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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圖利市長
作者: 大雄(哥) 日期: 2006.05.20  天氣:  心情:
馬英九曾說「清廉是公僕最起碼的要求」,但基隆市長許財利連最起碼的要求都做不到。市長許財利因涉嫌基隆市公車處購地弊案,被提起公訴,在購地弊案在採購「契約簽定」之時,犯罪行為就已完成,不因事後解約而受影響,也不以錢有沒有「落袋為安」做考量;解不解約是另一回事,與原成立的犯罪無關,重點在於契約簽定時,就已經進入「圖利既遂」、「因而獲利」的階段,就是圖利官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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