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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拋棄繼承需要通知誰呢?
作者: 蘇妹妹 日期: 2013.07.18  天氣:  心情:
拋棄繼承需要通知誰呢?

應通知同順位或下一順位繼承人

須通知同順位或下一順位繼承人,若繼承人選擇拋棄繼承,其權利將移轉於次一順位繼承人或應為繼承之人,為免其他繼承人不自覺的繼承更多的負債,法律便強制規定拋棄者須以書面通知應為繼承之人,以免造成多人拋棄,一人受害之情況,用意旨在保障每位繼承人。

此書面通知原則上建議以存證信函格式通知,以達確實通知未來又能舉證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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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7-18 20:10
他, 53歲,桃園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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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7-18 19:09
他, 53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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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7-18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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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7-18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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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7-18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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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7-18 15:32
他, 53歲,桃園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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