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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要穿什麼
作者: vvd 日期: 2010.06.16  天氣:  心情:
妳喜歡穿清涼妳衣服嗎
如果妳穿露一點
的衣服
就表示任何人都可摸妳
穿迷你裙
就代表別人可摸妳大腿
妳會怎樣

有一個女生
參加公司的活動
到 pub 聚餐
穿露肩,露腰的衣服
公司的副理
就趁機摸肩,摸腰
這女生想躲卻躲不了
於是就去法院告副理
一審有罪
二審無罪確定
法官說
構成性騷擾
要摸胸,摸臀和私密處
才算有罪
我記得以前
有一個女生被襲胸
不到10秒
也判無罪
現在法官都只會
按照條文判
根本不符合社會的
風俗民情
只會輪為法匠

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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