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535749
 Princess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見鬼了 今天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的Baby-Sick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氣死了 今天
作者: Princess 日期: 2008.12.18  天氣:  心情:
在一開頭 我就要說一句話
送給台中地方法院的法官們
你們 到底 懂 不 懂 法 律 !

這2.3個月以來
我都在忙二姊的案子
二姊被告詐欺幫助犯
因為家裡沒錢請律師
身為法律系大一的我 只好幫姊姊處理這案子
(兩光的我)
當然 我後面還有靠山
我的大九學長-何檢座
(我大一 他當然大九)

這件案子呀 說來話長
總之呢
我二姊因急需要錢
在網路上認識一名自稱是"陳新浩"的不詳姓名人
然後呢 就被他騙去提款卡及密碼
(其實 是陳新浩以花言巧語 要求我姊將提款卡抵押給他
哀~我二姊也真夠笨的)
不過 在隔天 察覺事情有異的她
跑到派出所報案 誰知 已經來不及了!
有一筆10萬元 從我姊的帳戶匯入 又立即被提領出
最氣人的是 警方居然不受理 只給我姊一張"165反詐騙專線號碼"
(都已經受害了 要他幹麻?)
我那蠢蛋二姊 就這樣 以為事情沒什麼大礙 就回家了
後來 就成了 被告!!!
(事情經過很繁複 我省略很多!)

開偵查庭時 檢察官 一開始就認定我姊為"賣帳戶"
挖陷阱給我姊跳!
我姊又不懂法律 當然檢察官問啥 她就答啥囉~
卻不知 她最重要的 毫無犯意 不為詐欺幫助犯 報警沒受理
有損失9000元(陳新浩要求我姊先給他的利息錢) 都沒說
就被判了易科罰金2個月!

當我知道這件事時 便發了瘋的去幫忙
幫她釐清各項事情 提上訴 撰寫聲明書
結果 結果
昨天 開準備程序庭
那個法官想要省事
就用了邏輯不通的話 詢問我姊
(法律邏輯不通 語言邏輯通)
答不出話的我姊 就在法官的"假"善意下 簽了認罪協商
(她根本毫無犯意 不為詐欺幫助犯 幹麻認罪!!)
那法官還說 這種案子 通常都會判刑!
(拜託 那要看案件內容是怎樣好嗎!?)
哀~哀~哀~ 法律真的 很 黑 暗
尤其是那些只領高薪 道貌岸然的 法官們!
為了省事 害了我姊 她 這一生 永遠永遠 就背負著詐欺幫助犯
她 才24歲!
你們 幾乎可以說是毀了她!
你們 法律 是讀來幹麻的
一下說我姊是被害人 一下說我姊是被告 是怎樣!?

P.S:昨天 我所打的 舉證不足 我 也被那個法官誤導
要不是學長提醒我 我到在 還在誤導的泥沼中

標籤:
瀏覽次數:101    人氣指數:901    累積鼓勵:4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見鬼了 今天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的Baby-Sick
 
住戶回應
 
時間:2008-12-20 00:23
他, 42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2-20 00:27]:

恩恩
太感激你了
Thank you~

 
時間:2008-12-19 00:11
他, 52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2-19 00:56]:

哀~
好沉痛呀 我的心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