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iyo惡行的反思:
數週以來, 相信社會大眾許多人皆已從媒體獲知 Makiyo的惡行.
本人想借此發表一些感想與對此事所引發相關社會與家庭教育的問題!
1. Ma 媽在媒體發言令人可笑的言論. 真讓人想起- 有其母必有其女這句話!.
其言談之中亦讓人深覺Ma 媽也是缺乏教養與是非的媽媽.
大家都知道其女經常在電視節目大談其喝醉酒如何欺負司機或朋友,
難道, 身為母親的她, 不懂得平常如何規勸其不當的觀念與行為, 或糾正其應有正面的行為?
待東窗事發而後悔, 虛偽道歉, 且又要大眾看在她是成長於單親暴力家庭, 而原諒這教唆禍首, 欺人太甚的女兒?!
我們看不到何謂 " 勇於承擔 " 在家庭教育中, Ma 媽 妳才是罪魁禍首!!
我很想說:
Ma 媽, 其實妳甚麼都不必說.
唯一可以說的是, 汝女應該受到應得的社會高度的譴責與法律之制裁, 和為社會大眾對於妳本身教導無方,
和汝女之極度偏差行逕致上誠懇的道歉即可.
Ma 媽的言行不就與Makiyo 一樣都是在矯辯而想脫罪嗎?
所以, 有其母必有其女. (無知又缺乏教養得著實令人不齒又可笑! )
但是, 言語上的道歉 何其容易 啊!! ( 所以 為何自古就有一句話叫作: 聽其言 觀其行 呢! )
2. 法院檢調單位- 司法的公正公平公義 在哪?!
Makiyo 這個教唆且施暴者, 竟然法院判得比被教唆者(友寄)還要輕- 四年.?!!
如果以後Makiyo 與日人友寄與受害人達成和解, 法院不是又判緩刑讓日人返回日本, 又是一齣不了了之的社會新聞?
如果是這樣的結果, 殊不知, 其對社會的正面教育是何等的可笑?!
如果是這樣的結果, 是否我們的法律應該好好的更嚴謹修法??
如果是這樣的結果, 是否又印證了" 法律是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的魔咒與迷思嗎?
3. 此社會事件突顯出- 有錢人欺負窮人, 自以為上階人士欺凌弱小, 試問- 這又是甚麼社會與家庭教育?
4. 電視節目為了收次視率的濫竽充數(康x來了及一些談話聊天性節目), 突顯現今年輕族群的無知缺乏文化水準
或言不及義, 電視製作缺乏言之有物, 或言必及義的文化水準的節目與題材.
NCC 應該即時介入檢討電視節目文化內容的規範與獎懲辦法!
4. 經紀公司透過黑道人士向警察單位疏通, 且向媒體單位施壓是必然的過程. 檢調與警察單位辦事殆慢輕忽, 永遠選擇性
的辦案, 關於這常年以來的垢病, 仍就需要全國人民, 媒體, 民意代表及立法委員持續的關心且給予壓力.
5. 我們台灣的馬陰溝政府下至台北市政府郝聾兵與社會局, 真的都是病了!
尤其是社會局真的該被好好躂伐與檢討, 一連兩三週媒體大肆的報導此傷害事件, 卻不見其相關單位
出面救援或慰問受害人與其家屬! 卻是社會企業界人士主動捐款與給予援助.
我想嚴正的問- 我們繳稅養這些公務人員( 相關首長) 是當花瓶觀賞用的嗎?
我真不知道我們台灣全民繳稅 養那些政府社會局的官員是做甚麼用的..?!
抑或, 我們繳稅是讓他們這些公務人員都是在辦公室吹冷氣看公文, 紙上作業, 還是遇事都躲起來?!
真正的所謂 "走動式管理 " 在哪呢?
6. 我想告訴馬陰溝, 你連任是買票來的, 既然讓你不光彩的續任總統, 請你去做你應該做的事!!.
我們全民繳稅不是要你去做這些微不足道的事! 你是個" 不堪大用" 的偽君子!!
三年前台灣八八水災 與斷橋事件 怎不見你第一時間發聲出面幫助救災卻跑去游泳跑步呢?
如今, 你出現與警政署長王卓均所言, 那麼請問 你認為台北市長或社會局長相關單位應該在哪個負責之範籌呢?
7. 可悲的台灣社會或世界, 本該具有的良善人性和基本的道德觀已被" 名利" 吞噬了!
再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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