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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跟妳在一起
作者: 御者 日期: 2013.05.06  天氣:  心情:
以前都寄中文老歌給妳,妳大概聽膩了。以前妳的日記大多會附上一首英文歌,我記得妳好像也貼過這首歌,所以送這首歌給妳,不會有大錯。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M_rb9DzkU0

妳可有印象?這是我們小時候 "夢17洗髮精" 所借用的廣告,當時我不知道是黃鶯鶯唱的,只覺得這聲音好嫩喔!會想到這首歌,也是一位朋友的提醒,讓我回想起少年十五、二十時,又年輕起來了。當年班上有位蕭同學,有天突然拿著吉他,就唱起這首歌,現在這些同學,應該也都快到知天命之年了,但他們的心,是否依然年輕呢?

妳最後留下的幾篇日記裡,妳希望能有個伴,而我作了回應:不要妳獨立,要妳依賴我。我要與妳一起逛街、吃飯、旅行、散步、買菜、看醫生,我要幫妳買燈泡、換燈泡,我要為妳買零件修馬桶,我知道妳不太開冷氣,所以不用洗濾網,但如果妳要洗窗簾,也請告訴我吧!

妳知道嗎?有個男人並不代表就可以依賴:一位好朋友因為清洗冷氣機的濾網,不小心摔了下來受傷,她雖然有老公,但她還是很獨立地完成這些原本該屬男人做的事。我想妳要的應該是像我這樣的男人--即使到了七、八十歲,還是會顫巍巍地登上梯子為妳換燈泡,對吧?!

我向妳道歉,妳可能會誤會我做了甚麼對不起妳的事,我應該說明一下:我的道歉是來自於我曾經因為身體不適,感覺命不久矣,所以告訴妳--我可能無法再愛妳了!--經過這麼長時間,還差一個月又20天就滿二年了,我心裡所受的煎熬告訴我,死也要跟妳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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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7-09 08:36
她, 65歲,南投縣,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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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07 16:43
他, 60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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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07 16:38
她, 56歲,台北市,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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