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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徵36歲以下以結婚為交往前提的
作者: 林琦育 日期: 2013.01.07  天氣:  心情:
要未婚沒小孩的~無不良嗜好~有正當工作~以上只要有這些條件就可以先當朋友~一切隨緣不強求
為何我會要36歲以下的女生ㄋ
一是比我小~二是超過36歲就算是高齡產婦
生小孩會很危險~所以為了愛她不能失去她
三是超過36以上的都是眼光比較高的人~不是要找鐵飯碗就是學歷要高的人~~~~~~~
去年底我在朋友邀約下去參加一場未婚聯誼~人數不多~我只留下二人的電話~結果傳簡訊都沒人回~在台中醫院上班的我知道她漂亮眼光高~所以到而立之年還沒結婚~另一位比我小二歲但她是高中老師也是看不起我這種人~既然這樣我也只能傳簡訊祝福她門~
但讓我不高興的是我傳簡訊她門二個都沒人回~身為高知識份子居然連禮貌都不懂~我很慶幸~要是和她們交往那不是會害我家人嗎?
所以緣份這事還是順其自然就好~有人介紹就去看看~不會在參加那些所謂未婚聯誼會了~那些都是高知識份子和有錢人~不是像我這種人能當朋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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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1-12 20:04
她, 36歲,雲林縣,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1-11 23:12
她, 36歲,雲林縣,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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