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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合時宜。
作者: XiaHieen日記精彩 日期: 2012.03.26  天氣:  心情:
今晚,我是和前女友與她的媽媽、妹妹一起吃飯的,
她媽媽與妹妹昨天來台北找她並在她住處借宿幾晚,
昨天便問我有沒有辦法配合他們的出遊行程。
我說忙於外甥女的課業補強和其他家事雜務無法脫身,
她們便問我,是否在今天晚餐可以一起聚會?

於是我下班後便從南港坐著藍線過去會合。
席間,即使分開了半年,對彼此家中很多事還是很熟悉,
相處對談之間毫無尷尬,像是運作精準的劇本,每個角色在每個時間都有其對應的位置。
我甚至為她妹妹的職涯發展像往常一般提出建議,而她們也以她們家專屬的暱稱稱呼我。

畢竟曾經在一起五年、曾住在一起四年,
某個程度上,那段關係已經不是僅介於兩人之間,而是已經進入雙方家庭的生活之中。

前女友是屏東的客家人,理所當然地非常孝順,
她家中是以她奶奶主掌家中大事,分手以後至今仍尚未讓奶奶知道事實真相,
今年過年是自交往後我第一次沒下屏東拜年。(以往都會去她父系/母系親族家中拜年)
她與她父母編了理由搪塞過去。但接下來還能隱瞞多久?我也不知道。



(照片正中央發亮的是一盞路燈。這盞路燈,原本是這條巷子裡大榕樹邊的巷弄照明,
 隨著隔鄰小豪宅建案的落成,從主基地向西半島狀擴張出該建案的地下停車場電梯間
 把巷弄圍成只有單一方向出入口的小徑,也把這盞路燈隔絕在兩個社區圍成的海灣之內,
 這盞路燈從此只照我家後院,以及隔鄰社區的前庭,從此失去為行車及行人照明的使命,
 如此 -- 不合時宜。)

前女友的家人很喜歡我,唯一最不諒解的時候,
是分手那天我說的一些話傷了他們的寶貝女兒,但那也很快就過去了。
也許是因為她們家只有三個女孩沒有兒子,
而我是她們家老大穩定且長期交往的第一個對象,因而有了一些情感投射,
他們對我很好,也把我當成家人一樣。
(在此補充感恩一下:因過度孤僻,相同於對自己家人,我以前對她的家人也一樣缺乏噓寒問暖的殷勤,
 正如我也很少主動與朋友聯繫。即使如此,但我生命周圍的人們都肯喜歡我,
 我很感謝他們對我孤僻習性的寬容。)

席間,我和前女友並肩而坐,
我與她的家人,從外人看起來就好像一家人一樣親密自然。

但我在其中,我隱約感覺到自己在這場景中有種不合時宜的突兀感,

就像那盞路燈一樣。

若已經再也不可能執行原本應盡的使命,
即使站在那裏、即使運作維護正常地發光,
仍然是徒勞無功。
在輕鬆的談笑間,我突然想起自己、還有那盞路燈,
那輪曾經在我和她共枕而眠的時候造成光害困擾的人工滿月。

而我也很清楚,前女友也有同樣的感受。

這種不合時宜,
身邊的家人永遠無法理解,甚至還期待能有復合的可能。

唯獨只有曾經最親密的兩人彼此才能懂,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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