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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這,就是台灣人
作者: 邵嗶波 日期: 2008.11.13  天氣:  心情:

茂伯的家屋外拍照收費引爭議


 更新日期:2008/11/13 04:09〔記者葉永騫、羅欣貞/屏東報導〕

海角七號爆紅,電影拍攝場景成為遊客參觀景點,本報葉姓讀者投訴指稱,她到「茂伯的家」參觀,沒有進門竟也要收清潔費;但屋主尤恆隆表示,日前還被遊客弄壞了馬桶水箱,花了兩千多元修理,酌收二十元清潔費並不過份。

葉姓女讀者表示,她十一月八日與一群朋友到恆春半島走訪海角七號景點,到了茂伯家外面,準備要拍攝屋子外面景觀時,屋主突然現身說要收費,她雖表示只在外面拍照,並不會進到屋裡,但屋主還是認為要收費,並且把放在走廊的茂伯板凳、月琴及「茂伯的家」木頭小招牌拿進屋內,不讓人拍照,她覺得非常不合理。

葉姓女遊客認為,「茂伯的家」應該比照「阿嘉的家」或是「友子阿嬤的家」,遊客若要進屋拍照才收費,這樣才合理,否則只會讓遊客感到掃興。

阿嘉的家門口並沒有任何擺設,模仿友子躺在地上不用收費,屋外拍照免費,但進到屋內參觀阿嘉的家中擺設,以及到二樓看阿嘉與友子「發生關係的床」,就得收清潔費每人五十元;友子阿嬤的家外面沒有任何擺設,進入屋內參觀要付清潔費每人二十元,在屋外拍照則是免費。

「茂伯的家」屋主尤恆隆說明,茂伯的板凳等道具都是放在屋簷下,遊客坐在板凳上拿月琴模仿茂伯的動作拍照,他收取二十元的清潔管理費並不過份,如果遊客只是在屋外拍照,他並不會干涉。

他也強調,收費方式其實也是採取自助投錢,他的住宅提供拍照,每天還要打掃屋內外環境,月琴等物品也要親自搬到定位,所收的一點點清潔費,其實連工資都不夠。

屋主的太太更說,前幾天遊覽車載遊客前來參觀,遊客進到屋內使用洗手間,結果造成馬桶水箱破裂,他們花了兩千多元,難道收二十元過份嗎?屋主太太強調,如果是你家,試問是否願意每天讓大批遊客自由進出?所以他們的收費完全有憑有據。

消保官:可收清潔費 但應立告示牌

對此,屏東縣政府消保官程俊表示,就像民眾到風景區遊覽一樣,通常都會收門票,只要金額不是不合理,酌收管理、清潔等些許費用,應該可以被接受,畢竟這是屋主的家,屋主有權利不讓遊客進入,況且,遊客不斷前往,多少也會打擾到屋主的正常生活作息。不過,如果要收費,屋主應該在屋外明顯處豎立明白告示,遊客才會有心理準備。





【以上轉載自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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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台灣人!


姑且不論社會是不是將它合理化 .....
換個角度來看,是不是很像趁火打劫?


如果不希望每天家裡有一堆人進進出出,大可距人千里。
若是開放給社會分享,卻又有所抱怨 .....
我沒看懂這位大叔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態!


只不過運氣好一點,讓導演雀屏中選的房子,
這是意外的喜悅,沒必要自抬身價。


如果大家都這樣,人情味,將隨風飛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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