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生了一件很冤的事 下週一二二八和平紀念日 是國定假日,學校放假 原本這種假日,我們補習班是要照常上班的 但因考慮到是連假,勢必將是有一堆學生請假 所以班主任會議時就決定這一天放假 我在週一時跟學生宣布這件事, 並告訴他們要把這次放掉的課平分在接下來的四次課裡 也就是說:接下來四次課,都要多上半小時 我要求他們把這件事寫在聯絡簿裡 並告訴家長 結果今天快下課時 有個家長因為不知道今天開始補課 所以在平常的時間來接孩子 然後等了很久之後 就發脾氣,質問櫃台,為什麼沒告知 櫃台打內線上來說了這件事 因為當時也快接近下課時間 學生心情都在浮動 所以我就順勢提早了幾分鐘下課 並告訴櫃台說:我有寫聯絡簿 她說:也許那個家長沒有簽名,沒看到 我拿了那個學生的聯絡簿來看 這位爸爸的確有簽名,學生也的確在上面寫了補課的時間 我都不知道這些家長到底在幹嘛 心情不好,或信手拈來的錯誤也要怪到別人頭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