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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失業及時事新聞之感想
作者: ㊣小峯(╯-_-)╯ 日期: 2008.07.10  天氣:  心情:
從六月二十一日畢業典禮後到今天,每天還是渾渾噩噩的,

無所事事的自己想找份工作,雖然希望能發揮所長找到人資相關行業的工作,

卻又缺乏適任的自信,遲遲不去應徵。

知道這樣下去不行,希望能就此振作自己。




我又收到兵役課的精神科復檢通知,現在還不知道到底需不需要服兵役。

說到精神疾病,這幾天看到新聞上將女友挖眼割喉後跳樓的男子也患有精神疾病,我同意他做的很不錯。

我也經常在腦海中想著各種虐殺人類的畫面,對於主張人性本惡的我而言,我認為這是人類的天性,況且人類並非為唯一會殺害同類的動物。

但礙於現實生活中法律及道德之規範,對於是否有必要殺人讓我必須三思,且通常我也不會加以付諸行動。

對於法律是否有必要制裁殺人之罪犯,從因果輪迴的角度來探討,殺人者來世必會遭受相對之報應。

若以此為觀點,殺人犯除了接受法律的制裁之外又須受因果之報應,我認為其與法律上「一罪不兩罰」的原則互相違背,

殺人之人必定心態與修養出了問題,或是受宇宙磁場與因果輪迴的影響而使他具有會殺人的個性與衝動,而做出此事的罪犯也必會承受因果之報應。

因此我贊成應該廢除殺人罪,讓罪犯自己承擔過錯而非利用國家資源來實行殺人者的制裁。



附帶一提,新聞中殺女友的馬翃長的好像藝人高捷‧‧‧‧‧

殺女友之新聞連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709/17/12uy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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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7-11 12:37
她, 3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2 07:47]:

我去留言給妳~

 
時間:2008-07-10 22:29
他, 41歲,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1 06:43]:

好久不見了捏~

妳現在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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