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463468
 錢小麥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第三者 & 分手後能不能是朋友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網路上的虛假&網路上的真友誼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第三者 (追加解釋)
作者: 錢小麥 日期: 2009.07.24  天氣:  心情:
前一篇日記,我有寫到自己對於第三者的看法

而晚上,我一覺起來,看到了一個朋友,發表了另外不同的看法

『我贊成第三者的出現』 

有興趣的可以去點連結看一看,想認識這個可愛的小妹妹也行(不過她老說自己是男人....)

當然,她說的是有她的道理,我能認同她某些地方的觀點

想一想,我好像並沒有很清楚的表達我想傳達的想法,所以,我追加了這一篇





首先,我曉得愛上了就是愛上了,男未婚女未嫁,每個人都有追尋自己想追尋的權利

我不否認,這並沒有什麼不對的

只是為什麼這年頭

劈腿的行為已經快變成了一種常態性?分手幾乎都跟第三者脫不了關係?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想過這個問題,而就我所見,正是因為上述那種理念所導致的

『你本來就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

這成了內心拉扯時,說服自己轉向第三者的拉票員

所以,本來就已經很容易夭折的愛情長跑,現在這年頭失敗的比例則是更高

話說我這幾天才又在網路上看到幾個案例

一個跑三年,一個跑五年,一個跑六年,全因第三者而宣告結束,看到我也只能苦笑

我不會把問題全歸咎在第三者身上

或許對方根本就不曉得自己成了第三者也不一定

(趕緊先跑去看我自己所寫的那篇日記,好險,我並沒有對第三者有多加批判)

或許問題是出在說分手的人的身上

也可能一個巴掌拍不響,被要求要分手的人問題最大

但我只是覺得

當自己曾經當過第三者,而自己後來又因為第三者介入而結束一段感情時

你就會曉得那樣的痛,也終於能體會到,之前因你而結束的人,內心的感觸

所以我才會希望如果可以,別當第三者,因為那太殘忍





其實我很清楚,一段感情如果會結束,不外乎以下這幾種:

一、真的受不了另一半的個性跟行為而分手

二、兩人相愛,但因為天然的或人為的因素而不得不分(可能性百百款,故不贅述)

三、其中一方愛上了別人,所以對另一半『沒有感覺』

說真的,現在你只要告訴我,你的另一半想跟你分手,而理由是『我對你沒感覺』時

我馬上會認為,對方是愛上了別人

這種狀況,十個會有八個是因為愛上了別人,只是對方不想說破罷了

(如果對方還對你說一堆好話,那恭喜,她愛上別人的機率就更高了)

只是我不懂、更不能接受這種心態

因為一但我接受,就等於是在否定我自己的做法跟想法:對對方從一而終





我現在不是在炫耀,儘管我曾經的確是因為這點而自豪過

以前我在談戀愛的時候,我會讓自己跟其它異性保持距離,沒有必要不跟異性往來

為什麼?因為我的異性緣很好,曾經讓她擔心吃醋過

所以我跟她交往一個月以後

我一個一個打電話給我的異性朋友,告訴她們我不會再跟她們連絡

你說我是不是患了大頭症,自以為她們全都喜歡我?

抱歉,我還有些許的自知之明,我曉得自己的吸引力沒那麼大

我之所以會斷掉跟所有異性的連繫,是避免瓜田李下,是為了宣誓我的決心

果不其然的,她很感動,我也樂得讓她開心

於是乎,這八年她從來不需要擔心我會跟別的異性有染,然後最後她自己去爬牆.......

我不恨她,也不恨那個第三者(我說的是現在不恨)

可是這件事情給了我很大的打擊,甚至在過年跟親戚聊天時,我仍覺得自己很蠢

然後跟親戚有點起爭執(沒有傷了和氣的那種)

我親戚認為我之前那樣的態度才是對的,本來就不應該跟其它異性有太多的接觸

是啊,我當初也是這麼認為的,但這樣的行為換來的是什麼?

我不強求她一定要愛我一輩子

但她連最基本的『我希望她不愛我時就老實對我說』都做不到時,我情何以堪?





現在的我,還是認為如果跟一個人交往了,就應該做好自律的行為

誰的另一半沒有缺點?問題只在於你能不能夠接受

要嘛,改
不是對方改就是自己改,自己改這點在愛丟卡慘死的人身上看最多

要嘛,找到一個平衡點
情人間的包容跟體諒是互相的,這本來就是最正確的感情觀

要嘛,分手
如果對方不肯找平衡點,那在一起一天到晚不開心,就失去了在一起的意義



我算是個異類,我跟對方也曾經起過很多次爭執,但最後都是我來改

我有想過要分手嗎?有,我也問過自己幹嘛把自己弄得這麼卑微

只是看了她的照片、想起我跟她之前發生過的點點滴滴、回憶起她曾為我做過的一切.....

我又會想起自己是多麼的愛她、我會想起自己對她以及對天許下的承諾;所以,我改

OK,場景拉回現在

我不知道未來我會怎樣對我的另一半,我也不知道自己未來會不會跟我的另一半說分手

(以前我總覺得,要溺愛我的女人、要極盡所能的當一個好男人,現在我不知道.....)

但至少,我很堅信自己不會因為愛上別人而想結束一段感情

有多少人有著這樣的堅持?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如今沒有那份堅持的人很多

而當你愛上了第三者時,你就等同於失去了那份堅持





還有,如果不知道自己是第三者的就算了

如果知道自己是第三者,卻還是勇於去追求

那我想知道的是....是什麼理由可以讓他這樣義無反顧?

義無反顧到可以讓自己心愛的對象背負著『禁不起誘惑』的罪名?

我是覺得,你如果喜歡上一個有對象的異性,你可以等她,但不該讓她知道你喜歡她

為什麼不能?

因為當對方知道時,不是會嚇到而遠離你,就是會在心理產生有恃無恐的想法

這就是人性,抱持著騎驢找馬心態的人會這麼多,也就是因為如此

你的存在,就讓對方可以比較,而根據喜新厭舊定律,舊的一定不比新的吃香

為什麼?因為舊的缺點一目瞭然(生活在一起久了,還看不出來就是自己眼睛有問題)

而新的你只會看到他的優點

會讓你看到缺點的,要嘛就是高手(有技巧的把不痛不癢的缺點秀出來以示誠懇)

不然就是單純到翻的白癡(因為他完全不懂得銷售的技巧,但這種人我甲意,因為夠真)

兩者的身分不同,再加上新的還有所謂的"新鮮感"加持,會輸很正常

第三者沒有罪?的確,在法律上他是沒有任何罪的,但是在道德上,很抱歉

"我認為"那樣有罪,除非他自己不知道自己是第三者

對我來說,第三者有錯,說分手者有錯,被分手者也難辭其咎(一個銅板是不會響的)

只是這年頭多的是什麼錯事都沒做,就被宣判死刑的被分手者

我們還必須指著他的鼻子說『其實你也有錯』?我於情不忍.....





當然啦,我很認同,如果你的另一半會因為第三者而跑,那也好

『你們沒有緣分了』、『這種人不值得你愛』、『你們彼此都不是對的那個人』

就只是如此罷了,沒必要為了他而渾噩度日,傷心迷惘

會發上一篇以及這一篇日記,我並不是想宣導,說第三者有多大逆不道、天理不容

沒這回事

我只是想表達

談戀愛時應有的那份『對自己的高道德要求』,以及感慨它的式微........

對於別人怎麼看、怎麼做,只要不違法,我絕對給予百分之百的尊重

因為我知道,把自己要求好就夠了,這,就是我的觀念

要求自己永遠比要求別人來得實際、更來得有容易,您說是吧?
標籤:
瀏覽次數:227    人氣指數:6587    累積鼓勵:31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第三者 & 分手後能不能是朋友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網路上的虛假&網路上的真友誼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1-23 12:48
她, 35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1-23 15:52]:

是不是愛上別人的藉口

我相信妳本人最清楚

怎麼會問我咧?^^"

只要妳真的不快樂也真的撐不下去

那或許就是你們沒緣分了

只是如果對方沒做錯什麼就被分手的話...

那我會覺得很感慨就是了...

 
時間:2009-08-08 08:58
她, 47歲,台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08 12:58]:

又來了XD

話說事情都已經過了一年多了

現在想法變了嘛~~~

現在我認同:P

 
時間:2009-07-25 19:21
他, 51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5 19:27]:

哈~~也是啦~~^^

 
時間:2009-07-25 19:04
他, 51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5 19:15]:

呵,不過現在單身中

有這樣的觀念也沒啥用...哈~XD

 
時間:2009-07-25 16:55
她, 47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5 17:01]:

我從來就不覺得我夠資格出書

而且豬怕出名人怕肥...(謎:不對吧?o.Oa)

我已經夠肥了...T^T

至於部落格達人,哈,我根本就懶得弄部落格...:P

說真的

我真搞不懂那種部落格感情達人是怎麼可以掰那麼多篇文章

說穿了只要把中心思想搞定,就沒啥好說的

但他們就是可以細分再細分....讓我覺得頗沒意義的...

(不過現在我也漸漸在走這條路了...囧)

 
時間:2009-07-25 16:42
她, 47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5 16:48]:

開玩笑,我感情大師的招牌可打了去的....

要是觀念不好,我還能混飯吃嗎...XD

(謎:感情大師有屁用,又沒錢賺...=.=)

 
時間:2009-07-25 02:23
她, 99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5 16:53]:

呵~~謝囉~~^^

有空多來坐坐聊聊嘛~~麻吉~~~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