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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05134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永遠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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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日記標題放在日記裡面
作者: 淹死我 日期: 2008.08.21  天氣:  心情:





  《 Say "I love you" 100 times 》





  You should express your love,

  or it will get mus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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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05134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永遠是這樣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8-24 13:40
他, 45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4 22:36]:


 我只要水!!!


 天氣好到太過份了
 今天拍的照片
 等我整理好再上傳讓你鑑定看看

 此刻已經累到不想動了

 
時間:2008-08-23 11:07
他, 45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3 21:15]:


 太陽好大好大好大

 汗像是不用錢的那般狂流
 喝好多水
 肚子好脹了還是繼續喝

 渴的程度異常到十分詭譎

 乾脆讓我昏倒算了


 
時間:2008-08-22 11:21
她, 99歲,桃園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2 20:50]:


 很容易看~
 字典查一下也很方便

 
時間:2008-08-22 06:44
他, 45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2 20:49]:


 yah~

 if u luv me 2

 but
 I ll never know
 cus u will never show

 come on !!!
don t be shy
 just show me ur love :)

 
時間:2008-08-21 23:23
她, 34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2 20:38]:


 手被你舉走了
 那.那..那.....
 那我舉雙腳贊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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