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固定避难场所则为供市民较长时间避难和进行集中性救援的场所,主要为面积较大的公园、体育场、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综合车厂等室外场地。
中心避难场所为规模较大、功能较全、承担指挥和避难救援中心作用的避难场所,主要为经过防灾改造后的大型城市公园、大型体育场、大型市政广场、大学等场所。全市共规划设置中心避难场所14处。它们分别是莲花山公园、深圳中心公园(北)、荔枝公园、深圳大学、沙河高尔夫、盐田商务中心绿地广场、碧海湾公园、沙井市民广场、光明中央公园、龙华文化广场、石芽岭公园、大运中心、聚龙山公园、葵涌中心广场。
规划提出,所有14处中心避难场所都将设置直升机场。此外,鉴于大鹏半岛的地理位置和地形,规划提出在大棚半岛设置3个直升机场,作为对外应急交通联系之用。
http://www.dyxw.com/viewnews-126175
《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09——2020)》(草案)已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编制完毕。该规划草案今日起公开展示,征集市民意见。规划提出,全市规划设置各类“固定避难场所”452处、“中心避难场所”14处。
规划将全市的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分为紧急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中心避难场所三个级别。全市布局“固定避难场所”452处,用地面积19平方公里;规划设置“中心避难场所”14处。
应急避难场所的通达性是它们是否能发挥作用的关键。为此,规划对各类应急避难场所的交通条件作出了规范。其中,尤其是对“中心避难场所”的通达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规划提出,所有14处“中心避难场所”都将设置直升机场。此外,鉴于大鹏半岛的地理位置和地形,规划提出在大鹏半岛设置3个直升机场,作为对外应急交通联系之用。
据了解,我市应急避难场所是按“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标准进行规划设置的。按照相关标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特别重大”为最高级别。发生12级以上台风、10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7级以上地震、进入场外应急状态的核电站事故等属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14处中心避难场所:
莲花山公园、深圳中心公园(北)、荔枝公园、深圳大学、沙河高尔夫、盐田商务中心绿地广场、碧海湾公园、沙井市民广场、光明中央公园、龙华文化广场、石芽岭公园、大运中心、聚龙山公园、葵涌中心广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