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54,501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821058
楊忠憲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駕車肇事不一定是過失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申請車禍事故鑑定必看重點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不守交通規則肇事,保險公司不賠
作者:
楊忠憲
日期: 2012.01.07 天氣:
心情:
一名男子因開快車蛇行超車,致車輛打滑而發生車禍,雖然車輛投保車體損失險,保險公司以保單條款中之「任意行為所致」,而只理賠第三人責任險,對於車體損失部分,拒絕理賠,被保險人心有未甘,向消基會中區分會申訴……
<駕駛違規肇事,構成拒絕理賠的條件嗎?>
參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對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過失所致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出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故意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意外事故是故意所造成的,保險公司才可以拒絕理賠,否則,如果是過失行為,保險公司仍然要負給付保險金(理賠)的責任。據報導,本案例當事人因為開快車蛇行超車,引起車子打滑而撞上對向來車,導致一人死亡,二人受重傷,肇事的駕駛人也因「過失致死罪」,被法院判刑一年二個月。
上述案例,要討論的重點,在於「重大過失」,是否屬於保險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所謂之「過失」?有關這個問題,司法院司法業務研究會,曾經做過討論,對於「闖越平交道被火車撞死之重大過失,保險公司是否得以拒絕理賠」?法律問題爭議之處,討論時難免各說分歧,本文簡述如下:
一、<肯定說>:認為重大過失幾近於故意,應與故意同等評價,因此,重大過失行為所造成損害,保險公司得拒絕理賠。
二、<否定說>:重大過失雖幾近於故意,但是仍屬於過失範籌,況且,法律條文中,亦不乏重大過失之字眼,以示與故意及一般過失區別,如果法條未明示區分者,應認為一切的過失行為均包括在內,包括重大過失行為。以闖越平交道而言,除非闖越者是故意自殺而為,否則保險公司仍需負理賠責任。【此派說法,為目前通說所採的見解】。
根據司法院的研討資料,我們衍生出一個問題,就是「駕駛違規行為,是否構成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呢」?根據統計,十次車禍九次快,而十件車禍九件是違規,如果違規就拒賠,實在是與保險的目的相衝突,而有強人所難之處。如果十件有九件不賠,恐怕以後也沒有人願意事先投保車損險了,反正這樣也不賠,那樣也不賠,誰還想要保險呢?這是多數法學專家共通的看法。不過,因為重大過失,導致他人死亡及受傷,因而負起的刑事責任,卻是保險所不可替代的。
<以上分析,僅供網友知識上之參考,駕車仍要小心並遵守交通規則,保險不能保護生命,自律才能保身>
標籤:
瀏覽次數:
223
人氣指數:
223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駕車肇事不一定是過失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申請車禍事故鑑定必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