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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格物致知
作者: Elaine 日期: 2014.10.03  天氣:  心情:
格物致知

知事物之本末,窮事物之理

英文科學(science)一詞來源於拉丁文scientia,意為“知識”、“學問”。在中國,科學一詞是外來詞,以前譯為格致,即格物致知,以格物而得的知識是科學。 ~~維基百科

       格物致知始見於《禮記‧大學》。原是作為誠意、正心、修身等道德修養方法的命題,從宋代理學家程頤開始,把格物致知作為認識論的重要問題對待。

        宋代理學家程頤認為,“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曰窮其理而已也”。他所說的物指一切事物﹐包括精神現象或物質現象。他認為格物就是就物而窮其理﹐格物的途徑主要是讀書討論﹐應事接物之類。格物的做法是“須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積習既多,然後脫然自有貫通處”。這個從逐漸積習到豁然貫通的過程,包含了關於人類認識的一些合理觀點。程頤又認為:“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則不能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他認為格物致知的過程﹐是一個體認吾所固有的理的過程。

朱熹用《大學》“致知在格物”的命題﹐探討認識領域中的理論問題。他強調窮理離不得格物﹐即物才能窮其理。物的理窮得愈多﹐我之知也愈廣。由格物到致知﹐有一個從積累有漸到豁然貫通的過程。朱熹認為﹐要貫通﹐必須花工夫﹐格一物﹑理會一事都要窮盡﹐由近及遠﹐由淺而深﹐由粗到精。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成四節次第﹐重重而入﹐層層而進。“窮理須窮究得盡﹐得其皮膚是表也﹐見得深奧是裡也”。人們必須經過這樣由表及裡的認識過程﹐才能達到對理的體認。

明代哲學家羅欽順認為﹐“格物”就是人們對於外界事物的認識﹐是以“學問為主﹐而思辨輔之”。“致知”﹐就是人們進行思辨的理性活動﹐以“思辨為主﹐而學問輔之”。學問所得的資料﹐是思辨活動所依循的基礎。如果沒有格物﹐不接觸外界事物﹐就會使認識陷入空想﹐沒有致知﹐就會被各種事物的現象所迷惑﹐因而兩者必須相濟。所謂致知在格物﹐就是“以耳目資心之用而使有所循也﹐非耳目全操心之權而心可廢也”。應以格物為先﹐才能對事物的規律有所瞭解﹐以便啟發心思。如離開格物﹐而去冥思苦想﹐便不可能致知。這是對認識過程的辯證說明。他討論理和物的關係﹐認為“有此物即有此理”﹐“無此物即無此理”﹐但他認為整個宇宙是不生不滅的﹐“天地之運﹐萬古如一﹐又何死生存亡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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