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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靈障干擾身體
作者: 雋嶔 日期: 2011.11.29  天氣:  心情:
濟世釋疑:靈障干擾身體


問:靈障會干擾一般眾生身體中的那些部分?

示:諸如酸痛、部份酸麻、久病不癒、腹胃心痛、偏頭痛、呼吸功能差、…等。

問:一、一般地府准旨放出之靈障,大概可干擾多久?

一般殺業動物靈干擾有多久?

二、動物靈為何會有人的名字?
   
示:一、靈障干擾多則二、三月。

殺業干擾為一運,而「一運」少則有三年,最長五年。

二、動物也是人靈轉世,就是人在世犯了畜道重罪,乃在冥司定讞判入畜道,所以要查辦其靈,當然會溯及其要轉入畜道時人身姓名。

(註:殺害非啟靈的動物,並無靈障之領旨討報,但仍會有殺業之業障干擾。)

 問:一、承上問。以昔叩問所識,「業障」是各種怨念惡能量之會聚於世人;

然一般殺業動物靈,既無阿賴耶識,亦未受啟靈,怎會對過去將其殺害的世人產生怨念而形成業障呢?

二、一般殺業動物靈,既無阿賴耶識,自不會憶起生前所遭殺害,當不會產生怨念,今世人受一般殺業動物靈干擾之惡能量如何而來?

 示:一、形成業障,當會對人有所擾。並非針對將之殺害之人,而是惡能量匯聚而地府判決對其人干擾。

二、雖無耶識,但彼被殺害當時恐懼悲忿,怨恨已匯聚惡能量。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殺業牽纏─皮膚病」一章,觀音菩薩示,殺業之造有廣泛之業因,有者會形成冤親靈障,

此乃受害者靈性高於其他動物,但若一般動物雖無法形成單一討報體,但會匯聚許多怨靈,形成殺業業障。

一、今靈障之靈性高於其他動物,自然能找到殺害彼之對象而申控討報,但一般動物之靈性低,彼受殺害後無法識得殺害彼之對象,如何會自然匯聚成許多怨靈能量,而形成一股殺業業障呢?

二、一股殺業業障之所形成,是受害之怨靈能量在受害當下,便滯留在殺害者身上,抑或是待地府收集受害之怨靈能量後,再適時釋出到殺害者身上?

 示:一、其意即所害命之怨戾,形成業障。

二、是後者。(按:地府收集受害之怨靈能量後,再適時釋出到殺害者身上)

 問:一、在實際作業上,一般動物受殺害時,其所生驚懼怨恨的能量,是如何分配此罪責給飼養戶、屠戶、販賣者,乃至於眾多的食用者,而成為其未來的殺業業障呢?

二、一般動物受殺害後可能已受切割支解,若說要追究飼養戶、屠戶所擔罪責尚非難事,

若說要追究眾多販賣者、食用者所擔罪責,是如何追蹤認定的呢?

 示:一、實際殺者會直接殺業,其餘則是累計其行為多寡而形成業障。

二、販賣餐食者是依作為而計;換言之,受害生命有冤怨,是直接在殺者,其餘是以行為而計其殺業。

 問:承上問。依聖示,對於飼戶、屠戶、販戶及食戶之罪責分配,乃實際殺者會直接殺業,其餘則是累計其行為多寡而形成業障。

一、此是否表示,受害生命之怨靈能量,是全數用在直接殺害者(屠戶)身上,其餘者(屠戶、販戶及食戶)則是累計其行為多寡,形成間接殺業而註劫厄在命象中?

二、是何專職有司會分別對飼養戶、屠戶、販賣者、食用者,各個做記錄以追究殺業罪責呢?

 示:一、不是,沒有殺業直接在殺害者身上,均是須由地府審判,若形成討報之個靈即成冤親靈障,餘則以業障計。

故信士一直把殺害當時的怨業認為是會直接,不是如此,是如今所述。

二、乃為日夜遊神。

邱信士叩問:右小腿抽痛如針刺,何因使然?

 示:現有受怨靈所擾,腿部無名病痛,亦有相關此因。

此怨靈乃為夙世之間殺業,曾以清除環境而伐木,殘殺頗多鳥類,唯差幸尚非蓄意撲殺,故怨靈僅乃影響,尚非侵體干擾。


(摘錄:拱衡寶庫之濟世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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