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律一--如果你的多數朋友不喜歡你的那一位,那麼,他/她肯定不是the right one.
定律三--三個月是個坎兒,一段感情一般來說,三個月的時候就可以見分曉了。
定律四--有了分歧就要說出來,不然要成心病,然後會變成分手導火索。
定律五--一個女人如果一事無成,但擁有一個非常優秀的男人,周圍的人會覺得她很幸福。一個男人如果一事無成,但擁有一個非常優秀的女人,周圍的人也會覺得他很失敗。
定律六--一個為你做出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的人,不一定真的愛你。真正愛你的人,他每天都會為你做著無數小事,數十年如一日。默默對你好,已經成了他的習慣。這樣的男人,才是你的Mr.Right。
定律七--大肆宣揚自己跟對方有多幸福的人,比如各種兩人的相愛自拍貼在豆瓣校內微博之類上的人,必分。因為真正的幸福是不需要炫耀的,兩個人都懂的,不需要人們來圍觀的。
定律八--兩人分手,其中一方一旦找到新人,另一方會立刻有把他/她奪回來的衝動,即使心裡明白自己跟他/她並不合適。
定律九--如果一個人的交往名單中除了極品,就是傻逼,那麼這個人不是極品,就是傻逼。
定律十--有時候我們去傷害一個我們愛的人,並不是我們真的想傷害他,只是為了向自己證明他們還在乎。如果你並不是要證明什麼,而是真心想傷害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覺得他們做什麼都傷害不到你。簡而言之就是讓他們覺得你根本不在乎了。
定律十一--一個人對待服務員的態度,就是交往幾個月後對待你的態度。個人認為這條非常准。如果一個人對服務員都能紳士又寬容,對待自己的交往物件也多半如此,一個人如果對待服務員都又吼又叫,吹毛求疵,對待自己的交往物件也不可能好到哪裡去。當然,排除那些態度確實很惡劣的服務員。
定律十二--相愛不是互相凝視,而是一起朝著同一個方向展望。如果你倆只是互相吸引,而對生活沒有一個共同的期望,這樣的愛情多半只能開花,結不了果。
定律十四--頻繁讚美你,恭維你,卻對你沒有任何付出的男人,趕緊讓他滾,他肯定是在用下半身思考的。判斷一個人是否喜歡你,不應該聽他說了什麼,而應該看他做了什麼。
定律十五--兩個弱勢的人在一起,可能成;一強一弱在一起,也可能成;兩個強勢的人在一起,必分。
定律十六--真正喜歡你的男人,不會主動提出過分要求,因為他們害怕破壞自己的形象。
定律十七--兩個不開心的人在一起,只會更不開心。不開心的人一般比較悲觀,兩個悲觀的人在一起,悲觀情緒互相影響,只會搞得兩個人更悲觀,更憂鬱。
定律十八--如果一段感情到了需要“被拯救”的階段,那麼這段感情離結束也不遠了。
定律十九--一個人如果欺騙了你一次,他/她肯定還會欺騙你第二次。
定律二十--如果你老為自己找理由,多半是因為你不夠愛對方;如果你老為對方找理由,多半是因為對方不夠愛你。
定律二十一--如果你太過糾結對方的前任,那麼你也會變成前任。
定律二十二--愛情會給人”少了他/她,我就活不下去“的錯覺,其實誰少了誰,都能活下去。
定律二十三--如果把自己放在一個卑微的位置,去乞求愛情,那註定得不到真愛。
定律二十四--就算你很著急找物件,也不要讓別人看出來。質量好的人都會被這種”饑渴“嚇跑的。不要在自己的任何社交主頁上頻繁地透露自己很孤獨寂寞,希望談個戀愛的想法。
定律二十五--不要指責男人不成熟,所有男人都有不成熟的地方。
定律二十六--不要覺得一個男人對你沒有當初好,就是不夠愛你。男人追女人的時候,當然對她是百依百順,但是熱戀期一過,肯定就不會那麼殷勤了,這是最正常不過的現象,但是有些女人卻因為受不了這種”落差“而導致分手。
定律二十七--真有拆不散的夫妻,小三再努力都沒用。
定律二十八--愛情再偉大,也改變不了一個人的本性。如果遇到混蛋,不要幻想你能改變他,讓他滾蛋吧。
定律二十九--分了手,一般說”請不要再聯繫我“那方,往往是還在受傷那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