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3,43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6/03/05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6/03/08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2006/03/07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日期: 2006.03.07 天氣:
心情:
行政處分機關和訴願管轄
訴願法
第4條 訴願之管轄如左:
1 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
2 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
3 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4 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5 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6 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7 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願
8 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
原行政處分機關是苗栗縣政府:-$苗栗縣政府 行政處分書!
[-X不是苗栗縣衛生局
受理訴願(訴願管轄)之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第13條
:-$原行政處分機關之認定,以:-$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為準。但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所為之行政處分,交由下級機關執行者,以該上級機關為原行政處分機關。
;;)%%-~o)
標籤:
瀏覽次數:
233
人氣指數:
233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2006/03/05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6/03/08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