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曾寫過一篇叫做"快樂的死刑犯"的短篇小說
我非常喜歡這故事,每年都會和低年集小朋友分享
故事內容諷刺有趣,寓意發人深省
內容大致如下 :
摩納哥這個小國,第一次出現了因殺人而被判死刑的罪犯,
由於這個國家從未執行過死刑,不得不求助於鄰國,但因代價太高而放棄,只好改判罪犯為無期徒刑;
不久之後,這個國家又發現囚禁犯人所需的監獄、獄卒、維護等支出也是昂貴的,
他們試著讓犯人逃走沒有成功,只好要求犯人離開國家,但有趣的是,犯人拒絕了,
最後這個小國政府不得不同意每年支付一筆養老金讓犯人到國外去生活。(參考咕嚕熊共讀網電子書閱讀專區)
故事裏摩納哥國王不尊重司法判決,朝令夕改的做為令人不可思議,
堂堂國家法律被死刑犯玩弄於鼓掌之間更是莫名其妙, 現實生活裏哪裏可能發生這種蠢事?
可是思想家的偉大之處就是能在許久之前就發現我們百思不得的道理,
真理本身並不矛盾,矛盾的是人心
犯法若真有實據,便應該受到應得逞罰,
這道理連三歲小孩都懂, 偏偏自以為聰明的我們搞不定該廢死還是不該
其他國家不說, 目前台灣正發生這奇也怪哉的情況, 廢死與反廢死爭論不休之下,明定的法律徒具形式,
執法人員受與論影響, 難以獨立 , 快樂的死刑犯正發生在台灣
講求人權是世界趨勢, 人人都希望保障自己的人權, 但司法該不該走向廢死是非常嚴肅與經世立典的議題,
至少在國家法律尚未訂定修改前, 該執行的就必須照章執行, 不然對那些按照法律被裁決且服從受刑的人很不公平
國家法律之尊嚴在依法執刑, 有法不為會使國家陷入司法紊亂之危機,
該不該廢死所有人都有權利發表自己的想法, 不僅僅是廢死及反廢死團體
被害者家屬才是最最有權利發言的人, 讓我們多想想他們的淚水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