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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依) ☪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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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珠之愛,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朱耕瑩點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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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蠢薯條,
作者: ♥______(依) ☪ 日期: 2009.03.03  天氣:  心情:
不太希望心裡有扇天窗,
可以大辣辣的引進自然光,

其實被看得清楚也不是不好,
只是怕極了在往後的路程上有什麼變故,

但是太清楚又讓人感到無處可躲,
是不是可以加點窗簾還是黑布什麼的來遮掩?


我越來越厭煩了自己,
甚至想做掉腦裡那些雜亂無章的思緒,

空白,從新開始,
像遊戲被回逤了那樣白手起家。


停止吧,太多了,
連安靜到不得了的夜晚,

我依然清楚的聽見那些吵的要死的各種意念,
可怕的是,我再怎麼用力的摀住我的耳朵都還是聽得見。


好煩躁好煩躁好煩躁,
到底要怎麼做才可以停止思考任何事情?

   ×   ×   ×


話說,貳貳仈那天,
我去看了傳說中的「鬼片」,

其實一切都還好,
因為恐怖點要出現之前,
都有非常具效果的音效導入,

馬的!這就是一種聽、視覺享受是吧?


唯一覺得可怕的是,
我的薯條越吃越多,
我才買30塊錢欸!

從電影開始我就在吃,
吃到快結束時,帶子竟然還有!0.0

真是太可怕了!
周泊如小姐,妳說是不是?

明明就說了是薯條太小,
電影院又很暗,所以我叉子一直沒叉到,

難得看個恐怖片嘛!
幹麻要因為薯條憋笑那麼久呢?

我真是不懂。

   ×   ×   ×


最近來寫短一點的網誌好了,
聽說這樣子才會比較有人看?

But..... It s is not my business!!


(哇賽!連英文都寫出來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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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17 10:15
他, 47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3 13:05]:



有噢有噢,
文章太長會讓人不想看ˊˇˋ


(我網誌以前的文都是這樣)

 
時間:2009-03-07 00:56
他, 38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3-04 16:58
他, 38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05 03:19]:

.

  我能體會你兩邊經營的辛勞,
  而且我發現那時候執著的過度期已經過了!XD


  整個不知道在懶什麼,生活都無意義似的,
  只知道打工、上課、睡覺、電腦一直不斷重複著,


  話說,有看到你情人節那篇,你娘親好可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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