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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扯】
作者: ♂流浪の翰 日期: 2012.04.09  天氣:  心情:
這幾天遲遲等不到警察的通知

處理毀棄損壞案件

今早耐不住性子親自跑去所裡問清楚


居然得到出乎意料的答案
流浪這案子因為沒在監視器範圍內所以不算破案理當不用通知   

又聽員警說道那嫌犯精神有點異常

流浪回道那叫我們吃閉門羹?

之後叫流浪留一下資料,再請當時受理的員警跟我聯絡。。。




原本慶幸找到兇手
結果居然可以假借精神狀態有問題、監視器沒拍到等藉口進行脫案。


更扯的是警察的態度讓人惱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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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4-09 18:55
她, 41歲,南投縣,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09 13:52
她, 41歲,南投縣,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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