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3026172
 孟杰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到新竹上課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半夜寫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最新詐騙手法
作者: 孟杰 日期: 2011.12.20  天氣:  心情:
最新詐騙手法: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 卻換來賠償金!! ★注意:敬請大家小心謹慎.....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了下來,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3.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先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並沒有肇事逃逸)。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就來不及了……希望各位小心謹慎些!!!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啦!..
標籤:
瀏覽次數:13    人氣指數:213    累積鼓勵: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到新竹上課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半夜寫日記
 
住戶回應
 
時間:2011-12-21 00:38
她, 55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