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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incess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陽光不燦爛的美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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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法官的膽子
作者: Prinz 日期: 2012.06.11  天氣:  心情:

 


聽說有個法官,原本膽子很大,敢吃生魚片與蹄膀,沒想到醫生把他的膽子切掉害他沒膽吃生魚片加蹄膀,因此怒告那個切膽子的醫生,求償紋銀九百萬兩,引發群眾喧嘩上等。


真是個有趣的故事。這裡有四個相對應的角色,第一組是【法官vs醫生】,第二組是【膽子vs生魚片(或蹄膀)】。現在分組討論。


首先討論第二組。到底吃生魚片跟膽量有沒有關係?這個問題十分深奧複雜,牽涉到生理學、消化系統學、解剖學、營養學、食品衛生學、海洋生物學、水產經濟學、民俗學、烹調學………不是等閒之士能弄得清楚講得明白的。


不過聽說,只是聽說,沒膽子是不能服用生魚片的,因為缺少膽子消化不良,而生食一般比較不容易消化。服用生食之前必須先壯壯膽。


有些女孩子因為客氣或者含蓄,跟男朋友到了日本料理店才表示自己不敢吃生魚片,特掃興。所謂「不敢吃」應該與「無膽」沒有關係。


日前美國的邁阿密風雲,出了一樁光天化日活人生吃的美食新聞。兩位男士在高速公路上公然裸體,其中一位在沒有加熱煮熟的情況下品嘗另一位可愛的臉蛋。果然「大膽」!


依照我多年臨床經驗,大多數的法官都沒膽,或者膽汁缺乏、沒膽識、膽小如鼠、一臉黃膽模樣,辦起案來心驚膽戰、聞風喪膽,要不就惡向膽邊生,令人膽寒。這些法官的膽子就算不切掉也是留著生瘡化膿,算不得好膽。


既然法官的膽子本來就有病,有毛病的膽子本來就不宜服食生魚片,跟切掉沒切掉無關,正所謂:「你切,或者不切,膽子就在那裡,不三不四。」所以法官不能以「不能吃生魚片加蹄膀」為由要求賠償。那麼為何他堅持以「不能吃生魚片加蹄膀」為由要求賠償呢?因為這樣才賠得多啊!


從法律面觀察,「不能吃生魚片加蹄膀」的損害絕不等於生魚片加蹄膀的價格,而是不能吃這些美食給心靈帶來的無限創傷。啊!別了,沙西米我的愛!喔,別了,我深愛的紅燒蹄膀!失去了你們我的人生從此暗陰陽,上帝也為我關上了門窗,淚水已成海洋………那個傷心哪!不拿個一千幾百萬的怎能療癒呢?這就是傳說中有名的「精神賠償」,法律上稱為「慰撫金」,意思就是「撫慰人心的金銀」。


誰說金銀不能撫慰人心?誰說不能就拿兩百萬來撫慰我,我可以向你證明確實能得到撫慰。然而,如果法官不能證明切掉膽子與「不能吃生魚片加蹄膀」有因果關係,那麼他就無法請求慰撫金了,只能請求「喪失膽子」(簡稱喪膽)的損失。


那麼喪膽又有甚麼損失呢?他必須去魚肉市場做一番調查,將諸如雞膽鴨膽豬膽牛膽蛇膽、熊心豹子膽等等價格加以交叉比對,參考國際物價指數,推算出「人膽」的時價,這樣才能主張對方應該賠償他多少銀兩。實際上非常困難。


當然,如果被告的醫生願意切下自己的人膽賠給法官,那也成,我會說他「很有膽子」。


其實被告可以提出一個抗辯───「損益相抵」。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之一規定:「基於同一原因事實受有損害並受有利益者,其請求之賠償金額,應扣除所受之利益。」所謂「基於同一原因事實」在本案就是「沒了膽子」,受有損害係指「不能吃生魚片加蹄膀」,那麼就必須扣除「不能吃生魚片加蹄膀」所帶來的好處,如此方為公道。


「不能吃生魚片加蹄膀」有甚麼好處呢?首先生魚片是生的,裡面可能有好多蟲蟲,吃多了一肚子活蟲蟲人會生病的。瞧!今天的新聞就說「饗食天堂」的生蠔害兩百人同時鬧肚子,壯觀吧!其次,生魚片等級差的不好吃,子曰:「魚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以法官的身分地位一定要吃高級品,要很「正」,比如黑鮪魚肚。可這樣就得荷包失血。不能吃生魚片的好處就是能省下許多銀子。


其三,蹄膀脂肪多,膽固醇高,吃多了不但肥胖還導致心血管疾病,說不定還含有萊克多巴胺;蹄膀料理通常是重口味,比方紅燒,鹽、糖、醬油、米酒、味精、辣椒………這些調味料吃多了破壞肝腎功能,所以不能吃蹄膀能換來健康。因此,法官請求的金額應該扣除「省下的鉅額金錢」與「健康的飲食習慣」。


以上是針對【膽子vs生魚片(蹄膀)】這一組,再來談【法官vs醫生】。


 


寡人以為,法官下班後脫下法袍也是一般老百姓。「沒膽法官控告醫生」與「沒膽工程師控告醫生」、「沒膽貿易公司會計人員控告醫生」、「沒膽計程車司機控告醫生」、「沒膽醫生控告醫生」………究竟有何不同?因為他是法官所以不該使用司法資源?如果這邏輯成立,那麼醫生看病也不太應該了,計程車司機不該搭計程車,導演不該看電影,殺手不可買凶殺人。不合理嘛!


無論是誰,都不該浪費司法資源,跟這人的職業沒關係。有些人「仗著」自己沒知識沒學問沒錢,動不動就去法院亂提告,告得不明不白無理無聊又吝嗇花錢請律師,最後當然沒好果子吃,然後大喊司法不公、法律保護有錢人、法官欺負弱勢小民。這種人最是浪費司法資源,卻沒甚麼人膽敢羞辱他。


群眾最喜歡笨蛋了,你愈白痴就愈他媽有人愛,小學都沒畢業的三級貧戶叫作「值得力挺的淳樸弱勢小民」;你讀到大學研究所畢業,考上法官一個月賺十幾萬,這就是你的不對了───說這麼多幹嘛,肯定是你不對!


我沒這種奇怪的嗜好。在我眼中,無知的白痴笨民也好,刁惡貪婪的法官也罷,濫訴就是濫訴,一點也沒甚麼特別之處。說穿了就是一個膽子被切掉的傢伙很不爽,怒告切他膽子的醫生。


這麼普通的個案怎麼會衍生出「法官的社會責任」、「醫療有限責任」、「外科轉去醫美」……之類的大論呢?台灣人就喜歡大驚小怪,反正不管甚麼雞毛蒜皮一定要把它搞得鬧哄哄,這樣日子才不會太無聊。


當然對法官來說,失去親愛的膽子是一件大事;切人膽的醫生面對九百萬官司也不敢不放在眼裡,然而一根雞毛膽子能對社會產生甚麼影響?一點也沒有,只不過是兩個「小布爾喬亞」的私人恩怨罷了。


可在群眾眼裡,這人不是普通的小布爾喬亞,他可是法官哪!這個濫情的社會一向對法官這職業有著特殊感情,彷彿嬌羞的少女面對情人時那副死德性───一下愛你愛得要死,一下子又恨你;一下子說這輩子都要依靠你,一下子又說我再也不要見你。台灣人好訟,動不動就上法院打官司,卻又口口聲聲嚷著司法不公,法官不值得信賴;一方面對司法人員沒信心,一方面又倡言司法官的社會責任。


無聊。


本案的法官可不是審案子審一半被人當場切掉膽子。他下班了,像個普通病患上醫院看醫生,有甚麼社會責任?難道一個人只要當上法官,時時刻刻做甚麼事都得向社會交代?吃生魚片還是吃蹄膀要交代,開車還是搭捷運要交代,上完廁所有沒有沖水要交代,晚上和老婆炒飯啥姿勢也要交代。如果法官有社會責任,醫生難道就沒有社會責任?法官被醫生切了膽子不該告,那麼要是醫生被切了膽子該不該去看醫生?司法資源不該浪費,醫療資源也不該浪費,油電雙漲甚麼都不該浪費,乾脆甚麼都別幹了就不浪費了。


醫生也無聊。因為有個外科醫生被人告了就統統轉去做醫美,要是有個醫美被人告了又統統回來外科。小兒科被告了就轉去婦產科,婦產科被告了就去當牙醫,牙醫再被告就轉去當中醫,連中醫都被告就幹脆去當護士算了。好像肉攤上的蒼蠅似的,被人搧兩下就飛到下一攤。有這麼簡單?


誰都知道轉行到醫美的目的是甚麼,除了招財進寶還能有其他理由嗎?鬼扯什麼藉口。如果因為切人膽子被人告就能順利進軍醫美,那以後病患的膽子們都得小心了。


這是一個沒有是非的社會,一切只憑感覺。今天被切膽子的如果不是強勢的法官大人而是個可憐兮兮的菜販,靠一顆膽子養八口人,其中還有孝順的失學孩子和勇敢的抗癌老婆,那個醫生就完蛋了。所以醫生下刀之前最好先給每顆膽子做好身家調查,正所謂「識時務者為俊傑」,對膽子也須有深切的認識,亦即「膽識」。




如果我是本案承審法官一定會判原告敗訴,理由是:大夥都這樣嚷嚷了,網路鄉民都投票反對你提告了,你他媽的還有種告,可見你渾身是膽,才切掉一個算甚麼。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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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6-23 23:16
她, 89歲,Altay,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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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6-11 22:45
她, 51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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