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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的刺殺
作者: Prinz 日期: 2012.07.21  天氣:  心情:
 

「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是非成敗轉頭空。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




真是絕妙好辭!可惜這樣的絕妙好辭,此時尚未出現;此時連「絕妙好辭」這個詞都尚未出現呢。
今天是公元前五一三年的霜降,忌移徙。
我纖弱的身軀斜倚在船頭,癡癡望著遠方江浪。滾滾江水連綿天際,勾起我似水年華的追憶。
你來到我的身旁,摟住我微微顫抖的肩,卻讓我的心隨之顫抖起來。
「船頭風大,還是待在艙裡吧!我給妳暖了壺酒。」
你的一雙大眼睛,說出了沒說出口的關懷。在你巨大的身影底下,我的體溫攀升。
「你說第一場雪甚麼時候會來呢?」我不敢久望你的雙眼,只好將眼神藏匿在粼粼波光之中。
你笑了,笑得多麼爽朗,彷彿江水盡頭等待我們的千軍萬馬,都將在你爽朗的笑顏中灰飛煙滅。
「我不知道第一場雪何時降下。我只知道,那時我將與妳在蘇州城的瓊樓玉宇之上,賞那第一場雪。」
你的大手摟得我更緊。我知道你怕我冷,我知道你想給我力量;可我不敢讓你知道的,卻是我此刻的心情多麼火熱,多麼煎熬。靠在你寬闊的胸膛,我還能支持多久呢?
「蘇州,我的家鄉,天下最美麗的城市。我曾經失去她,而今我要將失去的一切都拿回來。我要將美麗的蘇州獻給美麗的你。」
我輕觸懷中的匕首,那隱晦的殘酷的冰冷,瞬間凝結了我的心。我在心裡默默對你說:「親愛的王子,你再也見不到美麗的蘇州城了。你美麗的瞳孔只能烙下我最後的身影。」
然而在那最後一刻到來之前,我必須向你告白一切。


滾滾長江東逝水,我的心飄向遙遠的傷懷的過往…………
 
 
 
 
 
你可能不知道,其實我也是蘇州人。
從小生長在這座美麗的城市,像所有平凡的蘇州女人一樣,只願有朝一日能嫁給一位疼愛自己的好郎君,讓平凡而甜蜜的幸福充滿每個日子。
然而,我卻也只能像所有的蘇州女人一般,順隨著命運安排,讓命運引領我走上幸福的或毀滅的道路。十五歲那年,我聽憑父母之命嫁給一個男人,他的名字叫作「要離」。
他和你是完全不同的人物,如果你是夏日的烈陽,他只能是一枝小草。不,他只能算草枝上的一枚小小蚱蜢。
這個蚱蜢似的小男人,身高不滿一六○,體重不到五十斤,手無縛雞之力,胸無點墨之才。雖然外表有如婦人孺子一般,但他的名氣卻十分響亮,我父親也因為他在江湖上大名卓著,覺得招來這樣的女婿能為我家門楣增添些許光彩。就這樣,要離小跑步地進入我的生命。
嫁給他之後,我才明白「廣告」對一個男人竟是這般重要。
要離這個人雖然沒本事,但他懂得自我包裝,自我行銷。他成天不務正業,只曉得在城裡大大小小酒樓茶肆之間溜達,到處「侃」,大吹大擂,結交朋友。那些豬朋狗友們也很有層次地將他的大吹大擂到處傳播,就這樣把名氣愈弄愈響亮。靠著三寸不爛之舌,蘇州的文化圈無人不知這位自比「晏嬰」的侃爺。
聽起來很簡單不是嗎?我也很驚訝一個人要出名竟是這麼簡單。就像河邊的小青蛙,個子雖小嗓門卻大如牛,聒噪起來遠近皆聞。
我只是個沒見識的女人,似乎不該這樣苛薄地批評自己丈夫。然而作為妻子,枕邊人,我看見了丈夫的「原貌」───那個不吹噓、不浮誇、懦弱而溫柔的小男人。
卸下了逞強的外殼,他的內心如同他的外表柔弱不堪。每當打雷的夜晚,他只能在我的擁抱中得到安寧;他外出喜歡配劍,但總在出門前讓我幫他繫在腰上,回家後我再幫他取下。他是個連兵器都不敢碰的懦夫啊!
但他並不是一無可取之人,至少他對我一直很溫柔,很體貼。他總在我生日前一個月開始準備禮物,而他的禮物總是教我驚喜。
有一年生日他帶我去越國遊玩,那是我第一次離開蘇州。經過二十天的長途跋涉,我們來到越國的海邊,在那濱海的一座美麗丘陵上開滿了奇異花朵。他告訴我這種奇異的花兒全天下只這裡才有,他是在一本古書上偶然見到的。他說,之所以留意古書上這段記載,是因為這花兒恰巧與我同名呢!
百里跋涉,只為了一睹這與我同名的奇花,他就是這樣天真爛漫的大男孩。如果換作是你,也許會為了奪取這些花朵而滅了越國吧?
那時我就明白,要離的內心多麼溫柔而且脆弱。他整天在外頭大發豪語,擺出一付氣吞牛斗的姿態,其實只是為了打廣告搞宣傳;在那小小的心坎裡依然夢想著有一天能出人頭地。你知道嗎,一個布衣黔首想要發達,只能待價而沽,期盼有朝一日自己的名聲能夠上達諸侯,得到王公貴人的垂青。
很可悲吧?高貴的王子,你恐怕難以體會布衣的悲哀。你怎能想像他每天回家後,都要為了自己一整天的違心之論忐忑不安,久久不能自已。
請不要誤會。告訴你這些,不是為了要你體諒些甚麼,你高貴的心不需要容納俗人俗事。我只是想讓你明白,我今天的決定不是沒有原因的。
要離,只是其中一個原因。
 
 
 
 
 
 
那段短暫而平靜的婚姻,維持了五年;在我二十歲的生日那天,要離死了。
他的名聲沒有為他實現夢想,卻加速了句點的到來。殺死他的人,名叫「椒丘訢」。
這位椒丘先生,想必你也曾聽聞他的大名吧?雖然比不上你,倒也是位國際聞名的勇士。這人是東海第一猛男,以齊國大使的身分前來我國。渡過淮水的時候,他讓馬匹在淮河渡口低頭飲水。海關人員善意的提醒他:「請大人不要做這麼危險的動作。不說您不知道,這河裡有水神,最愛吃馬肉,一見到馬兒就要拖下水吃了。我瞧您這輛寶馬五千匹馬力、V8渦輪汽缸、義大利名設計師Sitdown Please的作品,要是被拖進河裡成了河馬,豈不可惜哉?」
椒丘訢豪氣干雲地說:「壯士所到之處,鬼神都要紛紛走避。看見沒,我壯不壯?像我這樣牛逼的壯士,甚麼神敢碰我的寶馬!你還是閃開點唄,要是把我的馬屁股弄出刮痕,你們就吃不完兜著走!」他邊說邊抖動自己雄偉的胸肌,十分壯觀。
可惜水神不懂得欣賞他的男性美,硬是將寶馬拖下了水。
椒丘訢大怒,舉起寶劍就跳下水,要求與水神決鬥。水神這才覺悟到這人不是好惹的,可又捨不得吃到嘴邊的馬肉,於是且戰且走,邊走邊嚼。椒丘訢與水神鬥了一天一夜終於將水神殺了,可惜寶馬只剩條馬尾巴,自己也在戰鬥中打瞎了一隻眼睛。
椒丘先生打敗水神的消息立刻成為頭條新聞。作為齊國大使,他頭一天就震懾我國朝野,讓我們吳國男人自慚形穢,紛紛躲回家把窗子塗黑。
椒丘訢得意洋洋地在各種場合誇耀自己的勇武,描述擊斃河神的細節經過,而且不忘羞辱吳國人,宣揚齊國國威。那天,他參加一場民間喪禮,要離恰巧也在場。
對要離來說,這是個難得的機會───如果能在公開場合折了椒丘訢的威風,磨磨他的銳氣,豈不是替咱們吳國大大地出口鳥氣?到那時我要離的身價豈不是漲停板?這比在十萬份報紙上登廣告的效果更大。要離掩飾內心的狂喜,臉上仍是一派瀟灑閒適,他衝著椒丘訢開口道:「虧你還好意思說自己是勇士,不怕笑死人乎?」
椒丘訢怒道:「我打敗水神還不算勇士?你小子沒見識也要多看電視!」
「沒見識的是你。我聽說古代的勇士與太陽作戰,太陽還來不及移動就被射下來了;與神鬼決戰,腳跟兒還沒轉就打贏了。要是與人戰鬥,沒聽見打架的聲音就打完了。這才算真正的勇士!還有啊,勇士戰鬥是寧死也不受屈辱的。瞧你,不過是毆打一個小小的水神就打了一天一夜,不但救不回自己的馬,還打瞎了一隻眼,根本就是傷殘人士嘛!你這麼丟臉,不趕緊向市政府申請一張殘障手冊,居然還敢在公眾場所拋頭露面,大言不慚?」
椒丘訢聽了這番揶揄,氣到渾身發抖說不出話來,最後狠狠拋下一句:「你給偶記住!」要離結結實實地羞辱了椒丘訢,替我國爭回了顏面,成為吳國之光。
當天傍晚要離剛進家門,整個人就像洩了氣的皮球癱軟在地。我趕緊將他扶到床上躺平,幫他梳頭擦臉,他像一塊破抹布似的任我擺布。他顫顫巍巍地說出事情的經過。
「你這回面子大過天了。可是老公阿,那個椒丘訢如果是個心胸狹窄之輩,一定不與你干休,要是他找你麻煩你打算怎麼應付?要不要申請人蔘保護令?」
「不知道啊!我心裡怕得要死,可是說出去的話就像嫁出去的女兒,收也收不回了。那人放話說今晚就要來殺我,還說捏死我就像捏死一隻螞蟻。要不咱們捉幾隻螞蟻來讓他捏…………」
看他六神無主的樣子,我也心急如焚。
我沉吟片刻,說道:「估計逃跑是來不及了,咱們這扇破門恐怕也擋不住椒丘訢那樣的勇士。乾脆給他使個空城計,門戶大開,你就繼續白天的故作姿態,如此這般……………」
指導完畢後我就躲進廚房。其實我心裡也怕,如果捏死要離如同捏死螞蟻,那捏我不就像捏螞蟻的腿?這招空城計靈不靈實在沒把握,但捨此也無計可施了,但願椒丘訢像司馬懿那樣多疑。
夜晚無聲地降臨,椒丘訢果然找上門來。
他帶著酒氣與一身怒火來到門前,看見大門敞開,居然毫不猶豫的就進來了。我心想這下子要完蛋,這人怎麼一點也不擔心有埋伏呢?這就是所謂的「憨膽」嗎?
椒丘訢進了客廳見沒人在,又闖進臥房,見要離一人大字形躺在床上,一付漫不在乎、胸有成竹的模樣。其實他已經嚇軟了,想動也動不了。
椒丘訢對要離的故作姿態一點感覺也沒有。他一手拔劍,一手揪住要離的頭髮,大罵:「你真該死!你之所以該死有三大理由,我說給你聽聽:第一,你不該大庭廣眾的羞辱我;第二,你既然羞辱了我,就應該把大門栓緊了防範我找上門;第三,我都找上門來了,你居然啥都沒準備就這麼大剌剌躺在床上。你說你是不是死有餘辜?」
「該死的不是我,是你。為甚麼說你該死呢?也有三大理由,想不想知道啊?如果你虛心向我請教,我可以考慮教育教育你。」
要離躺在床上,擠出僅存的幾c.c.勇氣在生死關頭上掙扎。
「你說!說得有理就放你一條生路。」
「聽好。我在大庭廣眾下羞辱你,你卻被我罵得回不了嘴又不敢當場向我動手,只敢半夜來尋仇,真他媽孬!此其一也。你三更半夜偷偷摸進我家,一點聲音也沒有像個小偷似的,無禮!此其二也。你既然拔了劍,就應該公平公正公開地與我鬥劍,怎麼學潑婦耍賴的招式揪人頭髮,懂不懂江湖規矩?此其三也。就憑這三項,你就該死了死了吧!還好意思在這裡大聲嚷嚷?人家隔壁一早還要上班呢,有沒有公德心啊你?」
這幾句話說得氣概堂堂、威風凜凜,稍有俠士之心者都會為之氣沮,就算不當場自殺也應該奪門而逃。
然而,椒丘訢卻只是冷笑三聲,歪著嘴道:「說這麼多廢話幹嘛,看劍!」
「哎唷!痛………」
他一劍將要離釘在床板上,在他的胸膛刺出了一個大大的驚嘆號,也為我幸福美滿的家庭生活標上了句號。
我的青春就在二十歲生日這天,結束了。
 
 
 
 
 
 
親愛的王子,相信你也贊成我為夫報仇吧!在這波瀾壯闊的春秋時代,妝點了多少浪漫的復仇故事,猶如最美麗最閃耀的星辰,妝點了兩千五百年前的夜空。
如果幸福的定義是不能得到,那麼,至少讓我擁有美麗的星辰。
你一定能理解我的心情,因為你也是復仇之神的化身。你的父親死在刺客的手裡,你的伯父又奪了你父親的江山,多舛的命運逼迫你流亡到國外。如今你在衛國招兵買馬,壯盛了力量,眼看就要渡過江去搶回屬於自己的王國,痛快地報仇雪恨。我羨慕你。
那麼此刻的我為何會在初冬的江面上,溫暖在你豪情萬丈的胸膛?你的報仇與我的報仇,究竟有甚麼不可解的因緣呢?將我倆千絲萬縷的緣分牽起關鍵的超連結,是一個名叫「伍子胥」的人。
說起這人,你一定恨到咬碎牙根吧?他是你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的大仇人,很遺憾,他卻是我的恩人。
說起伍子胥,他也是個復仇者。是他的復仇,將你我的復仇放在同一個介面,大大增加了操作者的困擾度。
 
伍子胥的祖先一直在楚國擔任卿大夫,一門忠烈。原本春風吹過了無痕,不想楚國出了一個大奸臣「費無極」,攪亂了一池春水。
費無極是楚平王的寵臣,為了促成秦楚兩國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他帶著厚禮前往秦國說親,幫楚國的太子建迎娶秦國公主。這宗政治聯姻原本進行得挺順利,秦國的小公主「孟嬴」平平安安地娶進了楚國大門,壞就壞在這位孟嬴姑娘生得太俊了。
費無極一見孟嬴公主多此多嬌,為了諂媚楚王,不顧國際視聽與國內輿論,他大獻讒言曰:
「秦國來的公主兮,不得了哇!她肌膚似雪、吐息如蘭;明月彷彿她透亮的雙眼,西天的晚霞好似她的唇;再深沉的夜色也比不上她秀髮的黑,失去她的美你必須生生世世追悔。當她輕移微步,秋天的落葉為她重新青綠了枝枒;當她悄然轉身,激盪的海潮為她改變了洶湧的方向;她若泄漏了笑容,嚴冬的霜雪都將化為春風,幸福了一整個江南;她若惆悵了眉眼,最甜的蜂蜜也成了最苦的藥,最老的神仙也要為她減壽三百年。喔!我怎能兮………即使用盡世上所有的言語,讓倉頡復生再造新的文字,我也無法翻譯她十分之一的美。大王呀!這樣的好姑娘兮上哪兒找呢?」
「對啊!上哪找呢?」楚王聽得不禁無限神往,口水沾濕了衣裳。
「不如,您就將這秦國公主收下吧!」費無極慫恿得不遺餘力。
「這樣好嗎?王子兮恐怕不樂意………」
「管他樂意兮不樂意,您是大王兮,愛怎麼著都行。魯國的孔夫子也說過:有事弟子服其勞,有好媳婦兮爹先要。反正才剛迎回來,還沒過門呢!」
「孔夫子說過這種話?」
「沒錯兮!孔丘是我鐵哥們,他說過的話不會錯兮。」
就這樣,無道的楚平王就將未過門的兒媳婦,充實了自己的後宮。
可憐的太子建,一樁好姻緣就這樣活生生被自己的老爹和奸臣拆散,只能每夜裡長吁短嘆,思念著有緣無份的孟嬴,直教他魂牽夢縈。有個叫方大同的歌手看他可憐,為他寫了一首歌,歌詞是這樣的:
 
「妳是我愛的女孩,最愛的女孩,
帶我到溫柔的春秋時代;
妳那白的裙擺,那黑的瀏海,
教我說美麗的一句對白。
當時一幕幕一幕幕一樣精彩,
卻等不到後來,只等妳重頭再來;
到雙鬢都斑白,也等妳重頭再來。」
 
如果只是失戀,那還不算太悽慘。費無極怕太子建報答他奪妻之恨,於是拼命咬平王的耳根子:「啟奏大王,根據國際觀察家指出,北方的晉國愈發強大,常有向南侵略我國之意,必須加強北方邊境的防守。微臣建議,派太子前往北方的防線督軍,一則監督亡我之心不死的晉國,其次也能讓太子上點軍訓課程,磨練磨練。」
平王聽信了費無極的建議,於是把太子建發配北方的遠惡邊州受苦。
這還不夠瞧。不久後,費無極再次給讒言加碼,構陷太子建:「又啟奏大王,太子在北方統帥大軍,閒來無事就對大王發怨言、潑髒水,他恨您搶了他媳婦,恨得牙齦出血。多麼危險兮!要是他勾結了晉國打回郢都,咱們還有命哉?不如先下手為強吧!」
平王再一次聽信了費無極,急忙派人去刺殺太子建。太子動作快,撒丫子開溜。
平王大怒曰:「老子要殺兒子,龜兒子竟敢逃跑!三字經說得好:子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我這作爹的有教育他,沒教好是他老師的錯。把太子的老師給我捉來!」
太子的老師名叫「伍奢」,就是伍子胥的爸爸。
伍家在楚國也是個有實力的豪門世家。平王擔心捉了伍奢,他的子弟會造反作亂,於是派人去對伍家兄弟說:「你們倆最好乖乖回去投案。你們要是投案,就證明你伍家是忠肝義膽,是忠臣哪!那麼大王就會饒恕你們;要是膽敢抗命,嘿嘿!那就證明你們居心叵測,是反革命的黑五類,到時候絕不會有好果子吃!」
伍子胥的哥哥是個老實人,主張投降。他說:「父親正蹲在監獄裡等著咱們救他,咱們要是開溜豈不是害了他老人家?這不是作子女的孝道。」
伍子胥卻不同意。他心裡清楚這是個圈套,一旦回去必定滿們抄斬,雞犬不留。於是他連夜逃離楚國,奔向正在崛起的吳國。楚平王果然不負眾望的殺了伍家滿門,也沸騰了伍子胥的滿腔怒火,他對天發誓要向楚國大地投下復仇的震撼彈!
伍子胥帶著堅定的意志,忍辱偷生,來到了江東。
命運牽引著他,也牽引著我,我們相逢在青青河邊草。我彎在河畔浣紗,他立於水邊飲馬;他腹內轆轆飢腸,我奉上精美的烤魚與他分享。他大讚我的烤魚,譽為千古絕活;我害羞地說這只是家常菜,因為我那已經投胎的男人喜歡吃魚。
我們不但分享了烤魚,也分享了彼此心中的仇與無盡的恨。同是天涯淪落人,彼此成了莫逆的知己。
他說,他要去吳國開創一番事業,有朝一日掌握了大權,他要興兵雪恨,也順便替我雪恨。
我說,哥哥呀!倘有需要妹子的時候,敢煩通報一聲,妹子必不遠千里而來,助哥一臂之力!
就這樣,我們用全身的黑暗向夕陽許下了心願,將復仇的盟約刻在晚霞上。
 
 
 
 
 
 
江水波濤不驚,微微浪花悄悄帶走了光陰,明天過後又是另一個明天。明天我將如何?心,伴隨著死寂蕭索的落葉,渡過漫長的冬季。
冬天最後一個日子,像個任性的孩子在耍賴中離開了。這一日春陽普照,殘雪所剩無幾,我聞到異樣的香氣從屋後的叢林間飄來,聞起來卻不是叢林的味道。
穿上草屐,我沿著碎石步道前往一探究竟,見到林間有一男子正蹲踞在黃石堆上烤魚。
我頓時明白那香味的獨到之處,原來是以竹葉包覆魚肉再以炆火燻炙,難怪香氣隱而不焦,飄然不滯,真是好手段!我上前作揖。
烤魚的男人的嗓音宏亮:「娘子果然識貨!我這尾烤魚有個名堂,稱作『魚腸竹燻』,須以細火燒炙一個時辰,讓竹香綿綿地滲入魚腸,然後剖腹棄肉,將魚腸取出浸於籽油一日,風乾二日,再以竹炭細炙一個時辰,這才大功告成。妳想吃嗎?想吃可得有耐心。」
我靜靜地側身於黃石堆上,欣賞這烤魚的男人。
他的五官稱不上俊美,虎背熊腰,一頭亂髮;細長的眼睛與高挺鼻樑,標誌他堅定的意志;嘴角微揚起的摺痕,揮灑他高昂的信心。這人也是個壯士。
他一邊拿小扇子搧火,一邊自我介紹:「我的名字叫『專諸』。聽過嗎?沒聽過?沒聽過我的名字不打緊,沒吃過我的烤魚就遺憾了,大大的遺憾,可以說是抱憾終身、死不瞑目啊!我的烤魚在太湖一帶無人不知沒人不曉,當地人說沒吃過專諸的烤魚就像不曾活過一般。我打十三歲起開始學習烤魚的技法,歷經十多年的磨練,如今已達到爐火純青的境界,無論多麼沒出息的魚類,經過我的燒烤都能搖身一變,集滿了眾人之愛,以至於連那被烤的魚都恨自己死得太晚。」
「燒烤達人」專諸放下扇子,以銅蓋罩於烤魚之上「悶燒」之,隨即轉身面向我正襟危坐,道:
「一個月前,吳公子光向我下了訂單,提出『天下第一烤魚』的要求,說是要用來宴請吳王。甚麼是天下第一呢?所謂第一,也就是絕響,不但自古無有,將來千秋萬世也再找不出第二條魚可與之相比。這事兒說難不難,說簡單倒也不簡單。我的神技已經是天下無敵了,要創出前無古人的美味,這一點難不倒我;然而未來的事兒誰也說不準不是嗎?未來從哪裡來?過去往哪裡去?就是我自己將來也可能超越自己啊!如何才能夠創造出連自己也無法超越的烤魚料理?我突然發現眼前矗立一座難以跨越的大山,那座山就是未來的自己。除非獻魚之後立即自殺,才能夠保證將來不會再出現更美味的烤魚。」
原來這世上也有各式各樣的難題啊!看著他緊皺眉頭為難的神色,該說他太有自信還是過度憂慮?我覺得這位專諸先生也是個可愛的人。
專諸認為自己的巔峰之作,就是這味「魚腸竹燻」,正打算前往蘇州城獻給公子與吳王。沒想到途經此地,偶然在江中捕獲一尾「八翅龍鱘」。這魚屬於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體態雄健、肉質肥美、極其稀有。更難得是魚腸裹於厚厚的脂肪中,那油脂香醇甘美、滑而不膩,炭火燻烤後發出一種有如孩提時被父母懷抱的溫馨滋味,讓人心中充滿依依不捨的眷戀;只要吃上一口,立刻扶搖雲霄,飛到太陽表面享受那暖洋洋的快樂。
在「八翅龍鱘」的面前,太湖眾魚鮮顯得庸俗乏味,而所謂「太湖三寶」──銀魚、白蝦與梅鱭──統統害羞得再也不敢讓漁人捕捉了。因此,專諸決定留在此地精研此魚的烤炙之法,打算與八翅龍鱘聯手打造魚類燒烤新概念。
他天天在江心捕魚,在林間烤魚,夜晚就睡在我的竹棚屋頂上數星星。
我們分享了烤魚的心得,共同創作了許多食譜,我過得很開心。在那段日子裡,報仇兩個字像蝴蝶似的漸漸飛遠了,命運之神似乎向我露出親切的笑容。我心裡偷偷希望他不要離去,永遠留在這裡烤魚。
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變成兩個人並肩在屋頂上數星星。我很想對他說,等我們把天上的星星都數完了你再走好不好?但我不敢問。
專諸不但懂烤魚,還知道好多故事,各式各樣有趣的故事。我喜歡聽他說故事,說那些他認識的男人和女人。
「等我幫公子光辦完事再回來找妳,到時我們就在這江邊開一家烤魚店。我連名字都想好了,就叫『諸氏燴舍』,如何?」
我笑了,好奇怪的店名。我說叫「魚腸店」或「專諸的烤魚」不好嗎?可他就是喜歡「諸氏燴舍」。
他陪了我三個月,直到有一天晚上,我唱了首王若琳的歌───
 
「說不出有多麼快樂,還是不夠,
這感覺這一切,
就好像飄在外太空,別的星球,
只有我們存在。」
 
他好喜歡這歌,於是決定說一個故事當作回禮。他說,這也許是他這輩子最重要的故事。
當故事說完的時候,我也從天上的星星回到了地球。
我明白,他終究要離開的。
 
 
 
 
 
 
 
這個故事你應該很熟悉,因為那是你們家的事情。
從前從前,吳國有個很親切的國王名叫「壽夢」,是個長壽又有夢想的好國王。他有四個兒子,也都是知書達禮的好青年,一家人和樂融融,也讓吳國和樂融融。
四個王子當中最賢能的是老么「季札」,他不但個性好、長得有型、歌聲又漂亮,成為全國婦女一致崇拜的超級巨星,號稱師奶殺手。當然不只師奶,師爺也崇拜他,師弟師妹、哥爸妻夫、不分藍綠,沒人不喜歡他。他是那個時代唯一的人氣王。
吳王壽夢眼看就要不行了,依憲法規定要將王位傳給長子「諸樊」,沒想到諸樊也是季札的粉絲之一,他提出了違憲的要求:「爹呀!可不可以不要傳位給我,傳給季札吧!他當國王一定當得比我好。我打算回鄉下耕田。」
壽夢使勁往肺裡掏出存量不多的氣體,說道:「傻孩子,讓牛去耕田吧。我也知道季札賢能,人氣旺,可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長幼有序是不可以亂來的。」
諸樊見他老爸堅持長子繼承制,這麼傳統,於是就拿出古代聖王的例子試圖說服他:
「咱們大周天子的祖先古公亶父有三個兒子,依序是太伯、仲雍和季歷,因為季歷賢能,所以他倆哥哥都不願意繼承王位,要讓給季歷。後來逼急了,太伯和仲雍就私奔,從陝西的岐山千里迢迢跑來蘇州,建立了咱們吳國。季歷當了天子,又傳位給兒子周文王,文王的兒子武王,武王伐紂這才有了大周的天下。當年他們要是堅持長子繼承,這世上不但沒有大周朝,更沒有咱們吳國。所以爹呀,有時候還是打破傳統得好,而且有先例可循也不算太前衛。」
「別說了別說了。你舉這甚麼亂七八糟的例子。人家周天子威德加於四海,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咱們只不過區區一個海邊小國,怎能拿天子的標準往自己身上套?你要知道,聖人不必守規矩,像文王武王那樣的聖人不守規矩叫作高竿、灑脫,興兵造反叫作革命,咱們普通人就得乖乖按章程辦事才行。」
壽夢在長子繼承制的堅持中,不太放心的前往蘇州賣鹹鴨蛋了。諸樊只好乖乖繼位。可能因為他想趕快讓位給季札,於是沒當多久國王就忙著死掉。諸樊死後,大家又擁護季札。
然而季札死活不肯當國王,躲去鄉下耕田,二哥「餘祭」只好心不甘情不願的繼位。他心裡覺得自己不配當王,心有餘悸,因此追隨大哥的腳步也簡單迅速的死掉。輪到老三「餘昧」繼位。餘昧對於自己的愚昧很有自覺,急著把剛到手的棒子往下傳,心想這回四弟你躲不掉了吧!於是開開心心的上天堂一家團聚,把王位空出來留給季札。
季札看情況不對勁,已經沒有哥哥可以推了,連簽證都還來不及辦,提了把劍就匆匆逃到外國去了。
季札在徐國交了一個男朋友───徐國的國君。徐君十分喜愛季札的佩劍,卻又不好意思向人伸手白拿;要出個價嘛,又怕出價太低被季札瞧不起,價出高了又怕吃虧。總之這位徐君是個羞答答的小男生,他那副彆扭模樣季札都瞧在眼裡,心想送你一把劍算得了甚麼?可是他之後還有其他訪問行程,與各國君主會面不佩劍是很失禮的,會給外交工作帶來不好的影響。再說,這年頭江湖上不太平靜,要是出了甚麼岔子總不能舉起車大鎖防身吧?
季札在心裡暗暗許下心願:「徐君,等我回來!到那時我甚麼都給你………(羞)」
別地那樣唷!啊別地那樣唷!倆人依依不捨地分手了。想不到霎那成了永恆,多情空餘恨,再相逢除非是在夢中。
徐君的死因眾說紛紜,可能是「扭捏」而死。季札回程經過徐國時,在墳前哭得肝腸寸斷;在他心目中,一個徐君能頂十個吳國王位,原來他甚麼都不要,只要能喚回徐君的一個微笑。臨走前,他將自己的寶劍掛在墳前樹梢,當作遲來的定情信物。
由於季札不愛江山只愛美男,吳國的王位空著也不是辦法,大家只好擁護餘昧的兒子「僚」繼承大統。
吳王僚──你的父親──這一繼位種下了莫大的禍根。原來「諸樊」有一兒子名叫「光」,阿光對阿僚繼承王位十分不滿。他通過考察族譜與血統體系表,認為諸樊死掉的時候,依照憲法本來就應該「父死子繼」,由他公子光來繼承王位,只是當初哥幾個太喜歡季札了,企圖以「兄終弟及」的非典型模式逼季札就範。然而這個夢想最後還是沒實現,季札始終不願意面對現實,那麼就應該回歸體制內解決問題,怎麼樣也輪不到三叔的兒子阿僚繼承啊!
但形勢比人強,再怎麼不服再怎麼怨,吳王僚都已經當選了,全面掌握了國家機器。律師團一致認為就算提起選舉無效之訴也很難改變現狀。
公子光天天惱悶愁腸,無計可施。這時,從西方的楚國來了一個人,他是公子光生命中的貴人,是命運女神在嚴酷的寒冬給他送來的一團火光,從此照亮了他的人生。這人名叫伍子胥。
伍子胥送給公子光的第一份大禮,就是專諸。
 
 
 
 
 
 
專諸的故事說到這兒,我才恍然大悟。其實烤魚從來就不是主菜,烤魚腸也不是,餐桌上真正的主角是一把「魚腸劍」。
伍子胥、公子光與專諸三人,日日夜夜湊在一塊兒研究如何從吳王僚的手中,將原本屬於公子光的王位奪回來。伍子胥想得頭髮都白了,公子光也因為缺乏運動而小腹突出。
他們琢磨著:發動政變可不成,此時的吳王已得到朝野一致擁戴,團結在黨中央的領導下。沒有朝廷卿大夫們的支持怎麼可能政變成功呢?
那麼就一翻兩瞪眼,起兵推翻僚政權。可吳王僚的長子──公子慶忌──乃是天下無雙、蓋世無雙、國士無雙的英雄人物,論打仗,誰也不是他的對手。
專諸提出「美人計」的矮弟兒,公子光與伍子胥一起搖頭。因為吳王僚有他叔叔季札之風,只喜歡帥哥。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最後三人決定鋌而走險,採取恐怖活動──行刺。
在這個激情年代,刺客的產量特別多,正所謂「慷慨過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暗殺行刺是最有時尚感的活動。
然而這也是一項十分艱鉅的任務。因為吳王僚並不是不自愛的人,他很清楚自己的王位遭人覬覦,日夜嚴加防範,不給刺客任何可乘之機。他無論上哪兒隨身都有百名甲士簇擁著,連洗澡睡覺都不例外。一旦離開王宮,必定頭戴青銅寶盔,身穿三層犀甲,也就是三層犀牛皮用膠黏合在一塊兒,上面鑲嵌青銅鉚釘,內襯金縷衣和掩心鏡,簡直像個活動碉堡似的,刀槍不入,只是很難走路。為了防止他人下毒,所有的菜餚必先經過隨扈品嘗,隨扈吃了不死才敢動筷子。
公子光研判,想要刺殺這位不可能被刺殺的國王,唯一的方法就是請他來家裡吃飯,藉著上菜的時機動手。但是吳王僚好端端的幹嘛上公子光家裡吃飯呢?必須有個好理由。
他們查出吳王僚非常喜歡吃魚,尤其酷愛烤魚。這正是個好機會!烤魚料理的特別之處在於必須現烤現吃,放久了風味盡失,所以無法送進宮裡享用,吳王必須親自「以人就魚」。專諸最大的作用就在這兒了。
為了提升專諸的烤魚技術,伍子胥推薦一人,要專諸向那人好好切磋學習,特訓三個月!
不必說你也知道那人是誰了。
 
為了專諸,也為了乾哥哥伍子胥,我特地創作出一種特殊的調味方法。我將這種調味稱作「醬油」。
以醬油塗抹魚肉而烤之,再佐以海鹽、豆豉、醋、薑、辣椒、桔皮、花椒、葱、胡芹、小蒜、紫蘇、茱萸等十幾種佐料的完美比例,使魚腸散發出難以置信的美味,香氣繞樑三月不絕,讓你的舌頭追不上你的鼻子,你的鼻子追不上你的腦子。
專諸歎道:「這真是震古鑠今的絕學呀!永遠無法超越的美味啊!娘子,我服了妳!就算將來我能超越自己,這輩子也終究超越不了妳!妳才是真正的食神!」
 
 
 
 
 
 
 
專諸走了,帶走了八翅龍鱘與醬油,留下孤寂的我。
我依然天天在江邊浣紗,過著沒有驚嘆號的日子。一望無際的江面上經常籠罩著雲霧,我孤寂的心,有時想像著遙遠的對岸會出現一個怎樣的人,為我帶來怎樣的悸動。一邊幻想一邊聽著陳綺貞的歌───
 
「也曾想過躲進別人溫暖的懷中,
可是,這麼一來就一點意義也沒有,
我的高尚情操一直不斷提醒著我,
離開你的我,不論過多久,還是會寂寞………」
 
 
不久後,頭條新聞播報吳王被刺殺的消息。主播的語調帶著悲傷,混雜亢奮、驚奇、憤怒的複雜情緒:
「各位觀眾,我們親愛的領袖,尊敬的國王,在今天中午十二點四十三分,在蘇州署立醫院宣告不治。死亡原因是遭到國際恐怖主義的刺殺!刺客當場遭到逮捕。蓋達組織發表聲明否認這次事件是他們所為,但同時表示在精神上支持。」
「本台獨家消息,今天上午十一點半,國王為了品嘗號稱千古一絕的烤魚料理,親臨公子光的宅邸。為了防範恐怖主義活動,國安局特地安排一百多名特勤人員嚴加護衛,從宅邸大門直達宴會廳,布置了兩排銅甲銀盔的健兒們,讓國王夾道而行,連攝影記者都無法一窺究竟。到了宴會現場,十多名衛士手持利劍與盾牌圍繞國王用餐,就連東道主公子光也無法接近,只能在距離十公尺處與王對飲。後來因為太擠了沒辦法吃飯,不得不撤去一些侍衛。」
「據可靠消息指出,上菜之前,廚師必須在堂下搜身,脫光衣服用內視鏡檢查身體,再換上國安局準備的安全衣。檢查完畢,廚師高舉佳餚、以膝跪地緩緩前進,全程兩名衛士隨伺左右,手執干戈架在廚師胸前,寸步不離。廚師跪行到國王的餐桌前,將菜餚交給親信隨扈,隨扈再將菜餚轉送到餐桌上,然後廚師跪著退下。」
「在如此滴水不漏、量再多也不測漏的防護下,刺客應該無機可乘才是。沒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天算不如暗算,國王還是被人暗算了!就在國王正要甩開腮幫子大啖極品烤魚的時候,假扮廚師的恐怖分子居然在烤魚的腹中拔出一把短劍,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將國王刺個通透,並且與在場的特勤人員發生激烈扭打。許多侍衛被毆打得從此不能自理生活。」
「鑑識人員指出,凶手使用的短劍非常鋒利,瞬間刺穿了六層犀甲(前胸加後背)以及我王健美厚實、迷倒萬千少女的胸膛。據某名嘴爆料,這把『魚腸劍』乃是越國國防部最新研發的秘密武器,居然成為刺客手中的凶器!這其中究竟有甚麼陰謀?是否會讓我國的外交困境雪上加霜,進而牽動整個國際政治佈局?案情撲朔迷離、向上延燒,值得進一步觀察………現場傳來最新消息!我們把鏡頭交給連線記者………」
「主播,各位觀眾,記者所在位置是刑場,等一下凶手就會被押解到這裡槍斃。前面似乎有動靜了!鏡頭跟上!(奔)」
「原來不是犯人,是在打鬥中受傷的特勤人員,我們順便訪問他一下………請問侍衛大人,刺客武功那麼高強,你為甚麼不跑在那邊捱打?」
「為甚麼不跑?我雙腿都麻了是要怎樣跑!」
「(記者沉默片刻)…………是的,腿麻掉是比較難走。年紀大血路循環差,要注意末梢血液循環的問題。循立寧滴劑………甚麼?來了!押解犯人的囚車已經抵達現場………(奔,鏡頭劇烈搖晃)」
「我們可以看到,身穿廚師袍、頭戴安全帽的就是這次暗殺事件的主角,他忽然高舉雙手讓大家看他的手銬,不知道是甚麼意思。請問………你現在是甚麼心情?」
「爽!」
「是,十分簡單扼要地回答。那麼請問你為甚麼要行刺吳王?」
「做甚麼事都要有理由嗎?」
「必須給全國觀眾一個交代,否則以後家長要如何教育小朋友………」
「如果一定要為了甚麼,那就為了愛吧!(犯人在警方簇擁下漸行漸遠)」
「各位觀眾,這就是一代刺客的最後遺言。讓我們把鏡頭交給棚內主播。」
「謝謝現場連線記者的報導。雖然凶手就地正法,正義得到了伸張,但追查幕後藏鏡人將是司法單位未來一條漫長的道路。公子光發表聲明稿,鄭重要求特偵組務必查辦到底、不分黨派、沒有上限,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即使動搖國本………」
「民間有人謠傳公子光是本次暗殺事件的主謀,對此公子光表示,如果有證據歡迎提供給特偵組,讓他一刀斃命;沒有證據請不要隨便抹黑對手………」
「本台快訊!公子光已經自行宣布當選……對不起,是宣布繼承王位,尊號『闔閭』(讀音『河鱸』)。中央政府一級主管與軍方將領紛紛向新王宣示效忠,就職典禮訂於五月二十號,屆時將公布最新內閣名單。讓我們恭祝新任吳王政躬康泰,霸業指日可待!萬歲萬歲萬萬歲!」
 
我默默地關上收音機,繼續烤魚。看著有點兒焦皮的魚,想起專諸那憨憨的微笑,淚水無意間滴入炭火,發出可惜的聲響。
 
 
 
 
 
 
吳王闔閭登基後不久,我的平靜生活也隨之結束了。新任吳王派人將我接進宮中。
迎接我的是乾哥哥伍子胥。我以為他會因為自己的飛黃騰達而堆滿富貴的笑容,他卻為了我即將到來的命運愁上眉梢。他立刻將我引見吳王。
「寡人代表國家感謝妳的巨大貢獻,廣大的勞動人民不會忘記妳,無錫的櫻花與南翔小籠包也不會忘記妳………」
我以為他們感謝我為專諸發明的「醬油」,但他們的感謝卻屬於未來式,屬於那個我不再存在的未來。
「事情是這樣的。大王雖然順利即位了,可他的座位卻不大穩,隨時可能從寶座上跌下來。妳願意扶大王一把嗎?」
伍子胥話說得含蓄,我卻明白這是不能拒絕的邀約。
「吳王僚雖然追隨祖宗去蘇州賣鹹鴨蛋了,但他還有個兒子名叫『慶忌』。公子慶忌武功蓋世、萬人莫敵、威震宇內。讓我舉個生動活潑的例子,說明這廝究竟有多恐怖。」
「慶忌在十八歲那年就參加國際一級方程式賽車,得到了世界總冠軍。那個亞軍不服氣,說慶忌只是仗著人帥車高檔,要是用相同規格的車比賽肯定贏不了他。於是慶忌答應與那人再比一場。那人得到歐洲賽車聯盟的贊助,推出八匹晉國的屈產良馬,齊國名匠手工打造的輕量化車體,車轅選用的是楚國雲夢特產硬木,再加上秦國的高山羊皮超吸震。公子慶忌在萬眾矚目之下也推出他的賽車,觀眾一看登時傻眼───慶忌坐在一艘獨木舟上,抓兩支銅槳。就這樣,他以『旱地划船』的方式再次擊敗了對手。那八匹屈產良馬想破了馬頭也想不透,為甚麼喝了一整箱白馬馬力夯竟追不上兩支槳在地上『鏟』的速度,氣得當場暴斃身亡。」
「公子慶忌就是這樣不得了的人物。他率兵攻打楚國,聽到國內變天的消息,這小子仗也不打了,匆匆逃往鄰近的衛國,還得到衛國國君的贊助。如今慶忌在衛國勵精圖治,眼看不久就要絕地大反攻。妳能理解吧?所謂芒刺在背、後患無窮。不除掉這廝,大王的夜晚就如同錢塘的潮水滾來滾去,永不能安歇。」
我看見吳王頭上頂個大銅盔,身上裹著三層犀甲,一聽到「慶忌」二字嘴唇都嚇青了,發抖的手想點菸卻怎麼也打不著火。
我嘆了口氣說:「奴家只是個女流之輩,手無縛雞之力,能為大王做些甚麼呢?」
伍子胥正色道:「妳要幫大王殺死慶忌!」
「哥,你敢情是吃錯藥了?」
「沒吃錯,只有妳才是對症下藥。公子慶忌武功卓絕,即使專諸復生也刺殺不了他,而天下又哪裡找得到比專諸更強悍的刺客呢?此人不可力敵,只能智取。」
「可妹妹我智識含量也不怎麼高啊,只有初中畢業學歷。」
「學歷不是問題,身高不是距離。我們打算使一招『臥底抽薪』之計,讓妳潛伏在慶忌身邊,伺機做掉他。」
「這………難度很高啊!」
「為國鋤奸,妳不會不願意吧?還記得咱們當年在江邊歃血為盟………」
我低頭思量,沉吟半晌,然後唱起王菲的歌:
 
「願意為你,我願意為你,
我願意為你,忘記我姓名,
就算多一秒,停留在你懷裡,
失去世界也不可惜。」
 
「夠爽快!」伍子胥摸摸我的頭說:「妹子,從今以後妳不再是浣紗女,妳的名字叫作『要離』。」
原來是要我女扮男裝,冒充我的先夫。
要離生前在江湖上頗有些名氣,你是知道的;而你長年在國外打仗,卻不曉得要離早已死於椒丘訢之手。伍子胥的計畫是讓我假扮要離,羅織一些莫須有的罪名,然後殺死我的「妻子」,將我通緝在案。
「這麼一來,妳與那慶忌有志一同,同仇敵愾;而妳又是如此多嬌,能讓英雄競折腰;只有妳的笑靨,能讓他敞開心田。我思前想後,這個任務除妳之外不作第二人想!」
伍子胥請來彌敦道九號的首席造型師,為我剪短頭髮。自古吳越多斷髮紋身之士,要女扮男裝,自然不能頂著一頭如墨染的煩惱絲。看著髮絲片片落下,我想起了潘嘉麗的那首歌───
 
「頭髮和永遠,原來都可以剪短。
我也知道,我可以生還,
就算日子要天天算,
但是我會很勇敢,
會比你想的更勇敢。」
 
我的勇敢,就連吳王闔閭也不禁大為讚嘆,掏空了腦子也只能搬出「女中豪傑」這樣的腐詞。
我的確是勇敢的,勇敢而卑鄙。在你面前沒有哪個勇士能夠站立,我的渺小卻成了想不到的優勢。我捨棄了高貴的靈魂,身體被黑暗網羅;惡魔在我的耳邊低吟,要我用最卑劣的手段謀殺最偉大的英雄。
沒有風蕭蕭兮的易水送別,也沒有蒼涼悲歌或塗漆吞炭,只有一個亡命天涯的通緝要犯,惶惶如喪家之犬。臨行前,伍子胥向我發誓:只要暗殺成功,除去吳王的心腹之患,他必使吳王發兵攻打齊國,為我先夫報仇。為甚麼要攻打齊國呢?理由是椒丘訢殺死要離之後早已回到了齊國,成為齊景公堂下客卿,改名「古冶子」(事蹟參閱「二桃殺三士」)。
為了我一枚小女子的私仇,竟要吳王發動國際戰爭!這樣的恩義就算粉身碎骨也難以報答。
你懂的,我知道。我和你身在這樣的時代,就像浪濤中的兩片枯葉,身不由己。如果換一個時空我倆再相聚,會是怎樣的結局呢?兩千五百年後的人們又是如何看待這場愛的刺殺?一切都交給歷史去審判吧!只有我的心能為我辯護。
而你,怎能為我這卑鄙的凶手辯護?藏在裡衣的刀鋒正呼之欲出,即將染上你的英雄血。我要將匕首狠狠刺進你的心裡,如同狠狠地愛你!
 
想起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我就明白這場謀殺的對象不只是一個人,也連同我的愛情──這份從萌芽的開始就注定要被謀殺的愛。
你還記得嗎?當時你握住了我的小手,我霎時忘記自己的身分,羞紅了臉頰讓周圍的人們感到不可思議。我還沒來得及偷襲你,自己就先被愛情偷襲了。
一想起那時的會面,此刻江上的寒風似乎都成了和煦春風,滔滔的浪花也都化作朵朵盛開的花;有牡丹,有芍藥,有薔薇,有百合,我們的戰船就是航行在花海上的愛之船。
瞧!那個小兵手上拿著的,不正是我倆婚禮上的禮砲嗎?
那天,你為我施放了禮炮,歡迎我這位故國來奔的同志。其實你一眼就看出我是女生吧?你那雙清澈透亮的瞳孔出賣了你,而我的心也同時出賣了自己。
我們都是叛徒。你背叛了自己不是嗎?你明明知道我來的目的,卻佯作不知將我留在身邊。這樣對嗎?你是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父王的仇等著你報,美好的仗等著你去打,你的身邊怎能容得下一個殺手,你怎能這樣………你這個壞人………
你不該給我行刺的機會,更不該給我愛上你的機會。你知道嗎?此刻我的心是多麼煎熬,猶如地獄業火的焚燒。而你,依然是一派瀟灑閒適,沒事人似的,將最困難的抉擇留給我獨自面對。
依偎在你的胸膛,你平靜的呼吸彷彿告訴我:「朝這裡用力刺下去吧!沒關係,我願意。」
我仰起頭,望穿你的雙眸;你也將柔情投向了我,瞬間融化了我。等我察覺自己淚眼汪汪,淚水早已濕濡了你的衣襟………
 
 
 
 
 
 
戰船即將靠岸,故事也即將結束了。
過了江,就是中原南境之極,進入吳國北界。
過了江,等待我們的將會是一場無情的大戰,腥風血雨、屍骸遍野………但我知道這一切都不會發生。
遙望著南方水岸,那是我曾經浣紗的地方,靜靜地像一幅畫。在那裡,我曾幻想過一個天下無敵的美男子,踏著浪花前來尋我,我倆共譜永恆的情歌。然而那只是空想的倫巴,我終究得到了比夢更加夢幻,比完美更美的愛情。
下雨了,雨滴的滋味有甜蜜的也有酸楚的,全都混在一起落下,教人難以分辨。我悄悄握緊手中的利刃,準備在雨勢的掩護下刺殺愛情。
「昨晚做了一個惡夢。」我說。
你溫柔的大手撫摸著我的短髮,那觸感充滿了憐愛。
「夢見甚麼?」
「不想說。其實我喜歡惡夢更勝於美夢。惡夢結束後醒來,感覺世上的一切是那樣的美好,你也和昨天一樣美好。如果是美夢,醒來後卻要面對必須面對的事,就沮喪了。」
「我倒不覺得沮喪。美夢也好,惡夢也罷;夢裡有妳,醒來後還是有妳。只要有妳,我就不沮喪!」你笑著說。
你是否感覺到我纖弱的身子正為了你的回答而顫抖,所以將我更深地埋進你的懷抱?你一定知道我和你之間夾著那殘酷之物吧?
你說:「既然是必須做的事,就不要遺憾,也不要有一秒鐘的遲疑。我忽然想起那個伍子胥,如果不是他,我們也不會在一起。恩與仇,愛與恨,似乎都糾結在一起了,直到那一刻來臨,一切會變得清晰透明。」
我的心好苦,好希望永遠這樣被你抱著,船永遠別靠岸。我不想帶著這樣苦澀的心在冷雨中告別。
「快靠岸了,唱首歌給我聽好不好?」我喃喃地說。
雖然開戰時刻即將到來,但你唱的卻不是雄渾壯闊的軍歌,而是深情款款的南方情歌。這首歌曾經流行過,但我知道你只為我一個人唱───
 
「當陽光再次
回到那,飄著雨的國境之南,
我會試著把
那一年的故事,再接下去說完。
當陽光再次
離開那,太晴朗的國境之南,
妳會不會把
妳曾帶走的愛,在告別前用微笑全歸還。」
 
 
在溫柔的歌聲中,匕首緩緩刺進你的心窩。
雨水持續滴落,濕了我的短髮和我的面頰,滑落在你染血的戰袍上。
忽然間,銷金斷玉的鋒芒停住了,竟然刺不進你那鐵漢的胸膛!沒料到你竟然如此強壯。
任務終究失敗了………
正當我為自己的失敗感到狂喜,你卻用力抱緊我,緊緊地吞噬了我的愛,和我手中的利刃。你的懷抱持續緊縮,直到胸膛漸漸吞沒了利刃。我只能癡癡仰望著你。
你的笑容依舊不變,你的眼神中沒有任何遺憾,彷彿對我說:這樣也好,也好………
我使盡渾身的力量,也無法撼動那支刺在你身上的匕首,有如悲劇不可或缺的標誌。
胸前的薔薇逐漸綻放,你的手也慢慢鬆開了。我掙扎出你的懷抱,同時拔出你腰際的長劍。
我們始終四目相對,直到最後,誰都不想再將視線移開。除了你,這世上已經沒有甚麼值得多看一眼了。
手中長劍輕巧地在空中畫出完美的弧線,順勢切開了頸動脈。耳邊淅瀝瀝的響聲變得模糊不清,分不清究竟是雨聲還是噴出的我的血液。
是雨聲吧?是天空正在哭泣,我喜悅的血液怎會發出這樣哀傷的悲鳴?
天空請不要為我哭泣,我和王子即將前往那美好的世界,再也不分開了。在那個世界沒有仇,也沒有戰爭,只有說不盡的愛你。
 
雨停了,船也靠岸了,
而我們的愛正要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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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我不反核!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無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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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7-25 14:14
她, 37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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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7-23 22:21
她, 54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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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7-22 21:30
她, 51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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