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好久沒打日誌了~ 因為有很少的事情讓我想訴說 最近發生了一些離譜事情讓我想寫寫 這個問題問過很多人每個人的回答都是一樣的 假設今天你工作的地方剛好缺人 介紹自己的朋友去上班 老闆說那讓你朋友來試做一天看看 晚上下班的時候老闆跟你朋友說我再打電話通知 結果就沒下文了 那身為當事人的你會去跟老闆討那一天工作的錢嗎??? 問了很多人答案都是一樣的:不會 今天因為你工作態度不好被老闆fire 你氣不過你就找當時你的朋友去跟老闆討那一筆錢 12月份的事情現在已經5月底了 有什麼資格再去要呢 如果你要要錢的話早在12月的時候就該去要啦 你只是要一個人幫你出頭 大家先前就已經不太喜歡你了 搞的現在每個人都討厭你 這樣有比較厲害嗎 你這個舉動只會讓大家更看不起你霸了 拿了錢也許讓你覺得很爽 但你不知道的是你已經把你自己的自尊丟在地上讓人踐踏了 我寫了這些或許你看不見~ 但我相信上天是有眼睛的~ 不要讓自己走到沒有路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