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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廢死正義?
作者:
夜逃
日期: 2011.07.25 天氣:
心情:
一個謀殺90幾個人的兇手,法律卻規定,最長,也只能將他關21年!
不知那些贊成廢除死刑的團體做何感想?
難道,這就是他們追求的所謂正義嘛?
如果,人命真是無價的,那麼,不管是謀殺1人的兇手、謀殺90幾人的屠夫,或是發動種族屠殺的戰犯,其刑責就不該有所不同!
只是,我很好奇,廢死團體,要如何說服那90幾位正值青春年華,即無辜喪命的青少年的家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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