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把別人的愛情拿來試用,覺得有些心寒! 兩個人在一起,如果對方只是喜歡你的頭髮,眼睛,手,或者是嘴巴,那聯繫這段感情的大概就只有這些膚淺的喜歡吧? 當然,像這樣的喜歡,大概也不能維持多久. 你覺得愛情是什麼? 愛情對你而言,是可以試用的嗎? 常常聽人家說分手原因,聽最多的就是那種(不適合所以分開)的論調,老實說,非常痛恨這種理由! 什麼叫做不適合?! 從來不認為不適合可以當成是分手的理由,愛情本來是從喜歡開始慢慢發芽,然後變成了愛,兩個人才會在一起的不是嗎? 愛是唯一的理由,不愛對方了,這才是分手的理由吧? 沒有人是完全一樣的,所以愛情是由兩個人為了對方慢慢去改變所造就的,為了對方而改變自己,所以才會彼此適合. 當你已經沒有心去為了對方改變,愛已經不存在了,當然就不適合了啊! 所以,(不適合)三個字絕不會是分手的理由! 看多了人在情海裏浮沉,覺得看對眼了就在一起,然後很輕易的就把愛情這個字說出來,等到過了一陣子又覺得愛情已經過了期,就隨隨便便的說了掰掰.這樣又算是什麼呢?! 有些人好像就是把別人的愛情拿來當試用品,等試用期一到,就像是扔掉過了期的食品,輕易的就把別人的愛給退了貨. 那付出了真愛的人,活像是變成了他人的試用品一樣,不就很無辜嗎?明明是兩個人的愛,又怎麼能一個人決定?! 感情真的是一件很危險的事,當你冒險付出真心時,如果別人只是把你的真心試用過就退貨,那真的是滿可怕的! <不在一起看看怎麼知道適不適合?> 常聽人家這麼說,老覺得這樣的說法很冒險. 當你拿著別人的心試用時,也許也會遇到在試用你的人,哇.....冒險不得! 對你而言,你的愛情是可以允許退貨的嗎? 希望每個人在戀愛之前先想清楚,不要輕易的玩弄別人的感情,更不要無辜的成為別人的試用品,賞味期限,就留給那些非關情愛的事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