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邱俐穎/台北報導】
到夜店跳舞也要防曬!一名常泡夜店的年輕女性,最近未曬太陽但皮膚卻明顯變黑、變差,百思不解的她前往皮膚科求診,才發現原來夜店探照燈的紫外線強度不容小覷。皮膚科醫師提醒,去夜店狂歡要避免紫外線傷害肌膚,仍要使用SPF30以上的防曬油,才不會變成小黑人。
台大雲林分院皮膚科主任邱品齊表示,不少民眾誤以為待在室內就可以不防曬,但其實紫外線無所不在,即使是陰雨天、冬天或室內,防曬都不應該休息。
他特別提醒,夜店探照燈、藝廊、保養品專櫃的鹵素燈及家中的捕蚊燈都有紫外線,尤其夜店為形塑氣氛,螢光探照燈的紫外線強度很高,喜歡上夜店者,應該先擦防曬產品。
衛生署食品衛生管理局昨舉辦「防曬一二三」記者會,醫妝組長劉麗玲表示,要正確防曬,應盡量避免上午十點到下午三點曝曬陽光;正確、適量塗抹防曬油,一個手掌就要達到一個綠豆大小,才能達足夠防曬效果,且出門在外陽傘、太陽眼鏡、帽子、薄長袖都不可少。
邱品齊強調,很多女性會陷入防曬迷思,以為防曬係數愈高,保護效果愈好,但實際上防曬係數不是愈高愈好,像SPF15和SPF30的保護力僅差三%。
邱品齊說,一般而言待在室內,或陰雨天防曬係數15或30即可,若常在大太陽下活動、游泳,應選擇防曬係數50的產品;他也提醒,隔離霜不能代替防曬產品,女性朋友在上妝前,還是應先上一層防曬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