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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似是而非
作者: 曲終人散 日期: 2012.02.21  天氣:  心情:
有時候,你被人誤解,你不想爭辯,所以選擇沈默.本來就不是所有的人都得了解你,因此你認為不必對全世界喊話.卻也有時候,你被最愛的人誤解,你難過到不想爭辯,也只有選擇沈默.全世界都可以不懂你,但他應該懂,若他竟然不能懂,還有什麼話可說?那麼,不想說話,就不說吧,在多說無益的時候,也許沈默就是最好的解釋...節錄自網路轉貼文章

"誤解"這種東西要不要說清楚、講明白,一般來說大多是以對象的重要性、利益的增減程度以及自己的個性...也就是當下的爽不爽快而定,但大前提是自己必須很清楚、很明白"解釋"與"爭辯"的差別

被老闆誤解,反正老早就不想幹了,那麼,不想說話,就不說吧,你可以選擇沈默,當然,你也可以叫他去吃屎

被朋友誤解,反正是個毫無交情可言的損友,那麼,不想說話,就不說吧,你可以選擇沈默,當然,你也可以...同上

被客戶誤解,反正龜毛的要死又沒利潤,那麼...同上,但必須確定不會再有任何合作關係之後才可以叫他去吃屎

承上開節錄所述,被最愛的人誤解...除非你不再愛也不再在意,否則良心的建議你千萬要找個機會解釋,因為在這種時候,你的選擇沈默,等於選擇了將這段情感終結

同胞手足甚至是父母親都未必全然瞭解你的思維,何以你最愛的人"應該"懂你?

我們可以在意見產生嚴重分歧以及任何不確定因素導致誤會之際以自身的修養迴避破壞感情的無謂爭吵,但是一定要搞清楚當下面紅耳赤的"爭辯"與事後和緩委婉的"解釋"自盤古開天闢地以來就是兩碼子事,當然,"沈默是金;雄辯是銀"一如青菜、豆腐各有所好...

Anyway,倘若你選擇沈默的立基在於"全世界都可以不懂你,但他應該懂,若他竟然不能懂,還有什麼話可說?",你的愛情學分...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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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2-28 11:18
他, 59歲,台中市,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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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21 18:06
他, 5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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