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241872
 林小呆lavida,安娜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大家要小心啦,新規定噢^^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阿娘偎~~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女生的錢也太好騙了吧~~
作者: 林小呆lavida,安娜 日期: 2013.03.04  天氣:  心情:
包養辣妹 假股東吃人又吃錢

作者:葉德正╱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3月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葉德正╱新北報導】

男子洪魁 打電話到某知名健身俱樂部,假裝是總公司副理,向女員工佯稱有股東願以每月廿萬元包養,自己再假冒股東和女員工上床;為支付「包養費」,他騙另名同公司的女業務員投資,實際上錢全匯入被包養女員工帳戶中。新北地檢署昨依詐欺罪嫌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卅二歲洪男深知某健身中心員工多為涉世未深且身材火辣的年輕美眉,「亂槍打鳥」打電話到該健身俱樂部分公司,自稱是總公司李姓副理,向兩名廿歲左右的徐姓、羅姓女員工佯稱有公司股東願以一個月廿萬元價格找年輕女生作陪;自己再假扮股東與女員工見面。

女員工因急需用錢答應包養,誤以為洪是股東,初次見面還沒拿到錢,就和洪上賓館發生關係。

為支付「包養費」,洪又騙同公司的劉姓女業務員投資,把兩名被包養的女員工帳號給她。劉女前後匯了十六萬元進去,卻不知實際是替洪支付包養費;洪也以周轉、借貸等方式,要被包養的女員工把匯錢到劉女帳戶,讓劉女誤以為是投資獲利所得。

檢方指出,洪利用交叉匯款方式,使得受騙的三人未察覺不對勁,直到劉女想找洪討論分紅一事,多次撥打手機卻無人接聽,改打到總公司副理辦公室,真正的副理接到電話時一頭霧水,劉女才知自己受騙,挺身而出報案,順利揪出這個大騙子。

檢方偵查時,兩名被包養的女員工強調因急需用錢,才會答應被洪包養,但請辦案人員別把事情告訴父母;洪則坦承犯行。檢方認為洪利用員工涉世未深,騙財騙色,昨偵結依詐欺罪嫌將他起訴。

詐欺老手扮小開 坑女96萬拘提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4日 上午4:26

〔自由時報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有詐欺、侵占、公共危險等前科的男子王文正,謊稱自己是某知名連鎖汽車百貨「小開」,全身名牌,林姓女子信以為真,不但幫王刷卡代墊26萬元修車費,還被王嫌以合夥投資房地產,騙走70萬元就失聯,王女心有不甘報警,警方日前將他拘提到案,王嫌坦承詐騙林女,並聲稱願和解,訊後仍被警方依詐欺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家住南投縣竹山鎮的嫌犯王文正(35歲),96年、97年就曾因案被控詐欺,先後遭台中地檢署判處緩起訴、罰金等。

詎料,王某後來轉移陣地到高雄,對外謊稱是某知名連鎖百貨量販店的小開,全身上下名牌,林姓女子(26歲,大學畢業)誤以為他真是富二代「小開」,不僅被騙刷卡,還幫車禍撞爛車的王某代墊26萬元修車款。

王某去年10月數次發簡訊,聲稱要報林女「好康的」,謊稱前鎮區有房子要被銀行查封,屋主欠錢,有便宜房子可投資低買高賣,願意讓林女「參一咖」,保證獲利。還說,如果林女跟著他投資,工作就可辭了,這次就算他拜託,絕對要讓林女賺錢。

林女信以為真,先後匯20萬元、50萬元到王某的戶頭,共70萬元。沒想到,王某錢一到手,就避不見面,今年初還換掉電話,林女不甘被騙,提告詐欺。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謝肇晶指揮警方抓人,新興警分局前天傍晚在河北二路將王某拘提到案,王某坦承以投資房地產詐騙林女70萬元,詐騙所得都花用殆盡,不然就是投資室內設計,並說希望能和林女和解。訊後被移送雄檢偵辦.
[8-}]

少女與阿兵哥嚐禁果 旅館產女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4日 上午4:26

〔自由時報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20歲林姓阿兵哥去年認識一名國二女生,交往時偷嚐禁果,女學生因此懷孕,農曆春節2人相約到汽車旅館見面,小女生突然肚子痛,竟在旅館內產下一女,女學生父母才知女兒偷嚐禁果還被人搞大肚子,氣得報警控告阿兵哥妨害性自主。

警方調查,去年元月,林男與朋友到一家KTV唱歌時認識這名國二女生,2人交往後多次在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去年4月,女學生意外發現自己懷孕了。

國二女生害怕被罵不敢告訴父母,擔心被人發現,刻意穿著寬鬆衣服,加上適逢冬天,有外套遮掩,家人及學校老師都沒有察覺。今年元月,林男入伍服役,農曆春節部隊休假,他返家後約女學生到小港區一家汽車旅館見面,女學生突然喊肚子痛,沒想到竟在旅館內產下一女。2人趕緊透過旅館人員協助,將女嬰送醫,所幸並無大礙,女方父母這時才知道女兒懷孕生女,氣得到派出所報案,控告林男妨害性自主。
[:|] [:|]
標籤:
瀏覽次數:134    人氣指數:1334    累積鼓勵:6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大家要小心啦,新規定噢^^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阿娘偎~~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3-05 09:50
他, 45歲,新北市,行銷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3-04 21:05
他, 44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