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自過中秋已經是第九個年頭了,
孤寂的心情依然難免,但今年卻多了一分惆悵,
一場未了的官司,宣判在即,心情實難以開朗。
婚前婚後的的一段和樂溫馨畫面感覺還很清晰,
但有時卻又覺得它已遙不可及。
曾經有過的22年和樂家庭生活,在九年多前突然變了調。
隨後而來的日子是在一連串的猜疑、辯白、抹黑、求助、
宣染、解釋中度過。
一次次的言語衝突,把感情裂痕不斷擴大,終致四分五裂,
而難以修補,進而導致分居。
九年來的分居歲月中,我盡量隱藏,
不敢讓醫師同儕、同學、朋友知道此事。
在一些聚會、旅遊等需要夫妻參與的活動中,
我都只能儘量規避,但身為公會常務理事,有些場合實在無法脫身,
那就只能瞎掰個無法攜伴參加的理由,算是善意的謊言,
但總覺得心有戚戚焉,讓我很不自在。
分居期間,原本期待時間能將衝突降溫,再透過冷靜、理性檢討後,
能有修復的機會。
可是在經過多年時間的冷卻、沉澱後,
卻在今年五月下旬的一通電話後,讓我徹底失望了。
原來她對婚姻的堅持,只有剩下對我經濟上的利用而已。
我吃、喝、嫖、賭,樣樣不會,不搞曖昧、外遇,
財務金錢更完全放任給她處理,
自己竟還落得這般下場,情何以堪?
三天後,我找了律師,委託提起離婚訴訟官司。
六月中旬家事法庭開了一次調解會議,
當時我還存著最後期待,看是否能私下協議離婚,
免得進入法庭以後,歷經雙方辯論攻防,
會將雙方關係搞得更水火不容。
但依然讓我失望了。
她只委託律師到場,只講了三個字「不同意」,就結束了。
七月下旬開第一次庭,她對我提出的所有事實與指控,
全盤否認。還另外丟出一些不實的指控,形同各說各話,
當中我還找了幾位證人作證。
法官無法立即分辨真假,只得諭知擇期再開辯論庭。
九月一日下午開辯論庭,
她仍舊歪曲事實,謊言一堆,甚至誇大其詞,
還遭法官當場質疑。
庭訊最後法官問她說:「這場婚姻看起來雙方已無感情了,
妳堅持不離婚的理由何在?」,
她答曰:「因為我愛他。」。
語罷,法官只說:「九月十五日宣判」,就宣布庭訊結束了。
一場已無感情因素的婚姻,只空留名份而已,
在歷經多年的分居以後,仍然毫無復原的跡象,
難道還要讓它,年復一年地空轉下去?
我的黃昏歲月,已經所剩無幾,
我不能再像過去的九年一樣,
一直把自己閉鎖在一個孤寂、灰暗的角落。
我只求能脫離婚姻的枷鎖,走出去,
過著不必擔心會繼續被壓榨的日子。
宣判日在即,我只能平常心看待,
勝訴也好,敗訴也罷,
我期望來日會是一個合情、合理的自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