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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槍無罪論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縱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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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知所云
作者: Prinz 日期: 2012.05.06  天氣:  心情:


有些人天生好辯,有些時代特別好辯。


春秋戰國時百家爭鳴百花齊放,堅白異同,白馬非馬,彼此爭論不休。有一個人叫作孟子,特別好辯,人家問他幹嘛這麼好辯,他居然說:「我欲正人心,息邪說,距詖行,放淫辭,以承三聖者。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


其實好辯的不止孟子一個,莊子齊物論描寫當時好辯者的形象,就頗為生動:「小恐惴惴,大恐縵縵。其發若機栝,其司是非之謂也;其留如詛盟,其守勝之謂也;其殺若秋冬,以言其日消也;其溺之所為之,不可使復之也;其厭也如緘,以言其老洫也;近死之心,莫使復陽也。喜怒哀樂,慮嘆變慹,姚佚啟態……」


齊物論另外有段話,精彩地批判了「辯論」這件事,他說:「假如我和你辯論,你勝了,我輸了,就證明你是對的而我是錯的嗎?反過來說,我要是勝了,你輸了,就證明我對你錯嗎?到底是我們兩個一對一錯,還是我們兩個都對都錯呢?你我都不可能知道。人都會有偏見,誰能當裁判斷定是非呢?假如請一個與你意見相同的人來當裁判,既然他與你意見相同了,怎能公正地裁判?假如請一個意見與你我都不同的人,既然他和我們都不同,又怎能判斷你我誰是誰非呢?最後,你、我、與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擔任裁判,到底誰是誰非也沒有人會知道了。」


這段話強調辯論無益於發現真實,辯再多也沒用。不過,這段話怎麼看都像是在強辯。其實,莊子自己也挺好辯,秋水一篇與惠子的濠上魚樂之辯早已成為辯論界的經典之作。


這個時代據說是民主時代,而且是「思辯式民主」,很提倡辯論。無論是政府機關、公司行號、團體學校,總是開不完的會;你和我辯論,我又和他辯論,辯了半天也辯不出個所以然,最後只好投票表決。最喜歡辯論的地方莫過於法院,雙方律師你攻我防,強詞奪理,最後由法官判決,判決書上也寫滿了強詞奪理。如果有人不服,就讓他上訴,讓他到更高級的法院去強詞奪理,然後用另一番強詞奪理讓他閉嘴。


你也是個好辯的人,雖然比不上莊子孟子,但身為律師,你的職業就是與人強辯。




那天你去台中法院開庭,結束後搭高鐵回台北。你買到的車票是有位子的,可是上車後卻發現那位子上坐了一個男人。


你把車票在那個男人眼前晃了一晃,點個頭,意思是這是你的位子,請他移駕。


除非職業上的必要,你一向不耐煩與人說話,打手勢能了解的何必說話呢?然而眼前這人似乎不懂你的意思。


你又用力晃一下,然後手指著票上的座位號碼再指了指座位,這意思夠明白吧!那個男人竟然一臉不屑的別過頭去望向窗外,穩如泰山,正襟危坐。


你感到十分驚訝。怎麼說呢,是傲慢?無禮?賴皮?你不會形容,在你井井有條的法律世界裡,人人都該按著規矩辦事。


驚訝歸驚訝,你卻不怎麼生氣。你拍拍那人的肩,說:「先生………」


那人忽然用力揮開你的手,然後露出極度嫌惡的表情,彷彿你是個糾纏不清的乞丐。


你還是沒光火,甚至笑了笑說:「你講不講理阿?這是我的座位,我有票。」他卻只是死睜著三白眼,一聲不吭。


那人比你還不愛說話。


於是你決定了,一定要讓他開口說句話。



你轉身假裝離開,其實是拉開距離好提高出拳的速度。


是的,你揍了他,不偏不倚地一拳正中他的鼻樑骨,只聽見「喀啦」一聲,鮮血就濺上你的白襯衫。


如果不是我親眼所見,我怎麼也不相信,憑你一個文弱書生怎能一拳將人打得血濺三尺?


不過,換個方式想便能理解了。比方說站在距離水泥牆壁一點五公尺的地方,然後快速地把自己的臉衝撞上去,任誰都有能力破壞自己的鼻樑骨,把自己搞得血流滿面。也許你的拳頭沒有牆壁來得硬,不過你當時揮拳的速度可比臉撞牆快多了,重量加上速度,那效果與臉撞牆應該是差不多的。


「嗚~~~~~~~」


那個男人果然說話了,雖然只有一個「嗚」字。


這麼一拳只能達到先聲奪人的效果,你必須乘勝追擊。就在那人摀著鼻子還來不及反應的時候,你左右開弓,朝他兩邊太陽穴猛各捶個十幾拳,再用手肘猛敲他的天靈蓋,直打得他暈頭轉向。


車廂內空間狹窄,他被打的無處可藏,只能縮在椅子上。等他抱緊了頭縮成一枚烏龜後,你便站上了旁邊的座椅,改以凌空腳踹的方式攻擊。你今天穿的皮鞋是義大利牛皮硬木跟,威力真夠強的!你不但踹他的頸骨,也踹他的肋骨;你不但踹,也踢,也踏,好像在人身上跳踢躂舞。他痛得大聲呼救,你樂得大呼過癮,附近的乘客只顧著一邊閃開,一邊睜大眼睛合不攏嘴。


揍了一會兒工夫,你有些累了,於是扯住那人的頭髮,使勁拖著他走,拖到車廂與車廂間的空間。


這兒比座位寬敞多了,你可以盡情地踢他,一直踢到他內臟破裂,頭骨粉碎,點點血花噴灑在地上、身上,踢到他七孔流血,伸腿瞪眼。


他厭厭一息,也可能沒了氣息,誰知道,你可不會勞神去給他把脈或者做CPR。




你滿意了。


總是在幫傷害罪的被告辯護,或者幫被傷害的原告求償,你從沒試過自己傷害人,沒想到一試之下,身手居然這般矯健,你立馬覺得自己改行當殺手也沒問題。


有些事不用學,天生就會,比如吃飯、喝水、走路;有些事一旦學會了,無論多久沒練習也不會忘,比如騎腳踏車、拿筷子、做愛。揍人屬於哪一種?你沒學過任何武術或者拳擊,也許是天生的,也許是從電影學來的。


你回過神,發現滿車廂的乘客都在看你。每個人的表情都不同,有的驚訝,有的恐懼,有的興奮,也有的忿忿不平,還有七情六慾全摻合在一起說不上來這算甚麼的表情。也有人表達自己的意見,諸如不要打啦……怎麼這樣……好可怕……寶貝,別看……等。你的眼神掃過每張臉,豪氣干雲大喝一聲:「不服氣的儘管放馬過來!我一個打十個!」彷彿張飛立於長板橋上。


這時候,她說話了。




「好神氣嗎?你這個流氓!」她一手扠腰,一手指著你罵道。


乘客們見她一個弱小女子竟敢出言斥責,都為她捏把冷汗。你反而一付彬彬有禮的模樣,微笑回答:「小姐,妳誤會了,我可不是流氓。」


「把人打成這樣還不算流氓?」


「不算。我只是捍衛自己的權利。這人強佔我的位子,請他讓又不肯讓,只好揍他了。」


「你使用暴力,就是流氓!」


「使用暴力不一定是流氓。比如拳擊場上大大的使用暴力,一般都稱作運動員,沒人說拳擊手是流氓。」


「不一樣,拳擊有公平的遊戲規則,而且是自願參加。那個人卻是被你強迫毆打的。」


「他是自願地霸佔我座位,沒人逼他這麼做。我也沒有強迫他捱打,他大可以還手。他無法還手是因為打不過我,卻不是我訂下了不公平的遊戲規則。」


「為了一個座位,有必要打人嗎?」


「當然有必要。這是我的權利,我有權利捍衛自己的權利。就好像軍人為了捍衛國家也可以殺死敵人。」


「別說的這麼偉大,你不是軍人!」


「難道我該找個軍人來幫我搶位子嗎?」


「你可以請列車長來幫你處理,何必動手打人?」


「我可以自己動手打人,又何必麻煩列車長處理?」


「反正你打人就是不對!」


「為甚麼打人不對?」


「你把人傷成這樣,當然不對。人不應該傷害別人。」


「那麼妳公然指責我,也傷了我的尊嚴和我的心情,難道妳也不對嗎?」


「哼!面對流氓,人人都可以指責!」


「小姐,我說過我不是流氓。流氓打人只因為他討厭那個人,我打人卻是因為那人侵害我的權利,二者大不相同。」


「在我看來沒甚麼不同。」


「妳看不出來是因為妳蠢。瞧!妳公然指責我,我也不高興,但我沒揍妳不是嗎?如果我是流氓,早揍妳了。顯然我不是。」


「你揍阿!有本事你就打我……打啊!你打啊!」


「是的,我有本事揍妳卻沒揍妳,這就是節制,這就與流氓不同。」


「好,你不敢打我,算你節制。但是流氓不守法,你也不守法,還是一樣的。」


「不一樣,我是守法的。我買了一張合法的車票,票上記載著我合法的座位,那個人侵害了我合法的權利,所以不守法的是他,不是我。為了捍衛合法的權利,毆打一個不守法的人,這才是守法的表現。」


「你不要歪曲法律,法律規定不可以傷害他人,你傷害那個人,就是不守法。」


「妳可以檢舉我阿。妳可以檢舉我卻不檢舉,只是一味罵我流氓,這是為甚麼?」


「因為現在列車還沒到站,等列車到站我一定會告發你!」


「我也一樣。因為列車還沒到站無法告發那個人,所以只好先揍他囉!可見我不是不守法,而是這當下沒辦法循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我跟妳是一樣的。」


「無論守不守法,至少你很殘忍,沒有愛心。」


「妳也沒有愛心,敢講我?」


「我怎麼沒愛心了?」


「如果妳有愛心,剛才我揍人的時候,妳怎麼只在旁邊參觀,也不出來救人?」


「你這麼兇,我只是一個弱女子怎麼攔得住你?」


「沒試怎麼知道?妳只因為一個假設,就眼睜睜看人被揍扁,這不是很沒愛心嗎?」


「不用試也知道,這是常識。」


「就算剛才妳攔不住,現在也可以去急救;就算妳不會急救,至少可以說幾句話安慰那個人。妳甚麼也不做只在這裡跟我鬥嘴,豈不是很沒愛心,很殘忍?」


「我沒去救人算殘忍,那你把他打成這樣豈不是殘忍一百倍?」


「不一樣,我打他是因為他搶我位子,妳不去救人是因為妳殘忍。」


「我不殘忍!」


「妳殘忍。」


「我不殘忍!!」


「如何證明妳不殘忍?」


「我………我有同情心,看別人捱打我難受。」


「我也有同情心,看別人霸佔座位我難受。」


「霸佔座位算甚麼?你看他這樣半死不活的,難道心裡沒有一點內疚嗎?」


「一點也不。假設我不揍他,讓他繼續占著我的位子,他會內疚嗎?妳又會內疚嗎?被霸佔座位的不值得同情,被人打的才值得同情,公平嗎?」


「你打人只是為了捍衛你的座位?」


「是底。」


「那你把他拖到後面痛打又是為了甚麼?那時他已經離開位子了。」


「妳也知道他是被我拖走的,不是自己離開的。如果我不把他揍個徹底,等我落了座他一定會來搶。這叫防患於未然。」


「你怎麼知道他一定會來搶?」


「這也是常識。」


「哼!你打人還說的好像很有道理似的,真無恥!」


「妳罵我無恥,還罵的好像很有道理似的,也很無恥。」


「我怎麼無恥了?我可沒有無緣無故打人!」


「我也沒有無緣無故打人阿。我打他,是因為他占我位子;妳罵我,是因為我打了他;等一下如果有人揍妳,可能是因為妳廢話太多又沒甚麼營養……總之都是有緣有故的。」


「我不跟你吵,我要去報警抓你!」




正說著,列車到站了。乘客魚貫下車,沒人報警,小姑娘也沒報警。


你走向車站警衛室,告訴警察那班列車上有人被痛打一頓,不知道死了沒有。警察問你是誰打的,你說你沒看見。


是啊,你不是說「不知道」,而說「沒看到」;因為你沒拿著鏡子,所以也不算說謊。





其實,你沒有打人,也沒有吵架。


那個男人揮開你的手之後,你就默默地走到自由座的車廂,開始幻想痛打那人。


我見到你默默地離開,就開始幻想你痛打那人,也幻想有人和你吵架。


很無聊。你一定覺得我很無聊,對不對?


無所謂,無論一言不發躲起來幻想自己揍人,或者你當真痛打他一頓,或者我幻想你痛打他一頓,又或者我幻想自己把你痛打一頓………結果還不是都一樣。


無論選擇甚麼,最後都一樣。


今天不一樣,明天也會一樣;明天不一樣,一千年以後大家都一樣。吵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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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06 22:56
她, 48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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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06 22:01
她, 50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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