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在長短,只要活得有意義。」 十年、二十年……五十年 ,乃至一生庸庸碌碌、畏畏縮縮而活的人, 不如一年、一月乃至一日 而活得有意義的人,只要生命曾經綻放過光芒, 這一生就已值得,生 、死已無關緊要了。 活到一百歲,和只活到三十歲、二十歲的人,根 本上並沒有什麼差別 。雖然,前者多活幾十年,後者則少活了幾十年 ;但,這只是人們觀念上 的感覺與執著,對於體認得生命意義,清楚 宇宙真諦的人,存在的長短已不覺得遺憾。 時間就是永恆,活到一百 歲,和只活到二十歲,是一樣的;一年就是 萬年,萬年存在一年中。 人們以為離開了瞬息萬變的時間,別有永恆的存在,這是不對的。永 恆存在時間中,離開了無常的時間,就沒有永恆的存在。 所以,只要 你創造了永恆,將人生提昇到永恆的境界,那麼,生命的 長短,又有 什麼關係呢? 只要活得有意義,生命就會接近永恆,不再只是短短的 幾十年。 如何才能活得有意義呢? 從淺近方面來說,生活離不開工作。所 以,要活得有意義,必須從事 有意義的工作。什麼才是有意義的工作 呢?就是屬於付出與合乎靈性要求的工作。 屬於付出方面的,就是做 有益於人類、國家社會和一切生靈的工作。 世界各地正有許多這些工 作,在等著我們去做。 合乎靈性要求方面的,就是追求完美﹑和生活 在真實中。 看!藝術家為了追求藝術的完美,可以犧牲物質上的享受 ,甘願與貧困為伍。 作家為了一篇文章的完美,不惜再三的修改﹑一 再的謄寫。 歌唱家為了一首歌能完美的唱出,私底下不知已經練習了 多少遍。 還有各行各業中,許許多多的人,也都是這樣,不辭辛苦的 做著所從事的工作。他們不但毫無怨尤,還做得滿心歡喜;因為他們 覺得,自己所 做的工作,是有意義的。當他們全心一意的,為他人、 或自己靈性而工作時,不再感覺時間的存在──時間已經停止;不知老 之將至──生命哪有長短?這,不就是永恆嗎? 至於生活在真實中,這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也是永恆的境界。什 麼是「真實」.真就是不假、不虛偽;實就是實在、不做非份之想。 換句話說:這是一種不撒謊、不做作、不違背良心,純乎心性而行的 境 界。由於不作假,本身的優點、缺點,一目了然,所以能不自負也 不自卑。 由於不作非份之想,所以能安貧於道而知足常樂。 由於不 違背良心,所以心無罣礙,日日是好日。 最重要的的是:依心性而行 ,該作則作﹑不該作則止。所以,沒有妄 想、煩惱。 這種生活,已經 超越了意義,而意義自在其中。 總之,能能夠完全活在真實中的人, 將不再是普通的人,而是超凡入 聖的聖者了。
本篇文章引用《生命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