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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傷財換友情
作者: ~筆記~ 日期: 2012.06.24  天氣:  心情:
前天晚上請了同事去台東唯一一間好樂迪唱歌,花了將近六千塊,這其中有2000多是餐飲加啤酒錢,吃是一定要的,台東人又特別愛喝酒,幾個小時下來,我喝得飲料還不比他們喝的酒多!我不喜歡喝酒,就乾脆拿騎車來當成藉口,所幸大家不計較,整場下來我滴酒未沾,不過還是以飲料代替啤酒,和同事們喝得開心。

原本就說好是要找時間請同事去唱歌,還特地發了E-mail保證,因此這週才留在台東履行承諾。雖然後來看到帳單時有些傻眼,不過同事義氣相挺,願意幫忙出酒錢,讓我省下2000大洋!為何我要請客?因為我是他們的主管,他們是我的部屬,只是單純慰勉他們長久以來的辛勞。

像我們在職場打滾多年,應酬搏感情成了不成文的規矩,只是每個地方的應酬方式都有所不同,來台東知道一定得跟他們喝酒;以前在台北則是得吃飯聚餐,而且幾乎是要以前輩的喜好為主,我也曾因此吃了好幾頓素食。為了要融入團體,有些犧牲是在職場中必要的,以前滴酒不沾的我,來了台東也不得不喝酒,人生以來有發生第一次醉倒,是被高梁酒給灌醉,醉醒時頭暈得很,中間有幾個小時的記憶是消失的,我這輩子沒這麼驚慌過,才感覺失憶是一件這麼可怕的事!

扯遠了。話說回來,傷財換友情的交易沒有划不划算,只有要不要做的考量,畢竟人生中有很多事情是不能太計較的。有時,適當「無所謂」的大方心境,會為你帶來更好的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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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6-30 03:19
她, 39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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