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火車平交道撞砂石車 司機員緊握煞車殉職挽救300旅客性命 遺孀申請撫卹 銓敘部認為機車長緊急時意圖逃跑駁回因公冒險犯難死亡 高等行政法院亦認為非因功冒險犯難死亡 其因只是機車頭被撞毀 屍體四分五裂 因此難認定 要是機車長不拉煞車跳車 那整列車不全部翻覆出軌才怪 旅客必死傷慘烈 官僚心態 多給點撫卹金又如何 稅收被浪費掉的比撫卹金多太多了老百姓的悲哀 法官也是 非得證據十足才能認定 一點推理能力也沒有 也沒同情心 法匠一個 台灣百姓在官僚法匠統治下 只有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