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市 江先生 因94年12月中精神異常病發 ,由家屬帶往醫院看診 ,結果醫生判定是精神分裂症 ,至96年3月這期間家屬有去向勞保局申請補助 ,但一直無法申請下來 .
最後委託我們公司由我來幫他處理 ,結果幫他申請到應該有的全益 (勞保給付440天) 共369,600元 , 並也順利申請到殘障手冊 ,這是他該有的權益與權利 ,本人也受到他家人的肯定 .
張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