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想等男友下課回桃園時 我去找他,和他說說話,抱抱他 但誰知道我的小白破機車 借給媽的男友上班用 本來媽的男友是想請他自已的妹妹 去騎回來,結果那個妹妹 給我去夜市不想去 氣的我頭又痛了 沒辦法,怎麼教也教不會 聽媽和男友吵架時有說 我和他現在都沒工作 但我會找工作 她都呆在家裡沒事做 頂多照個姪子 之前有個月薪25000的工作 是介紹她去,但誰知道 他不是嫌沒週週休 就是覺得公司電話多、資料多 放國慶假日那五天 因為業務只有放1、2天 公司老板有規定她放的時間和業務一樣 誰知道她告訴業務說她不來上班了 就連續放五天 問她,她卻說為什麼不能放 大家都放五天啊~~ 算了,媽說過 不要去說別人家的家人如何 因為除了他們是別人的家人外 有一天,也有可能有人說我的家人 雖然看眼裡很氣很肚爛 快了快了,就因為他們家的人 這樣的拖累我和媽媽(由其是媽媽) 我們就要搬家了 昨天也收到停電通知(11/14) 希望 1.買家能開高一點的價錢(業務能拉高一點) 2.早點搬走,早點離開他們 害我不能去戴媽下班,帶媽去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