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約好要去唱歌,一位是要回澳門的小蘭;另一位是剛離職的小怡,之前我們三個在上班的時候,常常約好下班後去逛街或是吃飯,不過到了2009年成了三個無業遊民,眼見小蘭要回澳門的日子就剩下那倒數幾天,心中有很多的不捨,但還是希望她回去之後日子會過的更好,她回去之後,我就有藉口可以找小怡到澳門去玩,不然嘴巴唸了兩年多還是一點動作都沒有。
好死不死約的是早上十一點,昨天忙完生意收完攤已經是凌晨一點多了,加上洗個澡、看個電視跟上個網,上床睡覺時已經是三、四點了。鬧鐘九點半響個不停,按下去之後就繼續賴床,要死了喔!沒事約那麼早做什麼啊?睡都睡不飽還起床勒!但又很想快點起床衝去唱歌,無奈身體怎麼樣就是離不開那溫暖的床,於是我就在床上翻來翻去的,理智一直在跟床搏鬥,終於我起來了。
到的時候她們已經開唱半個多小時了,我整個人無力的攤在沙發上,真的是又累又餓的。她們叫了一盤炸拼盤,根本用來倒嗓用的,我跟她們說哪有人一大早在吃炸的東西啊!雖然這樣說,肚子還是餓到受不了,所以就開始吃了。
從我開始唱KTV以來,從來沒有在早上唱過歌,所以不知道早上唱歌是這付德性-睡眼惺忪、精神不濟加破鑼嗓子,一開口就破音,我的天啊!我的美妙歌喉怎麼破成這個樣子啊?唱到後面還聲音出不來,一開始唱就有點受挫,難道我的演唱生涯就到此結束了嗎?從此封麥克風了嗎?我的天啊!我不要、不要、不要啦!
為了不服輸,又點了幾首我的招牌歌,結果一首比一首唱的還糟糕,後面就整個人不想唱了,要不是因為早上唱歌比較便宜,打死我也不要那麼早起床,睡不飽又唱不好,唉!對我打擊甚重啊!誰都知道我是專門炒氣氛的,但這僅止於晚上,以後再也不要早上唱歌了,一點都不好玩。
可能是有點掃興,一直都提不起勁唱歌,偏偏夥伴都犯了我唱歌的大忌,一個是連續點了一堆,每一首都唱個一兩句就切歌,另一個也是點了一堆歌,結果歌才剛來就一直叫我唱,我說我不喜歡這首歌或是我不唱,結果那位小姐就開始狂切歌,這樣前前後後就花了半個小時到,弄到後面我有點火大,就說:『點歌儘量點會唱的,不要點那種只有唱一兩句的或是根本不會唱的』,我只是很心平氣和的說,但她可能誤以為我在唸她,之後她會唱的歌也是一直狂切,切到都快沒歌了才停下來。
氣氛一度有點僵,但我說的也沒錯,來就是要開開心心的唱歌,如果一直浪花時間在那些不會唱的或是只會唱一兩句的歌不是很可惜嗎?雖然早上唱歌很便宜,但也不要這樣消耗錢啊!如果只是一直要點歌來聽或是導唱,不如就在家裡聽CD就好了,為什麼還要在那麼冷的天氣,花錢坐一個小時的車去KTV聽歌呢?
後來出來了一首男女對唱曲,我就跟那位鬧彆扭的小姐說:『我唱女生,妳唱男生吧!』兩個人合唱了一首歌之後,氣氛才漸漸緩和了下來,之後又來了一些很台的舞曲,我們才開始唱的很開心,氣氛也開始炒的很熱,不過很可惜的是時間已經到了,總共唱了四個小時,連低消一個人花了400大洋,真的是便宜。之前都是晚上唱,三個人唱三個小時就差不多每個人要花1000大洋,相較之下真的差很多,不過可能是大家沒睡好火氣都很大,所以以後還是要晚上唱比較好。
唱完離開KTV才下午兩點多,我們在門口討論接下來要去哪?去五分埔?有人穿高跟鞋沒辦法逛街。去淡水?我們又穿的太少,去那邊一定會挫到一個不行。回母校?小蘭說要回澳門前想回母校去走一圈,不過想改天再去。三個人在寒風中一直討論,結果答案是到我家樓下吃火鍋,哈哈!沒錯,我們三個是火鍋迷。
小蘭說澳門就沒有這種火鍋了,還是當台灣人好,什麼鬼火鍋都有。我們三個每次吃火鍋都一定會點到桌子擺不下,三個人的消費通常是別人的兩倍,所以每次老闆都把我們當『大戶』看待。沒辦法,我們三個人雖然對吃的東西喜好不同,但是『火鍋』卻是我們三個人共同喜好的食物,每次討論要去吃義大利、日本料理或是其他食物,到最後還是乖乖的踏進火鍋店,唉!無法拒絕啊!
送她們上公車,我一路走到金石堂去看看書。天氣冷真的是去哪都不對,還是去看看書,吸取一些日月菁華,看自己會不會有氣質一點,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