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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掉了手機~~絕對、絕對不要先向
作者: 王小凱~ 日期: 2011.04.14  天氣:  心情:
掉了手機~~絕對、絕對不要先向電話公司停話,做錯流程差很多

掉了手機絕對、絕對不要先向電話公司停話,做錯流程差很多 第1: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第2: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 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第3: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第4: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法律規定的 )。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電信法第56條 )太晚知道這訊息了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反正好人很好欺負...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向系統業者 (中華電信) 停話(業者在 12小時後才停話)。 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業者也沒在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 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並說若我們不繳,他們要呈到警局去......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查阿查...... 半個月又過了...... 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自動扣你的薪水,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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