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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氣你的人永遠存在
作者: 解語獅 日期: 2011.08.07  天氣:  心情:






 
     
















 
     

          

氣你的人 永遠存在 

文/吳淡如

「我要辭職。我真的很不快樂。」

某天,我收到了一則簡訊。

是一位進公司沒太久,

但表現得相當優異的阿金傳來的。

我非常欣賞阿金。她任勞任怨,為了出外景東走西跑,

跑到腳趾甲給掀了起來,還忍痛穿涼鞋來上班,

真是新生代最佳典範。

「不快樂?為什麼?我的媽喂,這是什麼辭職理由。」

我在心裡嘀咕。

原來這位任勞任怨的員工不快樂的原因,

是因為跟同事阿敏處不來。

阿敏也任勞任怨,問題就是說話很嗆。

阿敏很難忍耐別人對他的批評,

只要有人提出類似批評的話,

他的臉色就會變得很難看,馬上為自己辯白,

或者用一種驕傲的態度說:「那你自己來做做看啊。」

阿金一看到阿敏就很不舒服,

她每天早上要很努力說服自己,才願意來上班。



逃過一個還有一個

遇到討厭的人就想開溜的人不少。

他們多半個性溫和,沒有攻擊性,

卻常以斷尾方式來逃命。我跟她說:

「不管妳到任何公司,都會遇到討厭的人。

一直逃也不是辦法,阿敏又不是你的上司,

可不可以暫時嘗試不理他,或不要跟他說話?

因為他的工作項目絕大部分跟妳無關。」

阿金是個「非典型草莓族」。

她很有能力,也願意吃苦,

但她最脆弱的部位在人際關係。

我要她思考一個道理:「在一個公司裡,

如果你去除掉你最討厭的人,

那麼,那個次討厭的就會變成最討厭的。

所以,最討厭的人永遠存在。」

不擇手段去掉它,或自己逃走,都不是好辦法。

你不是會變成一隻憤怒的老虎,

就會變成一隻懦弱的老鼠。

「討厭的人也有他存在的理由。

如果他這麼不會做人,也不會有人喜歡他。

那麼他的人生注定失敗,何勞我對付他?」

我的想法或許消極,

卻是多年職場經驗觀察來的最佳守則。

(吳淡如) 


2011年 07月29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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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06 20:24
他, 56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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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3 09:15
他, 55歲,屏東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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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0 19:30
他, 45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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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54歲,桃園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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