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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家族規範(轉自蟑螂)
作者:
☜㊕洛心醉㊣☞
日期: 2007.11.05 天氣:
心情:
請各位家族成員注意到~主官也是一樣
家族2007年修憲之後的相關規定~若有成員不知道這部分的訊息請看見這日記之後告知到
或者在家族主官們或者眾人之長與眾長之尊巡視家族情況發現類似這樣的情況時問到
家族成員並不知情者~該單位主官也要負起責任~若不知情而逞處這些不知情的成員們
這樣他們建立家族之後被踢出了~那麼換做事你們又作何感想
既然你們是我選出來的管理者~那麼讓他們知道這個環境的任何訊息也是你們應盡的義務
當然也因為公寓家族上路之後衍生出這些問題~這也是我們需要在日後改進的地方
家長新增家族規範條例2007/11/03{以下給各單位主官留存}
本家族於2007年一月修憲新制度~公寓家族上路之後
部分家族成員們在2007年已經有家族等成員一率不處分~可繼續經營原有家族
2007年一月過後自行建立家族等成員視同自動退出不另通知
而該單位成員接收到逞處消息三日之內~可提出上訴該單位主官沒確實將此規範傳達到的部分
經由查明屬實計警告一支~屆滿三次警告由家長或者眾人之長與眾掌之尊公告踢出家族
{或者家長不在等家長職務代理人等公告也視同家長等公告~不得議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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