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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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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結婚....
作者:
紫浮雲
日期: 2008.07.05 天氣:
心情:
前幾天老師突然講到結婚
才知道....
原來....
結婚之後外遇
在法理上....
並無任何的違犯
真要講出一個依據
只能說....
是背判了彼此的忠貞
而....
結婚所需履行的義務
也僅僅是同居而已
只是....
若以此來說
似乎...
與交往並無不同
交往....
要求的往往是對彼此的忠貞
所差別的只是
結婚有強制力
而交往則無
然而....
若彼此的忠貞
需要以法律來強制
哪.....
這段感情....
還需要繼續嗎??
若不需要.....
那麼結婚
豈不是是對彼此感情的一種侮辱???
或許是因為感情受創
才會想到這麼多吧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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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7-05 12:31
她, 45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8-07-05 12:37]:
口亨....
我可是粉傷感的說
居然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