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52,161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433088
win0612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暴「利」討債! 借300萬1年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人間異語:當酒店公主來到小吃店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手箴「一起去做愛做的事」 2律
作者:
win0612
日期: 2010.10.27 天氣:
心情:
手箴「一起去做愛做的事」 2律師通姦鐵証
更新日期:2010/10/27 11:56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林姓女律師大學時到知名的理律法律師事務所打工,與已婚劉姓男律師不倫,劉後來與妻離婚,但當年林女所寫的情書手箴,竟成為劉妻控告林女與丈夫通姦的證據,台北地院26日判決林女、劉男連帶賠償劉的前妻6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據指出,林女、劉男都頗有知名度,2人於94年間分手後,不僅鬧出財務糾紛,劉今年初還向謝姓前妻悔過,承認當年姦情,謝憤而提告,向劉、林二人連帶求償1千萬元。
判決指出,謝女指控丈夫自1998年中旬起,與當時就讀台大法律系的林女相戀通姦,並在淡水的米蘭汽車旅館第一次發生關係,之後分別在飯店、陽明山、K書中心發生關係,交往數月之後,更計劃逼她與劉離婚,直到2000年4月29日離婚前,2人仍持續通姦。
今年初,劉向前妻分別提出自白書與悔過書,以及「一起去做愛做的事」、「我只在乎你」、「一步步走向幸福的同時」等林女手箴;法官認定2人通姦,應連帶賠償劉妻精神慰撫金。
不過,謝女89年4月29日離婚,直到今年4月才提告,依民法10年時效,僅能請求提告日的10年前到婚姻存續日,即89年4月23日至89年4月28日共6日的損失。
標籤:
瀏覽次數:
17
人氣指數:
17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暴「利」討債! 借300萬1年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人間異語:當酒店公主來到小吃店