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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真好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電梯怪談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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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作者的照片
作者: Prinz 日期: 2010.10.12  天氣:  心情:

離婚吧。
現在的我,以非常平靜的心情寫這封信,因為我無法以這樣平靜的心情,當面對你說出我的心聲。當你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和女兒應該已經在北京了。如果你還有一點兒自尊心,就別來找我,就當甚麼事兒也沒發生過,默默地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吧!
我知道自己也有不對的地方,可是一切都無法改變了,無法改變你,也無法改變我的想法。走,是逃避,我知道,但我實在難以繼續與你生活在一塊兒,除了逃避,我沒有其他的辦法。女兒我會好好地撫養她,教育她,絕不會讓她成為像你那樣的人。
也許你認為自己沒甚麼不好,也許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人會認同你,甚至認為我是個壞女人,但那已經不重要了。我還有許多日子要過,我必須面對的只有自己的心,還有女兒。所以你儘管去和認同你的人在一起,數落我的不是,說我是壞女人,反正我是聽不見的。
想起當初嫁給你的時候,家裡人都反對,我大哥還從軍隊裡捎信來,勸我千萬別嫁你。我誰的話也聽不進,一顆心只在你身上。打從我還在學校的時候,就非常仰慕你了,那時候的你只是個名不見經傳的網路作家,在博客發表自己的小說。你的讀者不多,持續與你通信的也只有我一人。你不在乎自己是否成名,不在乎自己的作品有沒有賣錢的一天,只專心地用你自己的獨特寫法,寫下自己獨創的美麗與哀愁的故事。你每一篇小說我都讀過不只一遍,藉著小說,我覺得自己與你心靈相通,藉著E-mail,我與你暢談自己的看法,分享最隱私的心事,我們彼此安慰,互相鼓勵。那時我連你的面都還沒見過,但在我心裡頭,你是這世上唯一令我信賴的人。
想起那時光,至今還覺得甜。當初那個默默筆耕,不計褒貶,視錢財如糞土的小作家哪兒去了?請你把他還給我吧!
大學畢業的時候,爸媽給我安排相親,但我一點兒興趣也沒有。我還記得其中有一個是剛從美國留學回來的,甚麼高官子弟,還有一個是爸爸公司裡的幹部,聽說為人相當勤奮可靠。他們的樣子我都沒啥印象了。
我並不是想說當初嫁給別人就好了,只是想讓你知道,我那時真的是一心一意只有你一人,完全沒考慮過將來的問題。你也知道,我媽媽是個眼裡只有錢的女人,一提到男人,他第一件要問的是月薪多少,有房子沒有。我爸爸是鋼鐵公司的負責人,家裡是不缺錢的,可家裡愈有錢,媽媽就愈愛錢,似乎天地萬物都可以用錢來衡量。媽媽說我從小生長在富裕人家,不明白沒錢的痛苦,他們經歷過那歲月,嚐過一天只喝一碗稀粥的滋味。我是不明白他們,更不明白沒嚐過那滋味的你,怎麼也那麼愛錢。
我給爸爸看你的小說,告訴他你的事,還說我想去台灣找你,我因此被罵了一頓。後來,媽媽也來罵我,說我淨讀些亂七八糟的小說,把腦子讀壞了。那天晚上,我躲在被窩哭了好久,感到天大的委屈,氣到全身發抖。我不完全是覺得自己委屈,更多的是替你委屈。甚麼叫亂七八糟的東西?明明閃耀著神一般的光芒,宇宙一般的深邃,每個字都都宣告了你的才華,他們怎麼就看不見呢?這世界怎能這樣埋沒天才呢!想到這裡,我忍不住寫了一封好長好長的信給你,你還留著那封信嗎?
你曾說過,那封信是你生命的轉機。信中說到,埋沒天份是不道德的,你應該在世人面前展現你的才華,因為偉大的文學不應該被私藏,它應該屬於全人類,把它私藏起來,不僅對你自己不公平,更是對世界的不公平。你說那封信很令你感動,也喚醒了你靈魂的某部分。也許,那「某部分」正是你日後墮落的原因,也許我該為此負責吧!
是的,我後悔寫了那封信。在那之後,你努力投稿,參加各種徵文比賽,雖然過程並不順利,但經歷了兩年的跌跌撞撞,你終於得到了首獎,也有出版社向你約稿出書。你興奮地告訴我這些事,我也替你高興,甚至驕傲地向爸媽炫耀,說你是文壇的耀眼新星,將來一定會成為震古鑠今的大文豪。他們對此沒有太大反應,說甚麼像你這種作家多如過江之鯽,不用幾年就沒人會去翻你的書了。現在想起來,我真是羞恥地忍不住想找洞鑽!
就在你第二部小說問世的同時,你要求與我見面。甚麼爸媽反對的話,我一句也說不出口,就立刻偷偷跑去台灣找你。那時候的我,對台灣的情形一點兒也不瞭解,只知道幾個歌星的名字,還有個阿里山,還有偷藏許多國寶的故宮博物院。
還記得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我有多麼興奮,你的樣子簡直就和我想像中一模一樣。那天你穿件白襯衫,領口有些黑黑的,你的頭髮又長又亂,稀稀疏疏的鬍子,嘴邊還叼根菸。那根菸在你開門見到我的時候,驚訝地掉在地上,你立刻慌忙撿起來,想找地方捻熄它,找不著又若無其事地塞回嘴裡。我站在門口淨傻笑,連話都說不出來,整個人像飄在雲端似的。最後是你把我拉進房裡。
你說,要是早知道我來,會體面些。我說,你這樣挺好的,就喜歡你這樣。等我在你雜亂無章的小房間裡坐定後,也漸漸從雲端回到了地面,開始滔滔不絕地說話,說自己如何偷溜出來,如何透過朋友弄到香港簽證,如何四處問路找到你家。你知道,我一緊張就會說個不停,那時候我心裡頭真的很怕,怕你不喜歡我,怕自己這樣千里迢迢上門找男人,會被你瞧不起。你的話不多,淨顧著抽菸,但我看得出你心中還是很感動的。我終於安了心。
當天晚上,你睡在客廳沙發,把床讓給了我,我卻一直睡不著。後來,我溜到沙發上,擠在你的懷裡。你醒了,伸手摟我,我卻想逃,是你用手圈住我的。我心跳得波浪鼓似地,又甜蜜又害臊,那時候的我已經不是小姑娘了,也知道這樣摟在一塊兒睡覺會睡出甚麼結果。可我甘心樂意地把自己送給你,只要你喜歡,我就是你的。
可是沒多久,你又睡著了,就這樣摟著我睡著了。我心裡有點兒失望,又覺得你真是個好人,真是個正人君子。我一個大陸姑娘離鄉背井來尋你,你一定覺得不該趁機欺負我,這樣想著我又更仰慕你了。
後來我才明白,你只是貪睡罷了,你只要一睡覺,就是天塌下來也不干你事,你可以連續睡上二十四小時,我這輩子還沒見過比你更能睡的人。
一個月後,我們結婚了,婚禮的女方只有我一人,你那邊倒有許多親戚,還有出版社的人,和你以前的同學。你幾乎沒甚麼朋友,親戚方面你也大多數叫不出名字。筵席上大家都很興奮,很熱情,幾個據說是你大學同學的傢伙喝得臉紅脖子粗地,在那兒大呼小叫,你的親戚們一個接著一個,抓著麥克風高唱我聽不懂的台語歌。只有你,一臉不屑地低著頭吃菜,抽菸,彷彿這場婚宴與你無關。我知道,你不是不想娶我,只是討厭這種無聊的應酬。
你一直很孤僻,就像其他天才的藝術家一樣,只要身處在人多的場合,就會令你感到不耐與厭煩。所以你從來不陪我逛街,你說街上擠滿了庸男俗女,會敗壞你的靈魂。
我欣賞你的孤僻,真的。你的話不多,批評的話更少,可你一旦開口批評,就讓我崇拜不已。你那些機智鋒利的評語,尖酸刻薄的嘲諷,每次聽到都好想拿筆抄下來。大體上,你鄙視仇視這個世界,你認為世上充斥著醜惡,而美好的事物非常稀少,所以孤獨才是最好的狀態,一旦與眾人相處,就會讓醜惡庸俗遮蔽自己的視野,唯有讓自己孑然一身,才能發現那極少數的美好。
你喜歡保持孤獨,甚至不愛花太多時間和我在一起,老是關在自己的書房裡看書、寫作。我明白,所以我不會隨便打擾你,但只要你叫我,我一定立刻出現在你面前。也許有些女人會為此感到委屈,但我一點兒也不覺得,我非常慶幸有這樣的丈夫,更慶幸自己被歸列到極少數你願意親近的人之中。
那時候的我真是個傻子,事實上,你根本不是享受孤獨的人,那只是你的藉口,你只不過是逃避人際關係的挫折罷了。你心裡其實想望著眾人的疼愛,被大夥捧著。在人群中,你無法忍受自己不是關注的焦點,如果眾人討論的話題不在你身上,如果在場另有一人的風采高過你,吸引大夥的目光,你就會嫉妒的要死,感到被冷落,感到莫大的恥辱。然而,你並沒有那種吸引目光的特質,你總是被冷落,所以你恨;別人愈是歡笑,你就愈恨。與其被眾人遺棄,不如你遺棄眾人,所以你編織了自己的孤獨哲學,以對世人的不齒不屑,來彌補心理的不平衡。
我真想當面告訴你,我已經看穿你了,被你愚弄了這麼多年,我真覺得羞恥,難道你自己就不感到一點兒慚愧嗎?當你大言不慚地唱著高調,說甚麼凜冽的風雪才是你無垢的歸鄉,你真把我,也把你的讀者們,都當成白痴了。
所謂無知的幸福,剛嫁給你的那幾年我是充分地領略著,那時的我天天幸福美滿。雖然以前家裡富裕,我卻一點兒也不在乎跟著你過窮日子,因為崇拜你,把貧窮也當作榮耀,反而覺得以前的富裕生活是種罪惡。
一開始,靠著你前兩部小說的版稅,我們的日子還過得去,到了第三部,不知道為甚麼就賣不出去了。出版社的楊先生時常來家裡找你討論,建議你寫一些迎合大眾的東西,還要你多走動,多和文壇前輩交際打好關係,人家才會注意你,才會去推薦、評論你的文章。可是你不為所動,只寫自己想寫的東西。楊先生還要我勸你。我怎麼會勸你呢?我最愛你這樣,一輩子潦倒落魄,卻昂然不向任何人低頭。
我們愈來愈窮,能當的東西幾乎都拿去當了。每當我跑完當鋪,再去舊書攤買幾本書,順便帶兩包香菸回家,心中就有一種平靜的喜悅。打從少女時代第一次讀你的小說,就幻想著有一天能這樣與你一起生活。然而,就在我們窮到三餐不繼的時候,我懷孕了。
沒法子,你只好出外找工作。我那時真的好難過,覺得都是我的錯,是我害了你,害你屈辱地向人伸手討飯。看你穿上西裝結著領帶,去參加應徵面試,我的心就痛。你知道嗎?好幾次,送你出門後我就開始哭泣,斷斷續續地哭到你回家。
你在一家電子公司找著了工作,套句我們北京人的說法:你上崗了。自從你上崗,我們的生活也跟著變了,你每天早出晚歸,疲憊不堪,我知道,一開始是比較辛苦的,必須全心投入,才能儘快跟上工作軌道。我真希望這段過渡期愈短愈好,等到工作駕輕就熟了,你就能騰出時間繼續搞創作,只有寫出一篇又一篇的小說,你的光芒才能繼續釋放。
可我等了又等,你的工作只有愈來愈忙。你說老闆賞識你,給你調薪,還託付你更重要的差使。我當然是替你高興的,畢竟你受人重視,我也與有榮焉,但我內心還是期待看見你有新的作品。我告訴自己,這一切都是為了我,和我肚子裡的娃娃,為了我,你壓抑了自己真正的才華,我應該衷心感激的。
孩子生下來後,你更加賣力地工作,也愈加受到老闆重用,不久,我們就搬家到了台北,還換了間大房子。你說,有了孩子,就要有房子,還要有車子、銀子,加上妻子就是五子登科啦!我真不敢相信你會說出這麼俗氣的話。你知道不?我多麼懷念以前那間十坪大的小屋,懷念那穿梭在當鋪、舊書攤、黃昏市場的日子?
我真搞不懂為甚麼,你突然就這麼發達了,我們的大房子坐落在高級住宅區,出門有賓士轎車代步,要不是我堅持,你甚至想請佣人。到底是為甚麼?你不是師大國文系畢業的嗎?為甚麼能在電子公司裡擔任要職呢?
你漸漸變了,變得很愛說話,變得圓滑婉轉,變得通曉人情世故。以前你痛恨交際應酬,現在卻說為了工作為了生存,不得不忍耐。可我一點兒也看不出你在忍耐,甚至覺得你很享受。說甚麼招待客戶,時常三更半夜全身酒氣回家,興高采烈地說哪個經理下流,哪個總代理沒酒量。就是不喝酒的時候,你也常說些令我皺眉的俗氣話,甚麼為公司盡心盡力卻遭人嫉妒,在職場上要有成長,誰誰誰不識大體,誰誰誰專找麻煩,誰誰誰生涯規劃有問題……你覺得我會在乎這些事嗎?你成天想這些低俗的事不覺得噁心嗎?
我常勸你,現在生活上了軌道,你有時間應該再寫點兒東西,別讓筆生鏽了,你說好,會找時間,可是你卻一個字也沒寫,到今天也沒寫。你是江郎才盡了嗎?我不相信,我認為你只是懶,懶得費心思去想故事,寫文章,就是放假在家,你也是一直睡覺,睡醒了就吃,吃飽了就看電視,不然就約人去打高爾夫球。你那像神一般的光芒已經熄滅了。
有一天,你告訴我,公司的張協理今晚會來家裡吃飯,要我燒幾樣好菜。我驚訝極了,你難道不知道我根本不會作做菜嗎?你難道不知道我最討厭接待這檔事兒嗎?原來你甚麼都不知道,做了這麼多年夫妻,你甚至還提醒我:張協理是董座身邊的紅人,最喜歡紅酒……
那天晚上,我算好時間,叫了餐館外燴。那個張協理邊喝紅酒,邊讚我手藝好,我簡直想死。我並不以不會做菜自慚,我恨不得立刻告訴他這是哪一家餐館的菜。令我羞恥的是我必須假裝自己做的,而要求我假裝的是我最敬愛的丈夫。
吃完飯,你和張協理到客廳繼續喝酒,我收拾餐桌,打算收拾好就躲進房裡,懶得看你們那副嘴臉。沒想到,你卻叫我把女兒抱出來讓協理瞧。我怎麼肯?推說孩子睡了,不好弄醒她。我知道你不高興,也不高興我躲進房裡。你們愈喝嗓門就愈大,我在房裡都能聽見你們的對話。那個張協理一個勁兒自吹自擂,說自己關係多好,誰跟他是拜把的,誰又得看他的面子做人,而你居然在旁搭腔捧他,拼命給他戴高帽子。你這樣阿諛諂媚不覺得可恥嗎?你難道忘了我就在一牆之隔的房裡?你難道忘了前幾天你還對我說張協理為人多麼虛偽、多麼奸滑?
我難過地流下眼淚。我回想起當年出版社的楊先生來看你那一幕:他口沫橫飛地勸你,講到口乾了也沒有茶喝,你卻雙手橫叉在胸前,嘴裡叼著菸,板著一張撲克臉。這是同一個人嗎?
你終於送走了張協理。進臥房的時候,我假裝睡著,因為我再也不想聽你那些胡話了。你靜靜地躺在我身邊,若有所思地嘆了一口氣。這是做戲給誰看呢?你知道我沒睡吧?我要是忍不住搭詞兒,你是不是又要演那齣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俗套呢?不必,我也算認識你了。
從那時候起,我每天都鬱鬱寡歡,懷念當年窮困卻孤傲的你,覺得現在的你就像個陌生人。當初我為甚麼要離鄉背井來跟隨你呢?原來只是一場虛空的浪漫。是你的小說構築了我的浪漫,既然你已丟棄了筆,我想,不如讓我撿起來繼續編織浪漫吧!
於是我開始寫。
我變得愈來愈孤僻,整天關在房裡寫小說,甚麼活動都不參加,連女兒學校的家長會也不參加,更別說你公司的聚會。你終於忍無可忍,把我痛罵一頓。我從來就不吵架的,完全不知道該如何與人爭執,只是一味地哭泣。你說我有神經病,要我去看醫生,我真想告訴你,有病的不是我。你罵夠了,又逼我一定要去參加幾天後的一場宴會,說是慶祝你的老闆當選甚麼會的甚麼理事長,都要攜伴參加。我無可奈何只好答應。
你一定不會忘記那場宴會吧?不會忘的,因為我讓你大大的丟臉了。那天到場的除了有許多你們業界的有力人士,還有政府官員,你拉著我一個接著一個應酬,應酬完一個,你就低聲對我說下一組的身分、稱謂,然後走到下一組面前你立刻就眉開眼笑,高談闊論起來,不時裝腔作勢一番。我當時就覺得反胃,一陣暈眩。
在我還沒從暈眩中恢復過來,又來到下一組客人面前。那人據說是經濟部某局長,夫妻倆似乎不太習慣這種商場應酬,顯得有些侷促。你不停盛讚政府德政,用了許多華麗虛浮的詞句,大談甚麼新園區規劃,連我這外行人都聽得出來,你根本沒有說出任何實質性的內容,只是在玩形容詞的堆砌。
那個局長顯然對你那些話沒啥興趣,禮貌性的搭了幾句,等你辭窮了,他突然說:你是作家吧?然後說出你以前的筆名,還說他和他內人都很喜歡你的小說,站在一旁的局長夫人害羞似地點了點頭。有那麼一瞬間,我在你臉上看到了羞愧與尷尬,但立即隱沒,代之而起的是矯情的高深莫測貌。你微笑說:其實,我一直在創作這條路上,只是換了筆名。局長問新的筆名是甚麼?你說:我用筆名寫作,目的是貫徹一個理念──只有作品,沒有作者。我不想藉著作品出名,讀者只要記得我的作品就夠了,至於我是誰,一點兒也不重要。你還說:之前就是因為我的身分曝了光,所以才換筆名,所以請原諒……我聽到這兒,忍不住當場嘔吐了起來,一直吐到兩腿發軟,連膽汁都吐了出來。
從那天起,我就想離開你了。甚麼樣的靈魂,可以臉不紅氣不喘地說出那些話?在你身上我已經看不到一絲藝術的光華,只剩下醜陋的髒污的人性。我一句話也不想對你說,生活中唯一支撐我的只有寫作。我夜以繼日地寫,寫出一篇又一篇只給自己讀的小說。我徜徉在自己編織的故事裡,在這裡,我發現了自己的美麗與哀愁。
為了女兒,我一直不想提出離婚,如果不是那天偶然在書店裡看見那本書,我到今天仍無法下定決心離開你。那是一部短篇小說集,你知道我說的是哪一部,扉頁上還印著你穿著西裝,帶著微笑的彩色相片──那微笑,就像所有成功人士的微笑。
你放心,我不會說出去的。
今晚的月色很美,我突然很想念北京的老家,不知道爸媽過得如何,大哥應該退伍了吧?
謝謝你這些年的照顧。你曾經給我一個夢,這夢,我想,永遠都不會醒的,永遠永遠,只是,陪我作夢的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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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12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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