不行~我爸媽想看看我美少女般的男朋友呢~」
我想,我的臉上大約出了三五條小丸子線。
之後接近我的女孩子,莫不落荒而逃。其實也沒什麼,看她們害怕成那樣。
「開玩笑,我才不要跟柯南或是金田一那種怪物生活在一起~」
她們常常這樣憤慨著。
哪有?
反正她們的生活模式都差不多,又常常忘了自己說過的話。
加上多看了幾本偵探小說,要嚇死她們還不容易?
反正她們也只是把我當成珍禽異獸在賞玩而已。
但是…我是男生。這是不變的道理。我總有喜歡的女孩子。
不幸的是,我的告白常常失敗。
要不就是女生比我高,要不就是女生哈哈大笑。
更慘烈的是大一時的學姊,她搔搔下巴,尷尬的說,
「學弟,你什麼都好,甚至比我高。但是你長得太
漂亮了,走在路上,我怕人家喊同性戀。」哪一個慘字了得。
幸好還有網路,在這裡,身高容貌就不是什麼問題,
只要我堅持我是男生,就是男生。
螢幕後面,誰管誰是誰?在網路優游,因為喜歡寫點文章,
認識了一群人,後來她們說要辦電子雜誌,也無可無不可的當了助編。
就是在邀稿的過程中,注意到了方辛。
她的故事很有趣。很能吸引讀者急切的問 :
「後來呢?」故事又屬喜劇居多,讓人對於說故事那個爽利女子感到有興趣。
但是,她也犯了女孩子寫小說慣有的毛病,囉唆。
為了去除她的缺點,跟方辛邀到稿以後,就不停的壓著她改稿。
有時線上講得火大,電話拿起來對著她霹哩趴拉,
一直到第五次她才發火,真是可愛。
但是改好的稿,真的很受歡迎呢!後來她投稿到報社,登出來的時候
,她興奮的聲音,哈哈…真是太太太太太可愛了~
第一次,我對女孩子產生了強烈的好感,
也做了以前相當鄙夷的事情居然為了一個沒見過面的女孩子神魂顛倒。
這真的違反我的原則。
失眠了好幾夜後,我決定,一定要把她約出來鑑定看看!
「算了吧,老哥,網路上的恐龍看不怕呀?」我朝著老弟身上扔書。
「靠~哥~你居然丟辭海~你想謀殺我阿~」
容貌父母生成,萬般不由人。長得好看點有啥屁用?
我長得這麼好看,也沒啥好處。只要投緣就好。
一開始她抗拒得什麼似的,連我告訴她我很可愛,都不能卻除她的恐懼。
「我是霸王龍,所以…不要見光死啦!」她這樣尖叫著。
不管。我可當過陽光基金會的義工,怕啥?
終於硬凹到她出門,我特意的打扮過,頭髮還去剪得短些。
臨出門,我問弟弟,「好看嗎?」
他塞了一嘴的韭菜盒子,
「好看,怎不穿水手服?味道差了點…媽~哥哥無緣無故又打我~」
什麼叫無緣無故?
在定點等了又等。看見她,走過來。
臉是很可愛…但是她…好高…肩膀好寬…但是她的眼神像是小鹿一樣,
驚惶,卻又清澈善良。我微笑了起來。東張西望了半天,她又瞧著錶。嘿。
「妳是方辛嗎?」對著她友善的微笑。
「阿法…」她突然哇的一聲,狂奔而去,連追都追不到。
太扯了吧!?我長得這麼嚇人?回到家,沒好氣的打電話給她。
她劈頭就問,「你多高?」
「一六五。」身高這種小事我從來不計較的,我的智商和身高一樣。
「我一八○。」她又哭了起來。拜託。後來我們還是在一起了。
當然,還是有點小麻煩。像是老有人叫我小姐喊她先生,
在西門町被搭訕的人居然是我不是她。
但是小混混上來挑釁的時候,她一個人就讓他們落花流水。
但是你看過打贏的人還哭的嗎?呵呵…把她認錯性別了,讓她氣死了。
真是好可愛唷…
若不是吻她的時候被她老哥撞見,我還想… 男生愛女生,天經地義阿…
怎麼愛就是我們家的事情了…嘿嘿…唔…我是男生…長得再可愛也是男生…
我是女生
我體重六十,身高一八○,從國小到大學,甚至出了社會,
身邊都有數不盡的女朋友。留長髮,因為不想讓理容院賺我的錢,
乾脆綁個馬尾。以為這樣身邊的女人會少些,結果一點效都沒有。
一些男生常羨慕的說,「我若是有阿雅一半的功力,天下的女人都被我吃光了。」
我只能斜眼看著這些心術不正的傢伙。
「誰讓雅人長得這麼帥呢?對吧?爸爸?」媽媽常會看著我,紅著臉說。
自己的娘,你總不能一拳打過去吧?
「其實雅也不是男人婆,只不過長得中性些。你知道的,現在的中性人很吃香…」
哥哥就不用客氣了。反正他海軍陸戰隊都熬過來了,當然熬得住我兩拳三腳。
我也不過就打打跆拳道。
「媽~阿雅又使用暴力了~」男性之恥。被K居然喊起媽媽來了。
肩膀寬,一堆女朋友常說,「阿雅的肩膀好寬唷~靠在上面好有安全感~」
「阿雅是世界上最好的情人~我一輩子都不要離開阿雅~」
夠了吧…求求你們…「我是女生!」我吼了回去。
「阿…阿雅~不要提醒我們這個殘酷的現實~」~~_<~~
不像女生這個事實才殘酷阿~不管我外表看起來多麼像男生…
好吧…帥氣的男生…我的骨子裡還是女生。
我也希望穿著可愛或性感的洋裝,在街上亂晃。
但是…去哪找我能穿的size阿~我也會暗戀男生。
但是被我暗戀的男生都比我矮。聽到我的告白,他們只會哈哈大笑。
「阿雅,這是哪個女生對妳告白的內容阿?從妳嘴裡說出來,實在粉好笑阿~」
我只能抱著枕頭哭。哥哥還會問我,「被哪個女生甩了?滿街都是女人。」
皮癢!然後你會聽到哥哥的慘叫聲。
曾經懷疑,我是不是爹娘收養的小孩,
但是從小到大的照片沒缺過,連在嬰兒房的都有。
我是很想否認那個嬰兒就是我,但是和別的嬰兒比起來,
就是高了一大截。嗚嗚…哥哥只有一七三,爹也只有一七一阿~
「妳還嫌棄阿?我想長都長不到呢?」哥哥只會這樣對我冷嘲熱諷。
嗚嗚~要的話,都給你好了~隔壁的表妹才一五六阿~多嬌小可愛…我很自卑。
只好繼續穿我的牛仔褲襯衫T恤,被一大票莫名其妙的女朋友追著跑。
幸好還有網路,我才重拾了一點點當女人的自信。
我在網路上的名字叫做方辛。哎,寂寞芳心。
自憐久了,開始寫些小說解悶,反正我幻想裡的女主角可多了,
不管高矮胖瘦,像女人就行了。再加上整卡車的女朋友,想寫得不好也難。
網路咩,女人少。
隔著螢幕又看不到人,一說「我是女生」,簡直是個可怕的魔咒,
一群user馬上昏頭昏腦的衝上來搖尾巴,汪汪叫。
剛開頭頗為驚訝,對著也上網的哥哥斜眼對待。
憑我對他的了解,他的尾巴絕對搖得特別厲害。不過久了,倒也滿好玩的。
我那寫得爛爛的小說,居然也被盜轉得一踏糊塗。有趣有趣。
後來格子跟我邀稿了。這倒是讓我受寵若驚。
因為格子工廠是辦網路文藝雜誌的,我自己也訂了,
居然我那爛爛的文筆…當場欣然接受了。
但是我可憐的稿子卻被他們的助編退了好幾次,害我當場淚撒螢幕前。
「我不寫啦!」朝著他的ID按下T,跟他一對一的talk。
「因為我退你的稿?別鬧了,方辛,妳沒發現越改越好了嗎?」
那傢伙叫做阿法,可惡的希臘符號,將來看到「α」這符號一定要對著吐口水。
「我又不靠寫東西吃飯!」
「但是…我喜歡妳的東西阿…比起一般的言情小說有省思和反省…
只要一點點小的修正,妳可以越寫越好…就算不能吃飯,
但是…妳後面有許多讀者引領而望…」
居然我被他拐得改了第五次。但是文章一出去,居然頗得好評。
我鼓起勇氣投稿,上了。從那時候就跟阿法熟了起來。
後來…哪天沒跟他 talk一下,就不能睡覺,沒有接到他的早安信,
就會覺得日子索然無味。我想,我大約愛上他了。
這真是恐怖~我向來譏笑談網戀的笨蛋們,現在得譏笑自己。
連面都沒見過,就愛得死去活來的,神經嘛~
但是我居然發起這種神經。嗚嗚~
阿法對著我示愛那天,我差點摔了手裡的玻璃杯。
「阿?」我只打了這個字。
「我說,我愛上妳了。我想跟妳見個面,討論一下我們的未來性。」
「電腦好像壞了…自己跑出一些字來…」一定是電腦壞了。
「電腦沒壞,親愛的方辛,我要跟妳見面。」
「不。」我乾脆的回絕。
後來十幾天內,他拼命的疲勞轟炸。
聽了太多見光死的恐怖事蹟,萬一嚇跑了他呢?
我可是霸王龍阿~好幾天寢食難安。
「醜媳婦總是要見公婆的嘛。要不乾脆趕緊見光死,早死也好早超生。」
嗚嗚。我連正式的戀愛都還沒談,就得接受失戀的打擊?
太殘忍了啦心情低落的去赴約。好吧,我是見到了阿法。
雖然一開始,我根本沒認出他。約會的地
點,只有個可愛的小女生等在那裡而已。
那個帶著鴨舌帽,穿著棒球外套的「小女生」對我瞧了瞧,
說,「妳是方辛?」男孩子的聲音!
而且是…阿法的聲音…難怪他說自己長得很可愛…實在太可愛了…
簡直像日本美少女一樣…哇的一聲,我邊哭邊拔足狂奔…上帝實在太不公平了…
回家抱著面紙盒哭得驚天動地,阿法打電話來,沒好氣的說,
「妳跑啥跑跑那麼快,鬼追得上?」
「嗚…阿法…你幾公分?」
「一六五,怎樣?」嗚嗚…相差十五公分…
「又怎樣?我覺得妳的臉還滿可愛的嘛!」真的嘛?我不好意思的笑笑,
「當然沒有我可愛啦。」哇勒~後來?後來我們交往了。
剛開始真的很淒慘,一直有人叫我先生,喊他小姐。
去西門町逛街,不良少年居然騷擾他!嗚嗚…我可憐的自尊心…
打跑了那群卒仔,我氣哭了。他反而笑了起來。
「走吧。我送妳回家。」到了巷子口,我還是淚眼滂沱。
「別難過啦,親愛的方辛…『妳是女生…帥帥的女生…』」
他哼起歌來。聲音雖然好聽,聽在我耳裡就是萬分不爽。
「閉嘴啦,人家不要帥帥!」
「『我是男生~可愛的男生~』,方辛,基於品種改良,我們是天生一對。」
我張著嘴巴。「誰、誰、誰跟你品種改良!」
「將來我們的小孩會很可愛唷~」
「誰、誰、誰跟你『我們』!」我的臉更紅了。
他的眼睛好大好亮,這樣看著我。一下子,像是被攝去了魂魄。
「方辛。」
「嗯?」
「眼睛閉起來。」溫馴的閉上,他抱著我的脖子,吻了我。
這就是戀愛阿?溼溼的,軟軟的,有點噁心,可是…感覺不錯。
「阿~阿阿阿~阿雅 ~」還沒從陶醉的情緒醒過來,這串慘叫倒是讓我醒了。
哥哥張大了嘴看著我和阿法。
「媽~不好了~媽~阿雅終於淪陷,變成同性戀了~」
誰…誰變成同性戀…
阿法是男的…
我是女生!是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