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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法律櫥窗:民眾購買旅展旅遊券,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11.04  天氣:  心情:
法律櫥窗:民眾購買旅展旅遊券,一定要特別小心與注意的重要事項。根據統計觀光局,對遊展消費糾紛無約束力及裁罰力,旅展消費糾紛,大部份都轉為『民事訴訟』,向法院聲請裁決居多。 分類:生活情報2010/11/04 23:08『防糾紛 消保會促旅展審查資格』**本文摘錄自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11/03 12:54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日電)2010台北國際旅展5日開展,民眾可能熱中購買低價禮券。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說,因曾發生消費糾紛,未合法登記業者在售券後倒閉,促觀光局指導主辦單位審查參展資格。


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吳政學說,民眾應該仍有記憶,今年曾發生過南部一家民宿業者覓靜田參與南部某旅展,售出低價住宿禮券後,卻惡性倒閉的消費糾紛案。


他說,該案累計多達300多件申訴案,但經屏東縣消保官協調賠償方案,業者仍無法履行後,全案轉由司法處理。


他進一步指出,調查發現,這業者竟是未合法登記的民宿業者,經營方式由業者自行租屋出租。


他補充,每年各地舉辦的旅展活動約有20、30場,但是大部分主辦單位多未規範參展業者的資格、履約保證等事項,容易引發消費糾紛。


他強調,這次台灣觀光協會舉辦2010台北國際旅展獲交通部觀光局補助,消保會已協調交通部觀光局,要求主辦單位審查參展業者資格。


此外,即使未獲觀光局補助的旅展,消保會也請觀光局行政指導,要求主辦單位必須審查參展資格,不應有未合法登記的業者參展。


不過,目前觀光局對於旅展主辦單位若讓未合法登記業者參展,並無法可管,除非發生糾紛事件後,轉由民事訴訟處理,才能透過制度解決。9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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