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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曲終人散 日期: 2012.04.15  天氣:  心情:
"寶島玉女"張美瑤過世,67歲的柯俊雄被批離棄前妻及兩個女兒,其第二任妻子蔡婦現聲喊冤...

"誰那麼笨要做小三?婚姻和感情沒什麼對錯,每個人都需包容和學習"

"柯俊雄和張美瑤當初也一定是相愛才結婚,婚姻相處是不是有問題我沒資格評斷,當時我和他在一起他已分居,他說分了,我當然相信"

"柯與張談好離婚協議,他有香港身分證,才在香港註冊結婚"

"柯和張分居後,把一樓出租6萬元租金當作是給她每個月生活費,給了19年,8年前簽字離婚後仍給6萬元生活費,生活不至於拮据,可能和母女3人不擅理財有關"

"和前夫有個兒子,最近剛從澳洲回台,與柯生的兒子念高三,女兒念高二,現在他是寵愛3個小孩的父親"

http://news.msn.com.tw/news2611227.aspx


心得與感想:

1.張美瑤與柯俊雄8年前簽字離婚,蔡婦與柯俊雄生的兒子念高三...7歲入學+小學6年+國中3年+高中3年=19...小三就是小三,而且還是個算術很糟的小三

2."婚姻和感情沒什麼對錯,每個人都需包容和學習"...蔡婦正解-->張與柯的婚姻是錯的,所以張美瑤需要包容和學習;蔡與柯的感情是對的,所以張美瑤也需要包容和學習

3.在香港註冊結婚So what?很屌嗎?進了中華民國的領域就得服膺中華民國的律法!"分居"以及"談妥離婚協議"從來就不等於"離婚",一如"通姦"就是"通姦",屁話一大堆也不會等於"結婚"

4.守著活寡獨力養育兩名稚女並且親力親為的照護年邁公婆直至其先後往生,每個月給6萬元生活費蔡婦似乎認為已經是相當的仁至義盡...己所不欲,強施於人;厚顏無良,可見一斑

5.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之上還能振振有詞...如果真的有上帝,準備打包下地獄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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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4-29 13:51
他, 54歲,台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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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9 13:30
他, 54歲,台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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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9 13:22
他, 54歲,台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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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0 00:01
他, 59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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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18 14:08
他, 58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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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18 13:49
他, 58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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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17 09:50
他, 57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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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17 06:13
他, 43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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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17 02:24
他, 59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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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16 22:48
他, 44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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