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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好友寫給婆婆的一封信轉貼...
作者: 陳薇(薇兒)請先看自介 日期: 2010.09.30  天氣:  心情:
給婆婆的一封信...
.好友寫於 2010年9月24日 19:21.

我一直在想,你對我到底有什麼意義?>

> 你只不過是我丈夫的母親,在結婚之前,你在我的生命中根本沒有

> 任何意義。

>

> 我的生命來自我的父母,今天的學歷、能力、教養、待人處世之道

> 理,都是來自我父母的承傳,沒有任何一分一毫是由你來貢獻。

>

> 所以我不懂,為何一結婚之後,我活了二十多年的歲月全部必須歸

> 零,然後變成所謂「你家」的人,又變成你家「最小」的人。

>

> 說「最小」是因為我在「你家」的地位始終比我今年才2歲的兒子

> 小。

>

> 說真的,我心理很不平衡。

>

> 我的父母養育了我二十多年,而你是撿他們辛苦二十多年的結晶,

> 根本來說你是不勞而獲、撿現成的。

>

> 所以我在幫你做事情時,你得感謝我的父母以及我的勞力付出。

>

> 如果你不感激那就算,你不應該還對我有極大的意見,對我做的事

> 情總是拿著放大鏡來挑剔------雞蛋裡面挑骨頭。

>

> 這簡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

> 我白天有自己的工作,經濟一向獨立,所以我根本不必依靠你的兒

> 子,也還沒有靠過你兒子的薪水過活過。

>

> 而且我今天有謀生的能力,是仰賴我父母給我的教育,以及我自己

> 的不斷學習成長的能力。

>

> 所以我不能忍受我賺錢的好像理所當然必須貢獻給「你家」,然後

> 我花我自己賺的錢,都還要看看你的臉色,豈有此理!

>

> 我又沒欠你,也不需要你養,更沒拿過你一毛錢,我可以尊重你的

> 意見,但是不能讓你做主。

>

> 所以我現在要跟你開誠佈公的講清楚說明白:

>

> 電費是我在支付,所以酷暑的炎夏我開冷氣睡覺你不准有意見,隔

> 天要上班的是我,睡眠品質對我而言很重要。

>

> 還有「佛要金裝、人要衣裝」我要買幾套衣服、鞋子都是我的事情

> ,請你一定要記住,這些都是我自己賺的錢。

>

> 花錢的準則上面我自己有分寸,你要管就去管你兒子的錢,我用我

> 能力勞力賺去的錢,實在不想還要看你的臉色。

>

> 而且,你不要老是以為你的兒子多棒,如果沒有我也出去工作,你

> 以為你去年可以去大陸旅遊二星期嗎?哪來的錢?

>

> 我常常在想,你對我其實真的沒有任何意義,如果你對我有任何形

> 式上的意義,你只不過是我丈夫的母親,你所有的恩情功勞都在他身

> 上,要回報你的也是他,相同的能叫我回報的也只有我的父母親,如

> 果今天我的父母也這樣挑剔你的兒子,你心理又會舒服嗎?

>

> 而你的兒子有能達到他們多少的要求?

>

> 所以~~以後你想吃水果,請叫你兒子切給你吃,因為這才是他應該

> 做的。

>

> 衣服也請你兒子洗,畢竟你也幫他洗了二十幾年的衣服 (我連一雙

> 襪子都沒有麻煩過你)。

>

> 要去看醫生,請他提早下班帶你去...我不想老是被扣全勤的費用

> ,而且我感冒時你還會對我冷言冷語笑我身體差,因此你生病時我沒

> 有辦法提起太多的同理心。

>

> 言而總之,他孝順你是應該的,而我,要把我的孝心回饋給生我育

> 我的父母親

>

> 如果要我幫你做,那麼你至少得閉上那張挑剔的嘴巴,然後心存感

> 激,因為我沒有欠你,幫你做,是因為看在你是我丈夫的母親份上,

> 僅僅是這樣而已,要不是他是我丈夫,你以為你會有這個榮幸嗎?

>

> 而且,你也得多看看新聞,現在都已經是「家務勞給」的年代,你

> 既然沒有支付我薪水,我幫你做你就要偷笑了!

>

> 最後,我寫這封信給你,你一定會覺得我大逆不道,但是人與人之

> 間是互相尊重的,我對你便是以這樣的基礎去相處,如果你不能夠同

> 樣尊重我的感受,就算我會看在你的長輩的份上退讓幾分,但是我還

> 是要把底限說清楚。

>

> 你會說「做人的媳婦要知道理」,但是我要在這邊反駁你~~

>

> 我從來就不是你養大的,我更沒有欠你,而對你我已經發揮最大的

> 容忍與尊重,其他需要學習的地方是在你這邊。

>

> 婆婆,尊重別人也尊重你自己


[:@]

有人常問薇兒
為什麼從古至今家裡就是容不下2個女人
我只能說~當媳婦熬成婆時
地位不再是當年如此
家裡大小事務可能將由新人<媳婦>接手
她感到地位在搖動了
沒有人再詢問她~需要她
她認為唯有她才可以壓制新人
地位才會依舊吧

但他忘了~新人也是人生父母養
原生家庭的的不同是需要去適應包容的
誰說新人就該處處忍受
誰說新人就該必恭必敬
人是互相的~時代的變遷
不是當婆的你想像跟以前將其複製傳承下去

時代在變~
人心在變~
是該好好思考~
與其勾心鬥角~
還不如互敬互愛~
多給對方一點隱私~
多給對方一點自由~
多給對方一點說話的地位~
這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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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10 15:10
她, 47歲,宜蘭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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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30 11:54
他, 51歲,苗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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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30 11:12
他, 51歲,苗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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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30 11:02
他, 51歲,苗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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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30 10:57
他, 51歲,苗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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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30 10:52
他, 51歲,苗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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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30 10:43
他, 51歲,苗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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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30 10:31
他, 51歲,苗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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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30 10:31
他, 63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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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30 10:18
他, 63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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