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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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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沒有時間討厭你。
作者:
Pauline
日期: 2010.12.29 天氣:
心情:
「我唯一喜歡揮霍的東西是我的力量。」—— 可可香奈兒
前陣子在看《我沒時間討厭你:香奈兒的孤傲與顛世 L'allure de Chanel》,可可香奈兒的口訴自傳,由她的摯友保羅莫朗執筆整理。還沒看完就借給朋友去歐洲火車旅行,結果她竟然落在前往布拉格的火車上。看到她內疚得快哭出來的簡訊我也快哭了。
其實並沒有怪她,我本來就打算明年路經巴黎時去找這本書的法文版。
中文版因為版權關係並沒有收錄法文版中,香奈兒創意總監卡爾拉格斐的手繪圖,看到翻拍,利落簡單線條圖像極美極動人。為了這些手繪圖,買下自己不擅閱讀的語言書籍也是值得投資的收藏。
說自己快哭了的原因,只是我習慣在閱讀時邊在書的空白處寫下當時的思緒感受,很多時候是一些對自己很私密的疑問,大部鰴ㄦ|延伸成我書寫的材料。因為這個習慣,所以有某些書我是不出借的,有些書只借給比較親密的朋友。我親愛的朋友們大部份看完只是靜靜的還給我,只有脾氣比我還兇狠的小路不斷在給我圈錯字,把它當成檢查作業似的嚴謹。
如今在《我沒時間討厭你》的隨筆全部沒有了,我也不太記得到底當初腦袋翻騰了一些什麼。
最記得的部份,大概是︰「當別人稱讚我時我覺得刺耳。無論是稱讚我美麗,稱讚我有才華,稱讚我有趣,稱讚我善良,我都會覺得刺耳。為什麼呢,為什麼呢。為何我能坦然接受自己的壞,卻不能坦然接受自己的好呢?」
我是在很傳統的東方教育下長大的。
雖然如今,老木已在我不間斷的反抗下抱持等同放棄的態度。
從小她對我的管教方式是,無論什麼事情只要出了差錯一定是自己不對。這個大原則在某些事件上是對的,在大部份事件上是錯的。成績不好,一定是自己沒有用功讀書;老師偏心,一定是你不乖;男朋友劈腿,一定是你不夠好;老闆不喜歡你,一定是你工作不夠好。自己不好就要改,就要接受別人的教訓,包括他們覺得應當的建議,外加痛打一頓,或者接受一些讓自己尊嚴蕩然無存的處罰。
其實大至整個社會都是如此,女子被非禮強暴,因為她們穿得太少;被搶劫誰叫你要帶皮包,被攻擊因為他長得欠扁,被排擠因為你不討喜。諸如此類的,不斷不斷被否定,也開始習慣去否定自己,我漸漸漸漸站不起身直不了腰。另一方面,身體裡有另外一把聲音不斷告訴自己我沒有這樣差,有一些事實一些憑據告訴自己我並沒有這樣糟糕。有些人壓抑有些人屈服,有些人任那些不滿那些質疑那些抗拒全數爆發出來,成為大人們或者循規蹈矩的同輩們口中的「怪物」「壞孩子」「叛逆」「無可救藥」等負面份子。
我一直在「壞女孩」的分類當中。
總是記得一件事︰國中的時候總跟班上男生幾乎形影不離。有一次午休班上其中一個男同學跟來跟我說,他母親叫他不要跟我走得太近,因為我的班導師說我是一個壞女孩,亂搞男女關係,會影響到他的人格發展。
我愣著。
那時太年輕了,一個十三四歲的女孩,除了感覺受傷,不曉得如何對這樣的評語做出什麼回應。
只是在上課時望著班導師,想著她給我的作文極好的分數及評語,找我聊天,說我太多愁善感心思細膩,嘗試開解我。
我很疑惑。
其實現在我已經不記得當初如何對這件事情釋懷,大抵讓時間平息一切。
但後來我會想,我們的青春期求學期,會不會有大部份都毀在身邊老師、大人的手裡。已經痊癒,還是嘆息。有時禁不住要問自己,如果沒有當初那些被加諸的桎梏傷害,後來的菱角會不會少一點,走起路來會不會順暢一點。
但沒有人知道的。
我也是要到很多很多年以後,直到接觸的事情多了一些,得到的鼓勵多了一點,在知識的涉獵以及經歷上更寬闊了一點,才知道原來我從來都不懂得如何肯定自己,並且是哪一些原因造就我從來不懂得如何肯定自己。
一些心結就此慢慢鬆解。開始接受自己的原型原罪,卻依然害怕去肯定自己。
知道自己不算醜;知道自己不算笨;知道自己不算沒有才華。但當初的毒埋得太深,我太害怕使用自己肯定自己的權利,最後我只有用別人的愛來肯定自己的存在。
愛是我知道少數可以讓我感覺溫暖的東西,於是絕對投入的把自己的需要及渴望寄託在別人身上,或者說,寄託在別人對我的愛及渴望上。
爾後想來,過去每一段錯誤而短暫的關係,其實根本不是愛,我只是用狂熱的燃燒去證明的自己的存在價值,用別人的泥足深陷來供養我需要的虛榮。
太不健康也太壞,被燒得渾身體無完膚是自己活該。
這一方面真的是自己活該。
不能等待別人來救自己,自救是唯一途徑,斷了腿也要沿著血跡爬行,瞎了眼也要摸索出一條生路。
我知道我好像說什麼做什麼都很激烈,但這是我的方式。我要到太遲太遲,才知道才了解原來我可以選擇。
有人批評我的文字,說我太把自己當成一回事。
這是我很常接收到的評語,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然而我理直氣壯的覺得,把自己當成一回事是應當的,完全不把自己當一回事才有問題。
肯定自己,是一種權利。愛自己,是一種義務。善待自己,是一種必須。表達自己,是一種藝術。堅持自己,是一種態度。放下自己,是一種身段。縱容自己,則必須斟酌使用。除了工作以及一些迫于無奈,我們的靈魂意識活在自己的身體裡,根本沒有必要一味去附和別人的聲音,跟隨別人的道路聽從別人的旨意。
可可香奈兒在《我沒時間討厭你》「女人呀,女人」篇這樣說︰「我從來就不是個英雄,但我選擇了我想成為的人,而我現在正如自己所願;即使我不被愛、不討人喜歡又如何。」
王菲在「給自己的情書」那麼唱︰「你仰望到太高,貶低的只有自己」。
我一直都知道我不是完人,但只要知道自己是誰,在做什麼,其他持反對意見的人事物,「我沒有時間討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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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54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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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30 00:31
他, 54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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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29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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